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文化局等部门关于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文化局等部门关于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4-03-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文化局等部门关于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文化局、工商局、公安局、教育局、财政局、法制办、文明办、团市委等部门和单位制定的《焦作市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焦作市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专项整治方案
文化局工商局公安局教育局
财政局法制办文明办团市委
(二○○四年三月十四日)
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是一项重要工作,事关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事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事关健康积极向上社会风气的形成。为搞好我市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全国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意见的通知》和《河南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和任务
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坚决取缔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黑网吧,整治以电脑学校、劳动职业技术培训班、电子阅览室、计算机房等名义变相经营网吧的行为;坚决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和超时营业的行为;坚决惩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或包庇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的行为;坚决打击网上传播有害信息行为,净化和规范网络文化经营活动。具体任务如下:
(一)坚决取缔黑网吧。对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取缔,查封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文化部门一旦发现黑网吧,要及时书面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予以取缔,并将结果抄送文化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
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要根据文化、工商、公安部门提供的擅自设立的网吧及其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名单、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责令停业整顿的网吧及其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名单,立即终止或暂停接入服务,对逾期未终止或暂停接入服务的,将上报省通信管理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坚决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和超时营业的行为。文化行政部门对累计2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要责令其停业整顿;对累计3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要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一经发现,立即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超时经营,在营业期间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和安全出口的,文化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分别依照各自职责从严予以查处。要加强对学校内部和周边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管理,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文化行政部门要对大专院校校园周边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活动进行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措施,加强对学校内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管理。公安机关要依照有关规定,加强信息安全监督检查。
(三)坚决惩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或包庇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的行为。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对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普遍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彻底脱钩。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在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纵容包庇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违规经营的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查处,对于管理和稽查人员乱收费、乱摊派、滥用职权、以罚代管,引起市场经营秩序混乱的,要从严查处。
(四)坚决打击利用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要组织专门力量,从严查处利用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制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违法行为。要指导、监督网吧切实落实用户上网登记和上网信息记录留存措施,保证信息网络安全技术措施在线运行。对于擅自停止、干扰破坏网吧安全技术措施运行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予以查处。要将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消防安全治理纳入全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一并进行。
专项整治期间,暂停审批新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按照省里要求,我市由市文化局牵头,会同市工商局、公安局、教育局、财政局、法制办、文明办、团市委等部门和单位,成立焦作市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全市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问题,并安排部署具体的整治工作。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本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25日至3月15日)。3月5日前,各县(市)区政府及其文化、工商、公安、教育等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任务,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安排。
(二)清理整治阶段(3月15日至8月1日)。8月1日前,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对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依法查处。
(三)检查验收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8月31日前,各县(市)区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检查,焦作市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将进行重点抽查。检查的重点是专项整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群众是否满意。对群众意见较大、问题突出的地方,将由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限期解决问题并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网吧管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下大决心,深入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和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成效,尽快实现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状况的根本好转,使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健康有序发展,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县(市)区文化、工商、公安、教育、财政、法制办、文明办、共青团等部门(单位)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充实文化、工商、公安行政执法力量,普遍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检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执行情况,把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文化行政部门要发挥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主管部门的作用,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等违法行为。同时,作为此次行动的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好专项整治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登记管理,严格依法确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市场主体资格;要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坚决查处取缔黑网吧等无照经营活动。
公安机关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在网吧中制作传播有害信息,进行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以及违反治安、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的查处力度。
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内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管理,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加大对未成年人不得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力度,严格校纪校规。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计算机网络资源,为学生提供必要的上网条件,提倡中小学校的计算机教室在课余时间对学生开放。
财政部门负责保证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必需的经费,支持建立计算机监管体系,落实专项整治经费及举报奖励经费。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形成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共青团组织要加强青少年网络文明教育,广泛宣传《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自我管理,自觉远离网吧,配合文化等部门开展创建“安全放心网吧”活动。
(三)加大宣传,群防群治。新闻宣传单位要加大对网吧管理和整治的宣传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黑网吧和网吧违法违规经营的危害。要加强社会监督,广泛发动家庭、学校和社会以及街道、乡镇和社区(村),聘请学生家长、老师和热心教育的社会各界人士作为网吧义务监督员,实行群防群治,不留死角。各县(市)区文化、财政、公安、工商等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举报奖励办法,在新闻媒体、网吧经营场所、中小学校等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要实行行业自律,加强自我管理和约束。
(四)建立机制,防止反弹。要认真探索、总结网吧管理的经验,从有利于加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出发,建立网吧管理的长效机制。文化行政部门要加快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信息化建设,实施网吧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在2004年6月前,建成全市联网、分级监管、标准统一、功能完备的远程计算机监管体系,对网吧经营活动实行全程实时监管,完善日常检查、突击检查与技术监控相结合的管理体系,巩固整治成果。
坚持一手抓整顿规范、一手抓改造提高,推广连锁主题网吧,促进市场整合,引导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向规模化、连锁化、主题化、品牌化方向健康发展。
(五)严格执法,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依法办事是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功的关键。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法办事,按照专项整治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的整治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县(市)区政府要狠抓落实,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处罚到位,坚决稳妥地开展工作,保证专项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的,收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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