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河南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

颁布单位: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4-10-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河南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

汴政〔2004〕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河南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工作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04〕66号)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改革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自觉性

农村信用社改革,事关我市农业、农村、农民和国民经济全局及社会稳定。为认真落实我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精神,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要深刻领会和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全力做好我市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

(一)要从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重要性。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农村信用社根在农村、情系农民、命在农业,是农村金融的中坚力量,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新的形势、新的任务要求农村信用社必须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要求,不断深化改革,切实增强为“三农”服务的功能,促进我市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二)要从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现实需要出发,充分认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必要性。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发生了很大变化。国有商业银行逐步撤销了在农村的机构网点,存、贷款业务不断向城市收缩,邮政储蓄又吸收了大量农村资金,农民贷款难和农村资金大量流入城市的问题相当严峻,严重制约着我市农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因此,我们必须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入手,大力巩固和加强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体系中的基础地位,切实发挥其为“三农”服务的作用,逐步解决好我市城乡金融“服务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

(三)要从改善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的角度,充分认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紧迫性。农村信用社是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的主要力量,对支持我市县域经济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几年农村信用社推广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贷款难问题。但由于农村信用社始终没有建立起自己的行业组织,影响了行业的发展和服务功能的发挥。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深化改革,只有深化改革,才能明晰产权关系,转换经营机制,加强经营管理,改善金融服务,促进农村信用社健康发展,才能从根本上有效防范和化解农村信用社的风险,不断增强为“三农”服务的实力和功能。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04〕66号)和省委、省政府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会议的精神和要求,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当前,要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集中时间搞好清产核资。清产核资是这次改革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清产核资结果对确定我市改革任务和成本起着关键性作用,必须认真组织好。本次清产核资工作,要以原有已培训过的60名业务人员为骨干,分别由银监部门、人民银行、财政部门和信合部门再增配人员经培训后10月下旬开始进点,以县(区)为单位,由市统一组织,一次进行,市改革领导小组组织督导小组进行现场督促指导。11月底完成现场清查,12月10日前向省、市上报清产核资结果。

(二)切实做好增资扩股工作。按照国务院要求,要获得国家的扶持政策,得到央行专项票据支持必须达到两项要求:一是实行两级法人体制,农村信用社的资本充足率达到零,以县为统一法人的资本充足率达到2%,才符合人民银行发放专项票据的条件;二是专项票据使用2年期限到期时两级法人体制农村信用社的资本充足率达到2%,以县为统一法人的资本充足率达到4%,同时按“一逾两呆”指标考核的不良贷款比例较2002年12月末的降幅不低于50%,人民银行才给予兑付。根据我市初步测算,全市6个县级联社中,只有兰考县1家联社符合一级法人条件,其余5家联社将继续保持两级法人体制。要达到、使用专项央行票据充足率必备的标准,需增资扩股5.2亿元。票据使用2年达到央行票据兑付必备的充足率标准需再增资扩股1亿元,两项合计共需增资扩股6.2亿元,我市计划两次增资扩股任务,要集中时间在2005年2月底全部完成。在目前情况下,仅依靠信用社自身的力量完成增资扩股任务,难度很大,尤其是辖内郊区和通许县联社要在明年2月底完成增资扩股18600万元和19000万元难度更大,是全市增资扩股的重点和难点。因此,必须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加强领导,关心支持。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研究制定亏损社增资扩股的红利补贴政策,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调动机关单位、职工干部、企事业单位、农户和个体工商户入股的积极性。市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已把增资扩股的任务数测算分解到县(区),各县(区)要在进一步准确测算辖区数据的基础上,制定积极的计划和切实可行的方案,增资扩股任务要在保证完成的基础上留有余地,并按照全市时间安排如期完成。各县(区)增资扩股效果和进度从10月18日起实行周报监测制度,各县(区)要在每周一上午将增资扩股进展情况报市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力清收不良贷款。按照测算,要在2年内达到兑付专项央行票据的条件,我市必须实现清收不良贷款5亿元。2004年底要达到把不良贷款占比控制在50.4%的目标,今年9-12月份必须清收不良贷款1.2亿元;2005年底不良贷款占比要控制在40%,必须当年再清收不良贷款2.3亿元;2006年底不良贷款占比要控制在37%,必须当年再清收不良贷款1.5亿元。同时,要认真消化帐面不良贷款水分,提高新增贷款质量,严防前清后增。至此,全市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占比较2002年底下降幅度为52%左右,达到兑付专项央行票据条件。市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区)测算下达了一个任务数,各县(区)要按照实现专项央行票据兑付的目标,结合辖内不良贷款实际情况,再进行认真测算,确定自己的清收任务,排出时间表,层层分解到各乡(镇)政府和各有关单位,确保目标完成。

