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咸宁市A级信用企业培植工作方案》和《咸宁市创建信用社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印发《咸宁市A级信用企业培植工作方案》和《咸宁市创建信用社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5-08-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咸政办发[2005]64号
印发《咸宁市A级信用企业培植工作方案》和《咸宁市创建信用社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温泉开发区管委会:
《咸宁市A级信用企业培植工作方案》和《咸宁市创建信用社区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咸宁市A级信用企业培植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积极培植A级以上信用企业,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若干意见和关于对湖北省优质信用区域实施金融支持指导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03]10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政策精神,积极培植A级以上信用企业,提升中小企业信用等级,促进全市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发展。
二、工作目标
形成政府主导、金融扶导、部门支持、企业为主体的A级信用企业培植体系,全市金融机构A级以上信用企业每年新增15%以上,AA级、AAA级信用企业每年保持一定比例的增长,形成争创A级以上信用企业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领导
由市信用环境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开展A级以上信用企业培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四、培植措施
(一)突出政府主导,提供部门支持,为辖区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1、政策疏导,夯实培植基础。各地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培植A级以上信用企业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要以诚信建设为重点,将A级信用企业的培植纳入文明创建活动范围,进行统筹规划和安排。要结合地方实际,采取相应措施,扶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发展。制定出台针对中小企业信用培植对象的规费减免政策,尽快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并进行规范运作。
2、部门指导,搞好培植服务。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对A级以上信用企业的培植要搞好管理上的指导。财政部门要把A级以上信用企业的培植作为培植地方财源的重要措施,对按政策要求安排的各项财政贴息资金及时足额予以拨付,并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进行财务培训,规范企业财务管理。税务部门要把培植A级以上信用企业作为企业增效、地方增收的新路子,对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企业积极向上争取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以及外贸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工作,加速企业资金周转,增强企业出口创汇能力。工商部门要把A级以上信用企业的培植作为树立自身形象,支持经济发展的新手段,从登记注册、商标管理、资产登记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提供全程指导,优质服务。
(二)加强金融扶导,创新金融服务,为辖区中小企业营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
1、信贷辅导,规范企业融资基础。金融机构要定期不定期地对拟培植的信用企业进行信贷政策等方面知识辅导,使企业了解要获得银行信贷支持必须具备的条件。要指导企业规范开户行为,方便资金结算,加强财务管理,合理运用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和经营效益,为企业融资创造必要条件。
2、信用引导,提供多种融资工具。金融机构对拟培植的信用企业要立足信用引导,充分发挥信用工具的作用,积极争取上级行的优惠和倾斜政策,促进企业做强做大,达到A级以上信用等级。
一是寻找渠道。要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同特点,采取“一企一策”的办法指导企业开辟融资新途径。对融资额度较小的,可采取企业法人个人财产作抵押,通过消费信贷的途径进行融资;对资金需求额度较大的,可寻求当地担保公司承担担保贷款;对有出口退税的外贸企业,要开展出口退税委托担保贷款方式;对其它有订单、有产品的企业,要积极推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票据业务;对符合支农再贷款支持的企业,人民银行要运用再贷款引导信用社支持企业发展。
二是搭建载体。各金融机构要创造条件搭建银企合作平台。人民银行要组织金融机构对培植的企业开展信贷营销活动,每年组织一至二次集中性的信贷营销,并督促资金落实到位。金融机构要积极争取上级行的支持,形成上下联动、整体互动的机制,特别是对处于成长期的企业要开展多种形式的融资活动,尽可能满足企业的资金需要。
三是杠杆调节。金融机构对拟培植的企业要运用利率杠杆,引导企业完善经营行为。对信誉好产品适销对路的企业要实行利率优惠,对列入A级信用企业培植对象的,金融机构利率上浮原则上不超过30%,同时鼓励其落实利率下浮政策。
