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外事办公室、市外经贸局郑州市参加罗马尼亚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外事办公室、市外经贸局郑州市参加罗马尼亚—中国友好展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6-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外事办公室、市外经贸局郑州市参加罗马尼亚—中国友好展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政办文〔2003〕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外事办公室、市外经贸局拟定的《郑州市参加“罗马尼亚??中国友好展览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郑州市参加“罗马尼亚-中国友好展览会”工作方案
(市外事办公室市外经贸局二○○三年六月十二日)
为增进我市与国际友好城市克鲁日?纳波卡市的友谊,促进我市与罗马尼亚的经济和文化交流,拓展我市优势产品在罗马尼亚的销售市场,市政府决定组团参加“罗马尼亚-中国友好展览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展会情况
主办单位:罗中友好协会、罗中工商会。
时间:2003年9月17日至20日。
地点:罗马尼亚特兰西瓦尼亚展览中心。
参展产品:纺织、服装、鞋类、化妆品、皮革制品、手工艺制品、旅游纪念品、玩具、艺术品、家电、室内装修用品、电器和电子产品、传统中医药产品、安全技术产品、工业和农业工具等。
参展费用:每公司60美元;
室内展位24美元/平方米(有6、9、12、15平方米等规格)。
主要活动:为中国参展商举办贸易洽谈会;
介绍罗马尼亚和中国在经济
领域的合作机会;
参观罗马尼亚知名企业和当
地权威机构;
公司和产品介绍;
圆桌会议、产品演示会、厨房
用品展览;
中国传统食品、烹饪艺术、服
装表演等活动。
二、出访组团
1.派遣郑州市人民政府代表团,由一名市领导带队,成员由市外经贸局、市外办、市经贸委、市市场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各1人,翻译1人,共7人组成。
2.派遣郑州市企业参展团,由市外经贸局带队,市各有关部门、参展企业及所在县(市)、区负责人组成。
三、任务分工
1.市外办负责两个出访团组出国手续的办理、与友城联络、活动安排、翻译及政府团出访报告撰写等工作。
2.市外经贸局负责我市参展企业及人员的核定、联系,展位预订、展品托运、布展,参会工作总结等工作。
3.县(市)、区负责动员企业参展,确定参展产品等。
四、日程安排
6月20日前:市外经贸局组建郑州市企业参展团;
6月20日-8月30日:市外办办理两个出访团组的出国手续;
6月26日前:市外经贸局为参展企业预订展位;
6月30日前:郑州市企业参展团托运参展产品;
9月15日前:郑州市企业参展团到达克鲁日?纳波卡市,做布展工作;
9月16日:郑州市人民政府代表团到达克鲁日?纳波卡市,检查布展情况;
9月17日:参会;
9月19日:郑州市人民政府代表团离开克鲁日?纳波卡市;
9月21日:郑州市企业参展团撤展;
9月22日:郑州市企业参展团离开克鲁日?纳波卡市。
五、费用筹措
两个出访团组的经费分别筹措,单独核算。郑州市政府代表团出访费用按有关规定,市政府领导的费用由市财政负担,其余人员的费用由参团部门自行负担。郑州市企业参展团参会费用,由各参团部门和企业负担。
六、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分工抓好落实,切实做好企业组团、展位预订、产品托运、证照办理等各项筹备工作。
2.参展企业应充分利用政府搭台的机会,采取多种措施做好展览工作,宣传我市良好企业形象,促成实质性经贸合作。积极鼓励和支持民营、私营和个体企业“走出去”,参会参展。
3.出访人员在出访期间要服从领导安排,提高政治敏锐性,遵守外事纪律,主动了解出访国情况,回国后认真做好出访、参会的总结汇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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