各级政府要对本辖区内的清收不良贷款、打击逃废债工作负起全面责任。要抓紧成立由各级政府或党委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清收不良贷款的临时性专门队伍,采取强力措施,加大清收力度,切实按计划做好不良贷款“双降”工作。为便于清欠工作开展,各县(区)要对现有不良贷款迅速进行分类排队,逐笔登记造册,列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机关干部、内部职工个人的拖欠款及担保介绍形成的不良贷款清单,报送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全市不良贷款清收进度从10月份开始实行专项月报制度,各县(区)要按照清收计划和清收效果于每月3日前报市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领导对清收不良贷款要实行分片包干,定期到所包县(区)、乡(镇)具体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公安、检察、法院、监察、财政、税务、劳动、工商等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尽职履责,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大造舆论声势,形成清欠合力。要根据不同情况,通过法律制裁、纪律约束、金融制裁、舆论监督、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等综合措施依照法规清收不良贷款,认真做好打击逃废债工作。

为切实做好全市清收不良贷款工作,提高清收效果,各县(区)政府在加强领导的基础上,要重点把握好四个环节。一是对因行政干预形成的不良贷款,要分清和落实责任,认真组织清收;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拖欠或担保形成的不良贷款,要完善贷款或担保手续,限期清收;对以各种名义逃废农村信用社债务的,要采取联合措施,坚决予以打击,并落实所欠农村信用社的债务。二是对因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不良贷款,要分清责任,根据不同的责任划分,认真组织清收并进行责任追究。三是对国家公职人员,尤其是党员、干部拖欠或担保介绍形成的不良贷款,要责成其在规定的期限全额归还贷款本息。对不能按期归还者,应由有关部门责成所在单位责令其下岗清收;责成所在单位依照党、政、纪追究责任;担任领导职务、拟提拔的干部,要建议组织纪检部门给予追究,暂缓提拔。四是对恶意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本息的“钉子户”和“赖帐户”,法院要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公安、检察、法院等执法部门要积极配合搞好清收工作,对农村信用社历年积压的贷款诉讼案件,执行案件或其它经济案件进行一次集中清理,以维护农村信用社的合法权益。

(四)认真做好统一法人工作。根据测算,全市只有兰考县一家县联社具备实行一级法人条件,该联社必须按一级法人的条件去努力,并且要在明年3月底以前完成一级法人社的统一工作,并拿到专项央行票据,所在县必须保证目标实现。其余5家联社仍实行两级法人的管理体制,但在明年3月底以前也必须实现拿到专项央行票据的条件。今后可根据改革进度及各联社经营状况的好转变化,本着尽量实行一级法人的要求,逐步实行统一法人联社,成熟一个,统一一个。

(五)制定和落实扶持政策。一是要用好国家政策。中央扶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的各项政策已经明确,主要包括:中央银行专项票据给予支持的政策;从改革试点起3年内免征所得税、营业税税率由5%降到3%的政策;对1994年至1997年间亏损农村信用社的保值贴补息中央财政给予贴补的政策;利率浮动的政策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测算,创造条件,确保落实,不打折扣,如数兑现。县(区)联社要核实数据,抓紧申报,力争尽早得到国家优惠政策支持。二是要贯彻好省里的政策。省政府在《河南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实施方案》中确定了对我省农村信用社的扶持政策,主要包括各级政府在制订企业关停、破产和改组改制工作方案中,依法保障农村信用社的合法权益,落实农村信用社的债权;对农村信用社在依法清收不良贷款,接收和处置抵债资产中发生的相关费用酌情给予减免;省财政从2004年起3年内筹措资金5000万元,建立农村信用社风险调控专项资金,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并纳入偿债准备金专户统一管理,由省财政监管,使用由省政府审定;取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出台的不得在农村信用社开户、存款等歧视性规定;积极向农村信用社推荐和安排投资回报稳定、风险较小的涉农项目,拓宽信贷服务领域等。三是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要结合落实国家和省里的扶持政策,根据辖区实际,研究制定扶持我市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报市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认真做好一手抓改革工作,一手抓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我市各级农村信用社要继续坚持服务“三农”的方向,以改革促业务发展。要通过落实国家和省里的优惠政策促业务、促“双降”和存、贷款业务的平衡较快发展,通过改革真正调动起农村信用社职工的积极性。各县(区)农村信用社要将改革与业务工作统筹安排,坚持做到“两不误”,既按时限要求和保证质量完成改革的各项任务,又要确保实现既定的各项业务指标。当前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保持存款稳步增长,全力扩充股金,强力盘活不良贷款,切实做好支农服务工作。