3、信息传导,搞好银企相互对接。金融机构要按季对培植的企业以座谈会、上门指导等形式进行银企信息交流,加强沟通。企业要向银行介绍生产经营情况、发展思路和措施,增进银行对企业的了解。金融机构要向企业宣传金融新业务和融资新方式,对企业负责人和财会人员传授票据业务知识,推动票据业务的广泛使用;对企业新上项目、技改项目及重点项目要建立档案库,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资金需求情况。对A级以上信用企业的标准要详细介绍给企业,提出针对性的措施,帮助企业努力提高信用等级,尽快达到A级以上信用企业标准。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内部管理,构造A级以上信用企业发展平台。
1、打造诚信品牌。诚信是企业生存的基础。企业要以良好的信用赢得金融机构的信任和支持,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资金归行率要达到90%以上。积极配合开户银行的信贷调查和检查,按照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2、规范财务管理。企业要把提升信用等级作为取得银行信贷支持的硬条件,保证企业财务核算真实准确,增强企业财务信息的透明度,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信息。
3、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被列入培植对象的企业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规范运作,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的发展方向要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要不断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五、工作步骤
1、调查摸底。8月中旬开始,由市、县(市、区)两级国有商业银行、农发行、农村信用社对开户企业进行调查摸底,掌握现有企业信用等级状况,锁定已评级的A级以上企业名单,确定已达到A级信用企业标准,但尚未评级的企业名单,按各行现有A级信用企业50%左右的比例,筛选A级信用企业培植对象名单,8月底报市信用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申报评级。对已按程序申报尚未批复的企业,已达到A级条件尚未申报的企业,各金融机构要在12月底前完成申报、审批程序。
3、择优培植。各金融机构筛选的培植对象名单,经培植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即作为正式培植对象,享受本方案有关优惠政策,并由各金融机构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制定分年度培植计划和目标。
六、工作要求
1、充分认识A级以上信用企业培植工作的重要性。A级以上信用企业的培植既是深化信用环境建设的重要举措,也关系到省级金融机构对咸宁的信贷支持力度,是促进企业发展、增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措施,因此各级政府、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齐心协力帮扶培植,真正形成政府主导,金融扶导,部门支持,企业为主体的培植体系。
2、加强A级以上信用企业培植工作管理。市信用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金融机构,都要分别建立已评A级信用企业、待评A级信用企业、A级信用企业培植对象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研究、解决和反映培植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保证培植工作的顺利进行。
3、建立A级以上信用企业培植工作分析例会制度。市、县两级信用环境建设领导小组要按季召开企业培植情况分析会,掌握培植的进展情况,交流培植工作中好的经验和作法,分析培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促进培植工作的顺利开展。
4、建立A级以上信用企业培植联系人制度。各行、社要挑选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的同志作为培植工作联系人,保持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行社、A级企业培植对象之间信息畅通和工作协调。
咸宁市创建信用社区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金融生态环境,拓宽诚信建设层面,倡导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推动信用社区建设,全力打造“诚信咸宁”,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开展创建信用社区活动,强化社区居民的诚信意识,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更好地为社区企业、个体工商户、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贫困学生就学等搭建信用平台,提供金融服务,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试点的信用社区广泛开展“诚信企业”、“诚信经营户”、“诚信商业街”“诚信单位”、“诚信居民”等系列细胞工程创建活动,通过一年的信用社区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扩大信用社区建设范围,力争两到三年内,城区所有社区都能达到信用社区标准,整体推进社会信用向纵深发展,建设和谐咸宁。
三、创建标准
(一)信用社区创建标准
1、社区机关单位、居民、企业、个体工商户信誉良好,没有市场失信行为;
2、社区中小企业贷款年增幅10%以上,到期偿还率达到95%;个体零售贷款年增幅15%以上,到期偿还率达到98%;
3、社区“诚信单位”、“诚信商业街”、“诚信企业”、“诚信经营户”占比要达到80%以上,“诚信居民”达到90%;
4、社区机关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居民信用档案齐全。
(二)诚信商业街创建标准
1、整体信誉良好。银行到期贷款、利息回收率达到98%以上,按时足额缴纳各种税费;
2、商业街无造假、制假、售假记录,无坑害消费者行为。
(三)诚信单位创建标准
1、单位信誉良好。无拖欠银行、信用社到期贷款本息,无不良社会信用行为;
2、严格执法,遵纪守法,有较好的社会信用。
(四)诚信企业创建标准
1、企业信誉良好。无拖欠银行、信用社到期贷款本息和各项税费;不拖欠工人工资;遵纪守法,无制假、售假等不良信用行为;
