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关于金融业进一步支持南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关于金融业进一步支持南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宛政办〔2007〕42号 |
|---|---|
| 颁布日期:2007-05-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关于金融业进一步支持南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宛政办〔2007〕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制定的《关于金融业进一步支持南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是金融部门支持我市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结合实际,大力支持配合金融部门工作,努力使金融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中国人民银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关于金融业进一步
支持南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省、市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精神,切实提高和改善金融对“三农”经济的服务水平,全面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中国人民银行南阳市中心支行根据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农村金融发展的实际,就金融业支持南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提高认识,更新理念,增强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责任意识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三农”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农业结构调整成效显著,农民收入稳步提高,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快速发展,整个农业和农村经济保持持续稳定增长的势头,新农村建设开局良好。南阳市第四次党代会和2007年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以发展农村经济为重点,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全市金融机构应进一步提高认识,更新理念,增强责任感,进一步树立“大农业”和现代农业观念,把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加大信贷投入,加快金融创新,改善金融服务,在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实现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和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宏伟工程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优化资金配置,促进结构调整,找准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
一是积极支持农产品基地建设,着力推进优势产品向优势区域布局,做大做强支柱产业。集中资金打造以方城、唐河、邓州为主的粮食生产核心区;以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为目标,建设优质棉花、油料、烟叶基地;优化布局,全面推进无公害生产,集中建设以新野县为主的450万亩无公害蔬菜基地;打响仲景医药品牌,大力发展山茱芋、辛夷、桐桔梗、栀子、杜仲等传统中药材生产,建立中药材生产基地;以专业场、专业户和专业小区为骨干,大力发展以黄牛、奶牛、羊、猪、禽为主的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以速生杨、猕猴桃、月季等为主的林果、花卉生产基地;大力发展珍稀菌类和草附菌类,发展食用菌生产基地;发展网箱养鱼和莲田养鱼,建立水产品生产基地。
二是大力支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延伸农业产业链。按照“龙头+基地+农户”的组织经营模式,打通一、二、三产业,使初级农产品最大限度地进入加工领域,发展多层次的精深加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在重点支持市级50家骨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基础上,坚持“抓大扶小”的原则,大力培育有雏形、有潜力的龙头企业,使龙头企业与农户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让农民从中得到实惠。
三是加强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支持农产品物流仓储和市场体系建设。积极支持农业标准化生产和争创名优品牌,打响南阳特色农产品品牌。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积极拓展物流业务。在继续支持新野蔬菜、香花辣椒、夏馆山珍、双龙香菇、皇路店花生等农副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建设的基础上,支持新建一批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和新兴农业连锁超市、特色专业批发市场。
四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支持农民开拓多种致富渠道,促进农村二、三产业发展。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增强农民转岗就业能力,引导和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理转移,增加农民工的收入。支持开发农民就业培训信贷平台,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探索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前培训贷款业务,支持农村初、高中毕业学生参加职业技能教育和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队伍,促进农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增加对贫困县的扶持力度,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增强造血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
五是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条件。支持农村城镇化进程,把城镇建设与市场建设、产业集群发展结合起来,通过产业集聚促进城镇发展,努力形成一批规模合理、基础设施完善、产业特色鲜明的城镇群。要重点支持农田水利、耕地质量和生态环境建设,着力支持农民最急需的饮水、生物能源循环利用、乡村公路、农业综合信息网络、人居环境的治理改善等生活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六是支持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着力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整体水平。加大对农村教育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支持力度,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推动农业科技创新;支持农村医疗体制改革,为农村医保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择优支持县级医院和乡级卫生院建设,不断改善农民医疗条件;支持推进农村文化建设,提高农村社会的文明程度;围绕建设“数字南阳”,支持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
