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5-06-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
宁政〔200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赛岐、福安畲族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5年是全面完成“十五”计划和衔接“十一五”发展规划,扎实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增长极港口中心城市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改革攻坚的关键一年。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十分繁重。2005年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以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进体制创新,把深化改革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宏观调控、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增长极港口中心城市紧密结合起来,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2005年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突出重点、立足当前、兼顾长远、创新制度、转换机制、把握大局,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全力抓好以下重要工作。
一、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在年内完成市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的组建工作。摸清国有资产状况,研究出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国有资产产权代表管理办法,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监管方式和出资人制度,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流动,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约束机制。做大市级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土地储备中心和城市投资建设公司的规模,使其成为市政府投资主体和整合盘活国有资产的载体。运用市场化手段优化国有经济的产业布局和资源配置,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整合政府可调控资源,以国有控股、吸纳省内几家运输总公司和在岗干部职工入股,完成汽运股份有限公司的组建工作。推动已上市企业股权优化,加快已上市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和完善。重点推进市直内贸、外贸、建安、农口等行业国有企业改革。在年底前基本完成建筑企业的改革改组,九建公司主要通过采取法人持股和自然人参股的形式,壮大规模,增强活力,提升资质。
二、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和混合经济的发展
进一步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开放投资领域,降低准入门槛。凡我国政府承诺对外商逐步开放的领域,积极引导、鼓励民营经济加快进入。放宽注册资本限制,凡以商标、技术、专利等无形资产参与投资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无形资产占注册资本的比例;注册资本以货币出资的,可分期到位。降低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放宽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出资的比例。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享受各种优惠政策。引导安波电器、海鸥水产、三祥冶金等非公企业组建股份有限公司,实现集约化经营。鼓励民营资本通过参股、兼并、租赁等形式,改组、改造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培植一批具有聚合优势、核心竞争力强的重点企业。通过以柔性为主、刚性为辅的引进方式,实行来去自由、开放宽松的特殊人才政策。以企业项目为载体,引导企业培养和引进我市急需紧缺的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高级专业人才。
三、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创新项目生成落地机制,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争取国家、省支持发行重点项目债券,加强对各类投资基金的研究,推动电机电器、旅游、矿产等各类企业实现改制并尽快进入上市辅导期。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经过整合后,鼓励其向上市方向发展。以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为主体,组建产权多元化、独立运行的市产权交易中心,作为各类产权交易、拍卖、转让的中介机构,成为企业直接融资的重要载体。加快建立市本级和霞浦、古田、寿宁等四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推动为会员服务的行业性担保公司,强化与金融机构的协调合作机制。继续落实好投资体制改革方案,使项目投资尽快由审批制向核准制和备案制过渡。
四、推进事业单位和公用事业改革
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将事业、科研单位划分为社会公益类和非公益类。除国家政策规定必须由政府举办的事业单位外,大力发展适合民办的事业单位,对从事生产经营性活动和应用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逐步并入企业或改制为企业。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形成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机制,激活事业单位的活力。采取先试点、后推开的办法,在管理体制上予以放活,给予事业单位人员聘用、职称聘任,工资奖金与实际贡献挂钩等方面的自主权。加大乡镇事业单位的改革力度,清理分流乡镇超编人员。加大公用事业的改革力度。新建基础设施实行市场化运作,除了公益性市政设施资金由政府安排外,其他垄断型和竞争型市政设施,包括供水、供气、公交、污水处理、风景名胜区建设等,均可向社会公开招标吸引民间资金投资建设。
五、推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要借鉴国有企业改制的经验,积极创新医院管理体制,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度分离的思路,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部分公立医疗机构产权改革,进行股权多元化改造,扩大公立医院自主权,加快建立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运行机制。拟把闽东医院作为市级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试点,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资产为纽带探索建立权责明晰、监管有力的公立医院集团化管理体制。健全和完善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偿机制,逐步弱化药品收益对医疗机构的补偿作用,建立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打破公立医院垄断局面,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医疗卫生领域,形成多种所有制医疗机构并存的局面。在民办医疗机构设置上,可不受区域卫生规划的限制,符合准入标准的民办医疗机构,均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设立。严格执行民办医院的准入标准,加强对民办医院的监管,使多种所有制医疗机构在充分竞争中发展壮大。到2005年,市本级要基本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框架,2010年,使社区卫生服务基本覆盖到全市城市(县城)社区。在柘荣县先行开展试点,加快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