2、有健全的财务核算体系。按期向银行、税务、工商等部门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信息;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自有资金达到50%以上;
4、生产经营良好,有较好的市场信誉。
(五)诚信经营户创建标准
1、个人信誉良好,无拖欠银行、信用社到期贷款本息和各种税费的现象;
2、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且自有资金达到50%以上;
3、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4、没有制假、掺假、售假行为。
(六)诚信居民创建标准
1、个人信誉良好,不拖欠银行到期贷款及各种应缴税费;
2、遵纪守法,无涉黄、赌、毒等不良信用行为。
四、组织领导
由市信用环境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信用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五、创建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5年8月底前)。通过开展调查摸底,各县、市、区选定一个信用基础好、参与度高、组织有力的社区进行创建信用社区试点。
(二)实施阶段(2005年9月—12月)。各相关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有关帮扶政策,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信用社区活动,做好宣传、评定和上报工作。
(三)总结推广阶段(从2006年1月开始)。总结试点经验,不断完善创建办法,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创建信用社区工作,促进社区文化、精神文明、诚信意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全面发展。
六、创建措施
1、调查摸底,选好试点社区。在依托各金融机构信用评级的基础上,联动社区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社区机关单位、企业、个体经营户、居民的各类信息进行综合调查摸底,建立社区信用档案,选好试点社区。
2、强化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通过举办信用社区培训班、办宣传栏、诚信文艺表演等形式,组织开展创建信用社区建设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金融知识、诚信知识及优惠政策、便民措施、服务品种,让社区居民明确创建信用社区的目的、方法、要求以及创建信用社区所带来的实惠,形成人人关心信用社区建设,支持信用社区建设的良好氛围。
3、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帮扶措施。社区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牵涉部门多的系统工程。信用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信用社区创建活动,根据社区收集登记的信用档案,选定各自的重点扶持对象,出台帮扶政策。在试点的信用社区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免费给予培训与创业指导;工商、税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落实好免费登记、工商税费优惠等再就业优惠政策;金融部门要加大信贷辅导,在信贷资金上给予倾斜;国土资源房产部门要按照咸政发[2005]60号文的意见规定认真落实企业个人办理抵押贷款的各项费税减负优惠政策。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要积极为讲信用、有效益的社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社区要充分发挥社区平台作用,及时掌握好社区内企业、居民、个体工商户的信用状况,为金融机构提供信贷支持提供准确信用信息。
4、创新金融服务,支持信用社区。各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创建信用社区的有利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货币信贷政策,按照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原则,支持社区讲信用、有效益的中小企业发展,不断创新社区零售贷款业务,做好对试点社区居民的信用等级评定,按信用等级进行授权授信。积极拓展社区消费信贷业务,积极办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推动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
七、创建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创建信用社区是我市继续争创全省“A级金融信用市州”的重要工作内容,创建信用社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负其责,结合实际,突出创建重点,跟踪创建动态,抓好责任落实。
2、强调协调配合。创建信用社区工作内容多,任务重,涉及面广,各相关部门要相互支持,紧密配合,加强沟通与协调,形成创建合力。同时加强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3、严格组织评定。信用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利用社区的信息平台,认真组织开展社区的诚信企业、诚信经营户、诚信商业街、诚信单位、诚信居民的评定工作,促进信用社区建设的稳步推进。
4、严肃工作纪律。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信用社区的现实意义,扎实做好信用社区的创建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报表和材料,做好情况反映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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