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2007年全市路网项目建设省转贷资金分责偿还目标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2007年全市路网项目建设省转贷资金分责偿还目标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政府 | 文号:周政[2007]25号 |
|---|---|
| 颁布日期:2007-06-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2007年全市路网项目建设省转贷资金分责偿还目标的通知
周政[2007]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和加强干线公路建设管理的意见》(豫政〔2006〕81号)精神,全面落实省下达我市的目标任务。现将《2007年全市路网项目建设省转贷资金分责偿还目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2007年全市路网项目建设省转贷资金分责偿还
目标
川汇区
一、分责偿还省转贷资金额
川汇区应承担省转贷资金34037万元的偿还责任,按照贷款年利率6.84%计算,2007年应偿还利息2328万元。
二、工作目标
1、完成省下达刘园收费站、赵月楼收费站、搬口收费站通行费收入7350万元;
2、优化收费环境,杜绝人情车、特权车,确保通行费漏征率控制在2%以内。
三、分责偿还省转贷资金来源
1、辖区内干线公路通行费应分的收入;
2、汽车养路费超计划收入省辖市分成部分;
3、县(市、区)筹措的其他资金。
项城市
一、分责偿还省转贷资金额
项城市应承担省转贷资金14549万元的偿还责任,按照贷款年利率6.84%计算,2007年应偿还利息995万元。
二、工作目标
1、完成省下达老城收费站通行费收入1150万元;
2、优化收费环境,杜绝人情车、特权车,确保通行费漏征率控制在2%以内。
三、分责偿还省转贷资金来源
1、辖区内干线公路通行费应分的收入;
2、汽车养路费超计划收入省辖市分成部分;
3、县(市、区)筹措的其他资金。
淮阳县
一、分责偿还省转贷资金额
淮阳县应承担省转贷资金26700万元的偿还责任,按照贷款年利率6.84%计算,2007年应偿还利息1826万元。
二、工作目标
1、完成省下达新站收费站通行费收入500万元;
2、优化收费环境,杜绝人情车、特权车,确保通行费漏征率控制在2%以内。
三、分责偿还省转贷资金来源
1、辖区内干线公路通行费应分的收入;
2、汽车养路费超计划收入省辖市分成部分;
3、县(市、区)筹措的其他资金。
郸城县
一、分责偿还省转贷资金额
郸城县应承担省转贷资金16265万元的偿还责任,按照贷款年利率6.84%计算,2007年应偿还利息1113万元。
二、工作目标
1、积极做好拟设收费站申报工作,按照省政府批准的建站要求,做好新建站的征地拆迁和协调环境工作,确保新建站按时开征,确保完成新建站征收目标任务。
2、完成省下达谷集收费站通行费收入800万元;
3、优化收费环境,杜绝人情车、特权车,确保通行费漏征率控制在2%以内。
三、分责偿还省转贷资金来源
1、辖区内干线公路通行费应分的收入;
2、汽车养路费超计划收入省辖市分成部分;
3、县(市、区)筹措的其他资金。
鹿邑县
一、分责偿还省转贷资金额
鹿邑县应承担省转贷资金24766万元的偿还责任,按照贷款年利率6.84%计算,2007年应偿还利息1694万元。
二、工作目标
1、完成省下达陈楼收费站通行费收入1100万元;
2、优化收费环境,杜绝人情车、特权车,确保通行费漏征率控制在2%以内。
三、分责偿还省转贷资金来源
1、辖区内干线公路通行费应分的收入;
2、汽车养路费超计划收入省辖市分成部分;
3、县(市、区)筹措的其他资金。
太康县
一、分责偿还省转贷资金额
太康县应承担省转贷资金22468万元的偿还责任,按照贷款年利率6.84%计算,2007年应偿还利息1537万元。
二、工作目标
1、积极做好拟设收费站申报工作,按照省政府批准的建站要求,做好新建站的征地拆迁和协调环境工作,确保新建站按时开征,确保完成新建站征收目标任务。
2、优化收费环境,杜绝人情车、特权车,确保通行费漏征率控制在2%以内。
三、分责偿还省转贷资金来源
1、辖区内干线公路通行费应分的收入;
2、汽车养路费超计划收入省辖市分成部分;
3、县(市、区)筹措的其他资金。
沈丘县
一、分责偿还省转贷资金额
沈丘县应承担省转贷资金12234万元的偿还责任,按照贷款年利率6.84%计算,2007年应偿还利息837万元。
二、工作目标
1、积极做好拟设收费站申报工作,按照省政府批准的建站要求,做好新建站的征地拆迁和协调环境工作,确保新建站按时开征,确保完成新建站征收目标任务。
2、优化收费环境,杜绝人情车、特权车,确保通行费漏征率控制在2%以内。
三、分责偿还省转贷资金来源
1、辖区内干线公路通行费应分的收入;
2、汽车养路费超计划收入省辖市分成部分;
3、县(市、区)筹措的其他资金。
西华县
一、分责偿还省转贷资金额
西华县应承担省转贷资金25639万元的偿还责任,按照贷款年利率6.84%计算,2007年应偿还利息1754万元。
二、工作目标
1、完成省下达安营收费站通行费收入1110万元;
2、优化收费环境,杜绝人情车、特权车,确保通行费漏征率控制在2%以内。
三、分责偿还省转贷资金来源
1、辖区内干线公路通行费应分的收入;
2、汽车养路费超计划收入省辖市分成部分;
3、县(市、区)筹措的其他资金。
扶沟县
一、分责偿还省转贷资金额
扶沟县应承担省转贷资金9245万元的偿还责任,按照贷款年利率6.84%计算,2007年应偿还利息632万元。
二、工作目标
1、积极做好拟设收费站申报工作,按照省政府批准的建站要求,做好新建站的征地拆迁和协调环境工作,确保新建站按时开征,确保完成新建站征收目标任务。
2、优化收费环境,杜绝人情车、特权车,确保通行费漏征率控制在2%以内。
三、分责偿还省转贷资金来源
1、辖区内干线公路通行费应分的收入;
2、汽车养路费超计划收入省辖市分成部分;
3、县(市、区)筹措的其他资金。
商水县
一、分责偿还省转贷资金额
商水县应承担省转贷资金22508万元的偿还责任,按照贷款年利率6.84%计算,2007年应偿还利息1540万元。
二、工作目标
1、积极做好拟设收费站申报工作,按照省政府批准的建站要求,做好新建站的征地拆迁和协调环境工作,确保新建站按时开征,确保完成新建站征收目标任务。
2、完成省下达郝岗收费站通行费收入1350万元;
3、优化收费环境,杜绝人情车、特权车,确保通行费漏征率控制在2%以内。
三、分责偿还省转贷资金来源
1、辖区内干线公路通行费应分的收入;
2、汽车养路费超计划收入省辖市分成部分;
3、县(市、区)筹措的其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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