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批转中国人民银行濮阳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5-05-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濮政〔2005〕28号

濮阳市人民政府批转中国人民银行濮阳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濮阳市中心支行制定的《关于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五月十八日

关于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濮阳市中心支行2005年5月)

为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充分发挥金融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实现濮阳经济与金融良性互动和可持续发展,结合濮阳实际,特制订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工作的意义,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金融生态环境从广义上讲,是指与金融业生存、发展具有互动关系的社会、自然因素的总和,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地理、人口等一切与金融业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方面,是金融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从狭义上讲,是指微观层面的金融环境,包括法律、社会信用体系、会计与审计准则、中介服务体系、企业改革及银企关系等方面的内容。金融生态环境中各因素相互联接,相互依赖,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即金融生态链。

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是金融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事业进入新阶段,面临着各种机遇和挑战。金融作为市场经济的核心,在新形势下,只有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才能树立科学的金融发展观,带动整个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才能把自身的经营与宏观经济发展的要求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信贷资源配置效率,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是维护金融及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从金融生态的角度看,政府、企业属于环境因素;从政府、企业的角度看,金融业又属环境因素。金融生态环境不好会导致金融风险的积累,削弱金融职能,进而影响信贷投放,企业难以得到应有的资金支持,破坏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建设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不仅是金融业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是加快濮阳经济发展的需要。通过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可以使我市吸引更多资金,减少资金外流,提高宏观经济调控能力;有利于濮阳地区金融机构实力的壮大,为我市经济振兴提供有力支持;有利于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增强濮阳地区金融机构实力,更好地发挥金融的核心作用,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供求平衡,实现地方经济与地方金融的协调发展。

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取得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方位打造我市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1.加强法制环境建设,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执法和协调力度,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处理企业改革、破产或履行信贷合约方面,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大力支持和帮助金融机构清收和处置不良贷款。认真执行国家关于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保全金融债权的要求,规范企业的改制行为,严厉打击各类逃债行为。树立企业诚信形象,优化投资环境,确保新增贷款的质量。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培育企业资信评级市场,开展信用社(区)建设,做好征信知识和金融知识宣传工作,利用市政府电子政务网站及时发布金融债权管理工作信息,定期通报逃废金融债务企业“黑名单”。

2.积极开展商业银行内部评级工作,增强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的能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重视和支持商业银行在内部评级工作,采取针对性措施,提高当地评级等次,争取商业银行在资金调度、信贷授权等方面对地方更多支持。要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通过推行政务公开,提高依法执政水平,规范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进一步简化贷款抵押、评估费用和手续,降低企业经营和贷款成本。

3.大力扶持城乡信用社的发展,充分发挥其在支持城乡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要紧紧抓住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历史机遇,认真落实国家的各项改革要求,争取央行票据,实施规范化管理。各有关部门要为两个信用社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信用社清收旧贷、打击逃废债行为、金融监管、组织资金、优质贷款项目推荐、再贷款投放等方面给予优惠,促其壮大资金实力,做大做强。

4.增强担保机构实力,缓解企业担保难问题。要重视和加强担保机构建设,不断扩大担保基金规模,提高担保能力。建立多层面的、立体的贷款担保体系,鼓励经济实体、个人资金进入担保领域,改变目前单一的担保模式。大力推进银保合作,更好地解决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指导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研究解决担保基金放大倍数及风险承担比例等具体问题,逐步解决目前企业担保难、银行难贷款的矛盾。

5.搭建政、银、企交流平台,努力扩大贷款投放。把疏通货币信贷政策传导渠道作为第一要务,通过组织召开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金融机构座谈会、银企联谊会等形式,宣传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货币政策,密切与政府有关部门、企业的联系与合作。搞好“窗口指导”,指导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支持符合产业政策、货币政策的项目或行业倾斜。注重项目推介方式创新,提高贷款到位率,实现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占新增存款的比例和新增中小企业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的比例达到或超过50%的工作目标。

6.做好下岗失业人员担保贷款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级人民银行要积极协调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及银行业金融机构,指导承办下岗失业人员贷款的金融机构全面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在财政注入担保基金数额放大五倍范围内发放贷款。各金融机构要积极主动地向上级行申请授权,不断增加开办此项业务的金融机构数量。

三、加强对金融环境建设工作的协调领导,确保金融生态环境得到优化

人民银行、银行监督等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全辖金融运行态势,健全数据统计分析上报制度和金融风险预警、预报制度,及早发现风险部位,做好风险救助准备。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的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为加强对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工作的领导,建议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分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证券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濮阳市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地点设在市人民银行。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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