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政府办关于做好第二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签约项目跟踪落实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濮政办〔2007〕29号
颁布日期:2007-05-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濮阳市政府办关于做好第二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签约项目跟踪落实工作的通知

濮政办〔2007〕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在第二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下称中博会)上,我市招商引资取得显著成效。据统计,我市共有84个项目签约,总投资123.4亿元。合同利用外资(含市外资金)101.5亿元,其中有

6个项目在省签约仪式上签约。为了确保签约项目顺利实施,根据省政府(豫政办〔2007〕34号)文件精神,市政府要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对签约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落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优化环境,搞好服务,为项目落实创造条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启动项目跟踪机制,狠抓落实,责任到人。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办公等方式掌握项目进展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协助企业做好项目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出台的鼓励外商投资政策和濮阳市的有关优惠政策,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以落实政策推动签约项目顺利实施。尤其要“守合同、讲信用”对承诺的条件要说到做到、及时兑现。要在全市全面推行投资便利化措施,进一步完善项目代理责任制,积极主动地为外商搞好服务。各级商务、发展改革、工商等部门要加强相互协调与联系,及时沟通信息,掌握外资动向,搞好跟踪服务。对于必须经省审批的项目,市商务局、发改委、工商局等相关部门要派专人负责,帮助企业尽快办理省有关部门的审批手续。对重大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需要市政府出面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二、加强督查,落实责任

项目跟踪落实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对于在省签约仪式上签约的项目要明确由县(区)主要领导负责,在市签约仪式上签约的项目要由县(区)分管领导负责。市政府将组织市商务局、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组成督导组,倒工期,及时跟踪问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上述原则,结合签约项目进展情况,建立签约项目联系制度,并尽快把每个项目分解落实到人。责任人要及时进入工作状态,及时深入项目单位进行实地调研督导,帮助企业解决审批、登记中的困难。各县(区)要定期召开项目跟踪工作会议,督促合作各方认真履行合同,推动项目顺利实施。项目责任人及联系人名单于5月底前报至市商务局。

三、完善机制,强化考核市政府督查室每季度末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跟踪不力、情况不清、服务不到位、进展缓慢的县(区)通报批评,对进展迅速、服务到位的县(区)通报表扬。市商务局要继续实行“三率”(合同金额落实率、实际资金到位率、签约项目推进率)考核,对工作不积极主动、完成目标情况较差的单位通报批评。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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