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6-07-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荆政办发〔2006〕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统一认识,增强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是加大投资力度、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调整投资结构、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途径,是提高投资效益、推进投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关键环节。从我市目前在建项目和"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中各地上报的储备项目看,存在着在建项目投资规模偏小、储备项目总量不足、结构不优、前期工作深度不够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市"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各地、各部门必须站在加快发展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项目建设对我市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切实增强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项目建设作为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主要抓手,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牵头部门负责抓、职能部门配合抓、上下联动一起抓,努力形成全市"一盘棋"抓项目、促投资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一)成立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市成立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具体负责指导全市项目前期工作。各地、各经济主管部门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本行业的项目前期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大中型企业要成立项目前期工作专班,确定1名分管领导主抓,确定数名专项工作人员具体抓,明确职责,强化工作目标。

(二)建立项目前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主要是协调解决项目前期工作问题,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进程。

(三)把握项目前期工作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抓好投资规模大、环境污染小、能源消耗低、资源循环利用、就业比较充分、产业结构升级带动力强的重大项目调研。

以"十一五"规划为依据。要以我市"十一五"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和行业规划为依据,充分考虑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按照深入分析、科学论证、整体推进的要求,调研和储备一批科技含量较高、产业关联度强、行业带动力大、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项目。

明确项目主体。要充分调动企业抓项目前期工作的积极性,在项目调研工作中要打破所有制界限,鼓励现有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加大技术改造投入,以增量投入带动存量调整,积极支持企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发展项目也要明确有关职能部门作为项目建设的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四)有序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研究策划项目。企业应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市场需求以及地区和行业规划,提出项目意向;有关职能部门应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与可能,提出社会发展项目意向。

科学论证项目。对于政府投资或利用政府垄断资源建设的项目,由主管部门或投资管理部门组织开展项目调研、规划论证等前期研究工作,在此基础上形成项目初步意见;对于企业投资项目,由项目业主负责论证工作,政府相关部门应积极主动提供项目咨询意见。

筛选储备项目。企业和政府相关部门要根据项目前期调研情况,及时向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储备项目。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达到相应的投资规模且达到项目建议书深度的项目纳入市级投资项目储备库,作为市级储备项目进行跟踪管理。

推进项目实施。对于项目前期工作已经完成的企业投资项目,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帮助企业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为企业提供招商平台和融资服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待项目业主和建设资金落实后纳入项目建设年度投资计划予以实施。

(五)重点建设项目储备库。抓好市、县(市、区)两级项目库建设,逐步建立全市储备项目网络化管理体系。项目库按市级项目库和县(市、区)级项目库分层设置,进入市级项目储备库的项目总投资要在1000万元以上。项目库建设要体现滚动开发、梯次管理、推陈出新、保证规模的原则,不断调整、补充、优化项目储备,形成调研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的良性循环。

(六)落实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各级财政要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项目前期工作。各项目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也要积极筹集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用于重大建设项目的调研、设计、评估论证和报批工作。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主要用于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三、明确责任,严格考评,确保项目前期工作顺利进行

明确部门责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项目前期工作的牵头部门,具体负责项目信息服务、政策发布和引导;项目核准、备案、审批和向上申报;负责全市项目储备库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项目前期工作中的衔接和协调工作。市经委、建委、国资委、农办、商务局、科技局、交通局、教育局、卫生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旅游局及其他项目前期工作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本行业、本系统项目调研、论证和储备工作。各县(市、区)负责本区域内的项目调研、论证和储备工作。各部门在调研项目的同时,要落实项目业主,并积极向金融部门推介项目,争取金融部门支持。

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市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确定"十一五"期间全市项目储备的总量目标和任务分解,拟定年度重点储备项目前期工作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定批转执行。对分管领导、主管部门和地方负责人以及项目法人抓项目前期工作的职责、任务、目标加以明确,并在年终进行检查考评。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实行年度考核,对在该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该单位和单位负责人当年不得参与评先表优。

二○○六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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