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金融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5-03-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金融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宁政办〔2005〕46号

人民银行宁德市中心支行、银监会宁德监管分局、宁德市农村信用合作管理办公室、市农发行、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市邮政储汇局、广电华福证券宁德营业部: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体制的要求,为加强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与人民银行宁德市中心支行、银监会宁德监管分局、宁德市农村信用合作管理办公室、各金融机构宁德市分支机构之间的沟通、联系、协调和合作,建立和完善金融稳定工作协调机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稳健发展,为宁德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经各方共同磋商,决定建立宁德市金融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为使此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经联席会议各方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德市金融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该制度印发,以便共同做好有关工作。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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