三、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发挥各自优势,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要全面领会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建立健全适应“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其他金融组织的作用。各级人民银行要积极发挥地方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发挥和强化“窗口指导”作用,督促支农信贷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大对再贷款、再贴现的调剂力度,引导信贷资金向“三农”倾斜。农业发展银行要始终把支持粮棉油收购作为业务发展的重中之重,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加工企业发展,积极支持农业小企业发展。农业银行要在改革发展中不断完善职能定位,强化为“三农”服务的市场定位和责任,合理确定支农资金比例,充分利用在县域的资金、网络和专业等方面的优势,更好地为“三农”和县域经济服务。农村信用社要以服务“三农”为根本宗旨,继续发挥好支农主力军作用。国有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要积极介入县域经济发展。要围绕“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思路,采取“分别定位、找准优势、打造亮点”的策略,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邮政储蓄部门要抓住改革机遇,积极拓展质押贷款的市场,充分发挥小额信贷功能,直接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其它相关职能部门要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多样化的金融理财服务,尽量满足农民理财的需要,拓宽农民收入渠道。引导规范民间金融组织,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积极培育多种形式的小额信贷组织。
四、创新保险品种,培育农险市场,构建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保险体系
一是积极开展涉农保险,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市保险系统要不断探索适合我市特点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逐步建立多领域延伸、多渠道支持、多主体经营的农业保险框架,充分发挥保险业在安农、支农、促农方面的积极作用。二是统筹发展城乡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有关保险企业要积极响应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大力发展城乡养老、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扩大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的覆盖面,提高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障水平,满足多层次保障需求。三是积极推动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医疗保险。要选择机构健全、实力较强的保险公司和条件具备的县进行试点推广,运用保险方式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四是加强市场体系建设,提高保险供给水平。要积极引进实力雄厚、管理规范的保险主体参与南阳市场开发,激活保险市场的潜力,提升保险服务水平,改变我市保险业规模小、覆盖面窄、功能发挥不充分的状况。
五、加大信贷支持,提高使用效率,提供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后盾力量
首先,国有商业银行要适当下放信贷审批权限,放宽基层行审批限额,单笔审批限额应根据当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需要确定。其次,要合理确定农业信贷规模,信贷规模应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相一致,不能出现因资金不足而影响结构调整的情况发生。第三,要改进责任追究制度。取消终身负责制,对于确因市场风险而造成的放贷失误不应追究其责任,将权、责、利紧密挂钩,完善激励机制,激发信贷人员放贷收贷的积极性。第四,改变传统的贷款方式。农村信用社要改变贷款的“春放秋收”管理方式,把信贷资金的流动性、效益性和企业的生产周期结合起来确定贷款期限。第五,扩大信用放贷范围。对于田间贷款及小额信贷应以信用放款为主,对一些农业大户在产品有销路、还款有保证的情况下亦可适当发放信用贷款。第六,对于风险较大的大额农户贷款,可要求农户自行组成农户联保小组按“互助联保,风险共担”的原则分散风险,采取灵活多样的担保方式,如开展互保、土地经营权抵押、动产质押、粮油销售还款委托书等方式,提高农民获贷能力。第七,通过大力盘活不良贷款、压缩非信贷资产占用等方式,进一步壮大资金实力,为有效增加信贷投放创造条件。
六、推进业务创新,提升服务质量,细化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服务内涵
各金融结构要根据新农村建设中资金需求新特点,加大产品研发力度,逐步改变存贷款单一业务模式,并尽快建立完善贷款风险定价机制,科学确定风险溢价,合理确定农户贷款利率,使用支农再贷款发放的农户贷款利率应尽量少浮或不浮。灵活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档次,适当提高中长期贷款比例;积极开办农村消费信贷业务,探索农村信贷新领域,拓展农村消费市场。加大信贷营销力度,拓展农村零售市场。减少贷款审批环节,提高审贷效率。创新服务产品,研发支农新品种。认真做好对农民工的储蓄、汇兑服务,开展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为农民工开辟金融“绿色通道”。做好财政、国家开发银行支持的农村建设项目资金结算以及外资转贷等相关服务,为农村提供全面、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
七、改善金融生态,创建和谐金融,保证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持续长久
各金融机构要高度关注金融生态环境,有针对性地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以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发展。要积极争取政府和司法部门对维护金融债权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加大对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维护金融债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地方政府制定科学的区域发展规划,根据本地资源优势,确立发展主导产业;培育发展市场化、规范化的中介服务组织,减少行政审批环节,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取消各种形式的不合理收费。加大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发挥征信管理对金融生态建设的推动作用。大力开展信用村镇、信用企业、信用户建设,为农村金融增加信贷投入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积极推进金融稳定协调机制的建立,促进区域金融业的健康成长,实现社会经济、金融的和谐发展,有效维护金融稳定。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