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4年全市消防工作的意见

颁布单位: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4-03-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4年全市消防工作的意见

平政办〔2004〕6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维护我市战略机遇期社会稳定,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根据《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做好全年的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着力构建社会化消防防控体系

各级政府要按照《消防法》的要求,切实对消防工作负责,加强对消防工作领导。要认真落实《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省政府79号令),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做到年初确定目标任务,年中组织检查督导,年底进行考核验收,奖惩兑现。真正使市、县、乡三级政府消防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各级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依法督促所属单位消除火灾隐患。社会各单位要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强化消防工作自律观念,确立消防工作主体地位。对照《平顶山市消防安全评价标准》(平防安〔2003〕212号),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明确工作岗位责任,加强自我管理,建立起完善的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改、法律责任自负的自我管理体制。

二、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依法消除火灾隐患

认真吸取湖南衡阳和吉林、浙江“2·1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深入开展以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建筑消防设施、商住楼等为重点的专项治理活动,切实做到开展一次治理,规范一个行业,整改一批隐患。进一步深化对城市社区内和城乡结合部小歌厅、小作坊、小商店、小网吧、小企业等人员相对密集场所的监督管理,努力消除消防监督中的“盲点”。各级公安、消防、安监、工商、城建、文化、教育、卫生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治理合力,确保治理效果。要建立重大火灾隐患立、销案制度,切实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隐患基本情况,明确整改时限,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特别是对过去遗留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制度,明确政府督导人、行业主管人、单位负责人、消防监督人,采取强硬手段,年内必须彻底整改。凡在督办整改期限内未完成整改任务并由此而引发火灾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外,还要追究主管领导的行政、法律责任。

三、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步伐,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

各级政府要按照《平顶山市十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平政〔2001〕56号印发)的要求,加大投入,落实城市维护费8%用于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定,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步伐,尽快改变消防队站不足,消防装备缺乏的现状。年内,市区要新建一个消防特勤站,购置高喷车一台、泡沫车一台、干粉车一台,新增市政消火栓100个。城建、规划、供水、市政管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在城区扩建,旧城区路网管网改造中,确保市政消火栓一步到位,不欠新帐。城建、规划等部门要积极做好建队规划、选址工作,力争年底前投入前期建设。石龙区要筹建民办消防队并投入执勤。郏县、鲁山、叶县公安专职消防队,要达到《消防队站建设标准》的要求,具备良好的执勤灭火条件。同时各县(市)要认真抓好消防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工作,汝州市及寄料镇消防规划年内要发布实施,舞钢市、郏县安良镇、宝丰大营镇、叶县遵化镇要完成消防规划的编制、评审任务。

四、依法强化消防监督,促进消防法规的贯彻落实

各级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所在辖区、单位和公民遵守消防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要加大对违反消防法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逾期未整改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对严重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要重处重罚。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纳入公安工作的总体目标考评之中,明确派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责、执法权限和工作标准,加强培训,提高基层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的能力。各工程设计单位要严格依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进行设计,不得任意降低防火设计标准或改动防火设计;各类建设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设计,必须报公安消防机构进行防火设计审核,未经消防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不准开工;各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意见进行施工,不得随意变更防火设计或压缩裁减消防工程项目;建设工程峻工,必须报公安消防机构进行验收,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各类大型群众活动、公共娱乐场所、人员集中场所和大型集贸市场,未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准举办或投入使用。

五、深化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夯实社会消防工作基础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在总结去年全市社区消防工作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把社区消防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以街道办事处为主导,以社区居委会为依托,加强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落实社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社区消防管理体制。年内,建成的社区60%能正常开展消防工作。要按照全省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要求,将农村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借鉴城市消防安全管理经验,逐步探索出适合农村消防工作发展的有效途径。年内,各地都要抓一个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推广,努力构建农村消防群防群治网络。

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各级新闻、宣传、文化、教育等部门要以宣传《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消防安全常识为重点,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利用各种传播媒体及宣传手段,切实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广播、电视和报刊要开辟固定的消防宣传栏目,广泛宣传消防法规、普及消防常识、推广典型经验。要继续办好《鹰城119》栏目,在广播电台开办《鹰城消防之声》,扩大教育覆盖面。劳动人事部门、教育部门、大专院校、中小学校要将消防安全常识纳入教育培训范畴,形成制度,常抓不懈。公安、消防等部门要精心组织好“119消防宣传日”、“119消防夏令营”、“《消防法》知识竞赛”等大型消防宣传活动。要大力开展消防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活动,定期开放消防队(站),定期召开消防新闻发布会,使广大人民群众认清火灾危害,掌握消防常识,学会自防自救。

二○○四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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