三、明确责任,加强领导,确保改革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级党委、政府在这次改革中承担着支持清产核资、帮助清收不良贷款、增资扩股和防范风险的重要责任。因此,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农村信用社改革提到重要日程,要作为大事去抓,作为好事去办,作为难事去攻,以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和改革成功。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村信用社改革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落实。各级政府要对这项改革负总责,各级政府的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各县(区)的常务副县(区)长,分管副县(区)长是具体责任人。各有关责任人要做到既挂帅又出征,从调查研究,制定方案,到具体实施,从决策部署到全面推进,都要亲自动手。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已决定成立开封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县(区)建立相应领导组织,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工作班子,抓紧开展工作,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

(二)学习文件,吃透精神。这次农村信用社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要加强学习,认真学好《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04〕66号)、黄菊副总理重要讲话、王明义常务副省长重要讲话和支树平副书记讲话以及8个试点省(市)的经验,深刻理解改革的意义、明确改革的任务,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吃透政策,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改革的各项政策上来,为改革顺利推进奠定基础。

(三)积极参与,通力合作。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许多部门,即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又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凡是与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有直接关系的部门,都要自觉服从、服务于我市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的总体安排,要根据改革需要,认真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积极参与改革,支持改革。

(四)加强指导检查和信息沟通。为了保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督导组到各县(区)、乡(镇)进行督促检查,各县(区)也要相应派出督导组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各县(区)、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快速有效的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做到内外和上下的信息传递及时、畅通无阻,对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通过及时畅通的信息交流,使各级各部门及时掌握改革工作的动态、情况和问题,适时作出决策。

(五)审慎做好舆论宣传工作。我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宣传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保持低调。利用正规媒体渠道,加强正确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注重做好解疑释惑工作,该对外宣传的要把握好口径,不该对外宣传的,要只做不说。二是突出重点。要大力宣传农村信用社的性质、地位、作用和支农业绩,宣传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原则、内容和相关政策,宣传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前景。三是内容规范。舆论一定要统一到国务院文件和改革会议精神上来,特别是对广大干部、农户和个体工商户要做深入细致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参资入股的积极性,要在招股说明书上讲明政策,以免留下后遗症,严防误导。

(六)切实加强农村信用社风险防范工作。做好农村信用社风险防范是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农村金融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各县(区)要认真坚持落实《河南省农村信用社突发性支付风险应急处理预案》和《开封市农村信用社改革期间防范化解支付风险预案》,加强资金调剂功能,确保存款支付不出问题。农村信用社风险防范,实行地方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哪个地方出了问题,就由哪一级政府负责解决。一旦发生突发性支付风险,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和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农村信用社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预案的要求,启动应急程序,各司其职,及时化解支付风险。

(七)严格改革期间的各项纪律。为严格我市农村信用社改革期间工作纪律,工作中要认真落实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监察厅、人事厅、河南银监局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农村信用社改革期间严格纪律的紧急通知》精神,严防改革期间突击进人、突击提干、突击花钱、突击违规放贷,严防资产流失,严禁平调农村信用社的资产。各部门一定要按照《通知》规定,严格要求,做到令行禁止,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实施严查严纠严处。

(八)求真务实,扑下身子,真抓实干。要完成全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这个艰巨任务,必须要有过硬的作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改革的自觉性、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提高对改革艰巨性的认识,做好打硬仗的思想准备。这次改革涉及面广、牵涉人员多、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也比较多,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应把各种困难看得多一点,计划要周密,措施要具体,工作要扎实,力度要加大。要提高对改革政策性强的认识,要吃透政策精神,依法合规行事,避免走弯路。各级政府必须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务求实干,确保改革成功,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各项任务。

附件:1.开封市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任务测算及分配表

2.开封市农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计划分配表

二○○四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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