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双转移”暨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工业园招商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汕府办[2008]78号
颁布日期:2008-11-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双转移”暨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工业园招商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汕府办[2008]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汕尾市“双转移”暨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工业园招商会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汕尾市“双转移”暨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工业园招商会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粤发[2008]4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和承接产业转移,市委、市政府近期将举办“汕尾市‘双转移’暨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工业园招商会”。为确保招商会成功举办,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颁。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为动力,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方针,加快推进我市产业转移园区建设,大力承接珠三角地区产业转移,不断壮大我市经济规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加大劳动力培训力度,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早日实现追赶全省发展水平的奋斗目标。

二、招商会名称、举办时间与地点

名称:汕尾市“双转移”暨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工业园招商会。

举办时间:2008年12月中旬。

举办地点:深圳市五洲宾馆。

三、招商会内容

(一)举行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工业园及汕尾市“双转移”推介;

(二)举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与汕尾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工业园协议书签字仪式:

(三)举行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与中裕冠投资公司合作开发协议书签字仪式:

(四)举行投资项目协议(意向)签字仪式。

四、工作机构

成立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工业园暨汕尾市“双转移”招商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郑雁雄(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常务副组长:陈样新(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贤谋(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马智华(市政府市长助理)、徐永高(市政府秘书长)、蔡水镜(市政府副秘书长)、曾志宁(市政府副秘书长)、莫汉镇(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沈木荣(市经贸局局长)、林献良(市外经贸局局长)、潘文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黄聪(市财政局局长)、张文浩(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罗奕凡(市科技局局长)、刘景茂(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德华(市接待处处长)、李成耀(市环保局局长)、魏宜征(市府办经研室主任)、黄耀光(市驻深办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马智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办公室下设统筹协调组、招商项目组、宣传资料组、接待组等四个工作小组:

(一)统筹协调组

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招商会的各项筹备工作;拟定邀请出席招商会的领导、嘉宾名单:负责招商会会场策划布置与会务等工作。

组长:蔡水镜

副组长:沈木荣、黄耀光

成员从市府办、市经贸局、市外经贸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接待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驻深办等单位中抽调。

(二)招商项目组

主要负责编印汕尾市投资指南(产业转移园)及招商项目,草拟园区投资优惠政策、项目投资协议等资料;负责招商会各项仪式的策划组织工作;协调各县(市、区)落实签约项目。

组长:曾志宁

副组长:林献良、彭振强、林泰溢

成员从市府办、市外经贸局、市经贸局、市发改局等单位中抽调。

(三)宣传资料组

主要负责制作汕尾宣传短片,起草领导讲话稿,联系邀请新闻单位,负责招商会宣传及新闻报道。

组长:刘景茂

副组长:魏宜征

成员从市委宣传部、市府办经研室、市广播电视台、汕尾日报社、市经贸局等单位抽调。

(四)接待组

主要负责招商会的后勤接待工作。

组长:李德华

副组长:李伟华

成员从市接待处中抽调。

五、招商会拟邀请出席的单位领导与嘉宾范围

(一)省直单位: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外经贸厅、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等有关领导。

(二)深圳市: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市贸工局、发改局、规划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科技信息局、环保局等有关领导;深圳市相关行业、企业协会负责人。

(三)中山市: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市经贸局、发改局、财政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及中山市沙溪镇有关领导;中山市相关行业、企业协会负责人。

(四)客商代表:签约项目代表、重要客商代表等。

(五)新闻单位:人民日报社粤东记者站、南方日报社、羊城晚报社、香港文汇报、广东电视台、南方电视台、南方网等;深圳市、汕尾市有关新闻单位。

(六)汕尾市: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市直有关单位及各县(市、区)领导。

参加招商会总人数控制在200人以内。

六、经费

由市财政全额拨付,专款专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招商会是我市贯彻落实省“双转移”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我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和承接产业转移的重大举措,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把筹备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高度重视,精心准备,通力合作,加强联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抓紧开展筹备工作。各工作小组、各县(市、区)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人员到位,明确职责分工。要积极主动加强与珠三角合作方的联络沟通,抓紧做好招商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尤其是要做好园区招商签约项目的准备工作,落实一批项目在会上签约。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海内外华文媒体,突出做好产业转移园区和汕尾市投资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发展前景等系列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讲求实效。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做好汕尾市“双转移”暨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工业园招商会宣传推介、项目准备、客商邀请、会场布置等各项筹备工作,严格遵循勤俭节约的原则,讲求实效,防止铺张浪费,确保招商会取得圆满成功。

延伸阅读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试行)

关于印发《白银市农村五保供养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