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清理整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茂名市清理整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 颁布单位:广东省茂名市公安局 茂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茂名市电信局 茂名市文化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1-05-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茂名市清理整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通知》和全省整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切实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管理,更好地发挥互联网的积极作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这次清理整顿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和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通知》精神,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规范互联网服务经营行为,加强管理,保护上网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上网活动的健康发展。
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是:查处利用“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查阅、下载、制作传播有害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的问题;“网吧”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经营秩序混乱、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无证照经营或违规出租、转让证照的问题;违反规定经营电子游戏和非节假日接纳未成年人的问题。
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是:规范“网吧”管理,明确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有效遏制有害信息传播和利用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从事网上违章经营及违法犯罪的活动;取缔非法经营的“网吧”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深入调查,摸清底数。要迅速摸清本地区已审核登记合法经营的“网吧”、未经批准擅自经营的“网吧”和其他各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数量、规模、性质、经营方式、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构成等情况。逐户列表造册登记,为深入整顿打好基础。
(二)逐户审核,依照法规作出相应处理。对无证照经营的“网吧”要坚决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经营所使用的器材设备,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已经审核发证的“网吧”要按照新的要求重新审核登记;对违法经营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情节严重及整改后不及格的,依法予以取缔。同时,从专项行动开始之日起,一律停止审批新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三)落实监督管理措施,加大依法管理力度。一是各职能部门要按职能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力度。二是督促“网吧”必须严格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经营,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装经检测合格的安全管理软件,落实上网登记和日志留存等安全措施。三是将此项治理整顿工作同维护社会治安,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紧密结合起来,发现其他方面违规情况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四)严厉查处利用“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案件。对在“网吧”中制作、下载、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宣扬“法轮功”和色情淫秽等反动有害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依法打击、严肃查处。对因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为违法犯罪分子提供便利条件和纵恿包庇违法犯罪分子的要加大处罚力度。
(五)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在专项行动中,特别是加强对学校周边“网吧”的清理整顿,对违法违规经营的坚决予以查处。
三、工作步骤
清理整顿行动分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集中整治、总结验收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段:动员和调查摸底阶段,时间从6月1日至6月10日。通过全盘摸底调查,确定重点整治的地区和场所。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时间从6月11日至7月8日。要集中力量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清查,按照新的标准逐户审核,重新登记。对开设“网吧”等营业场所新的标准是:计算机数量不少于30台,每台计算机占用面积不得少于3平方米,场所与中小学直线距离不得少于200米;必须落实上网登记、日志留存、情况报告等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检查其是否符合上述规定,是否存在违法违章经营行为,深入打击违法经营,依法取缔非法经营场所。具体处罚方法如下:
1、经营者实施危害网络与信息安全,制作、发布、查阅、传播违法信息的;或者对上网用户实施上述行为不予制止,疏于管理的;记录上网信息未按规定保存备份,未落实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未履行安全责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无证无照或超经营范围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暂扣或没收经营设备器材和非法所得及处以罚款,并责令关闭;同时由电信管理局通知电信运营商或ISP切断其接入线路。
3、经营含有色情、赌博、暴力、愚昧迷信等不健康内容电脑游戏的,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查处。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时间从7月9日至7月20日。要在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验收的基础上,认真查找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管理措施,规范经营行为,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在这一阶段,市整治办要组织对各县(市)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全市的清理整顿情况进行总结,并书面上报省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当前“网吧”存在问题的严重危害性。各职能部门都要从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促进改革开放的大局出发,将“网吧”治理整顿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集中专门力量开展专项行动。要认真制定行动方案,各部门紧密配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专项行动真正取得实效。
(二)密切配合,加强协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通知》和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由陈汝福副市长牵头,从市公安局、电信局、文化局、工商局、新闻出版办各抽调一名科级干部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负责组织对市直“网吧”的清理整顿和指导市辖下各县(市)的清理整顿工作。各县(市、区)也要由一名领导牵头,成立相应的机构,认真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三)严格依法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审核和依法管理,决不允许搞政策变通,对违法违规经营的“网吧”,要坚决排除干扰严肃查处。严禁借清理整顿工作之机乱收费、乱罚款。对在清理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监督检查和信息报送工作。为保证这次专项行动顺利进行,有关部门要逐级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掌握、汇总、反映本地区的工作进展情况。
茂名市公安局
茂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茂名市电信局
茂名市文化局
茂名市新闻出版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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