六、完善社会保障体制
全面推进农村和城镇低保工作,力争实现应保尽保,确保保障金及时足额到位。加快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完善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多渠道帮助失业人员特别是“4050”人员实现再就业。建立健全以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巩固企业养老金100%社会化发放,统一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健全失业保险制度,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商业医疗保险办法。进一步开展工伤、生育保险工作,做到应保尽保。积极探索农村养老保险试点。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法定标准,确保征地补偿费用落实到位。改革征地补偿费用支付方式,征地补偿费用统一由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征地机构把应给被征地农民的部分直接发给农民。各县(市、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的留成部分土地补偿费,纳入公积金管理,专项用于被征地农民参加保险、发展第三产业。
七、加快市场体系建设
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健全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和授信制度,做好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个人诚信系统建设。加快商品市场建设。做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方案,加强现有商业网点改造和在建项目的落实,提高农产品交易市场和专业市场的档次和经营水平。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推进物流业的发展,采用现代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商贸业和交通运输业。积极引进或发展资产评估、鉴证、会计审计、信息中介、企业诊断、技术咨询、经济法律代理等中介性服务组织,积极鼓励行业协会或商会的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八、加快农村综合改革
继续探索农村土地制度建设。在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尝试建立土地流转协调中心,促进土地规模经营。认真抓好农村集体林权和小型水利产权制度改革,确保2005年全面完成改革任务。通过“拍卖、租赁、承包、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等方式,明确所有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盘活存量资产,调动农民群众投资兴办小型水利工程的积极性。参照浙江温州、台州的经验,按照产权明晰、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要求,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步伐,实行民主管理、科学决策、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担风险,支持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与发展。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鼓励农民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合作组织和中介组织。发挥农村各类生产大户、运销大户和农民经纪人在生产、经营、购销方面的优势,组建多种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技术协会、农产品协会。推进供销社改革,鼓励基层供销社和农技部门利用其人员、场地、经营优势,在抓好种植业和养殖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同时,突出培育一批加工、流通、信息等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九、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完善政府机构设置,理顺职能分工,着力解决矛盾比较突出的职责交叉问题,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合理界定乡镇机构职能,精简机构,减小财政供养人员。进一步推进政企、政资、政事分开,推动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探索建立审批和许可事项的监督管理制度。认真做好与《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省级减少审批等事项的衔接工作,对保留的审批事项,按照“公开、公正、高效、规范”的原则,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探索网上审批,着力解决各部门局域网与中心网站联网问题,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根据《行政许可法》实施要求,积极探索审批创新,推进我市基建投资审批综合改革;试行企业登记前置审批和告知承诺制的综合改革。继续巩固经营性土地、采矿权招投标制度改革,总结推广跨县公交线路拍卖等做法,市内公交线路、城市公用设施广告等公益项目推行招投标、拍卖等市场化的运作方式。改革行政执法体制,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选择县(市、区)进行综合执法试点。完善政府运作机制,明确重大决策的内容,完善重大决策的议事规则和程序。
十、推进教育、文化和科技体制改革
制定实施文化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降低准入门槛,吸引民间资本投资文化设施、文化项目、文化团体。把文化事业单位分成公益性和经营性两类,深化文化企事业单位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岗位聘任制,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实现由“办文化”向“管文化”、由管“微观”向管“宏观”、由主要管理“直属单位”向管理“社会”的根本转换,把“办”的权力交还市场主体。改革办学体制,推进多元化办学。义务教育实行政府办学为主,民办教育为辅。非义务教育要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步伐,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办教育,形成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凡有利于教育发展的各种形式办学,如国有民办、公民合办、民办公助等都可以试验。引导有实力的企业集团采取和国内重点大学联合办学形式共建宁德学院,实行公民合办或民办公助的混合型体制。改革科技管理体制,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推进市农科所等科研院所改制,进行两制分流,保留基础研究和公益研究部分,推广部分改制为多元化投资或科研人员持股的科技型股份制企业。
当前,改革处于攻坚阶段,各级政府要定期安排时间听取经济体制改革进展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要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既要敢于攻坚、锐意推进,又要兼顾各方、积极稳妥,把握政策出台的时机、力度和节奏。对于需要攻坚克难的改革重点项目,明确市委、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定期研究,重点突破;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切实加强领导,明确重点,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并根据不同情况确定落实时限。已经出台的改革方案,要精心组织实施,力求取得实效;着手启动的,要在年内完成或基本完成相关改革方案与思路的拟订,并切实做好基础性工作;跨年度的改革,要明确新的阶段目标,并力争实现。同时,做好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指导、综合配套和统筹协调,使改革措施有机衔接、相互促进,真正落到实处。
宁德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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