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2007年全市路网项目建设省转贷资金分责偿还目标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政府文号:周政[2007]25号
颁布日期:2007-06-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2007年全市路网项目建设省转贷资金分责偿还目标的通知

周政[2007]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和加强干线公路建设管理的意见》(豫政〔2006〕81号)精神,全面落实省下达我市的目标任务。现将《2007年全市路网项目建设省转贷资金分责偿还目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2007年全市路网项目建设省转贷资金分责偿还

目标

川汇区

一、分责偿还省转贷资金额

川汇区应承担省转贷资金34037万元的偿还责任,按照贷款年利率6.84%计算,2007年应偿还利息2328万元。

二、工作目标

1、完成省下达刘园收费站、赵月楼收费站、搬口收费站通行费收入7350万元;

2、优化收费环境,杜绝人情车、特权车,确保通行费漏征率控制在2%以内。

三、分责偿还省转贷资金来源

1、辖区内干线公路通行费应分的收入;

2、汽车养路费超计划收入省辖市分成部分;

3、县(市、区)筹措的其他资金。

项城市

一、分责偿还省转贷资金额

项城市应承担省转贷资金14549万元的偿还责任,按照贷款年利率6.84%计算,2007年应偿还利息995万元。

二、工作目标

1、完成省下达老城收费站通行费收入1150万元;

2、优化收费环境,杜绝人情车、特权车,确保通行费漏征率控制在2%以内。

三、分责偿还省转贷资金来源

1、辖区内干线公路通行费应分的收入;

2、汽车养路费超计划收入省辖市分成部分;

3、县(市、区)筹措的其他资金。

淮阳县

一、分责偿还省转贷资金额

淮阳县应承担省转贷资金26700万元的偿还责任,按照贷款年利率6.84%计算,2007年应偿还利息1826万元。

二、工作目标

1、完成省下达新站收费站通行费收入500万元;

2、优化收费环境,杜绝人情车、特权车,确保通行费漏征率控制在2%以内。

三、分责偿还省转贷资金来源

1、辖区内干线公路通行费应分的收入;

2、汽车养路费超计划收入省辖市分成部分;

3、县(市、区)筹措的其他资金。

郸城县

一、分责偿还省转贷资金额

郸城县应承担省转贷资金16265万元的偿还责任,按照贷款年利率6.84%计算,2007年应偿还利息1113万元。

二、工作目标

1、积极做好拟设收费站申报工作,按照省政府批准的建站要求,做好新建站的征地拆迁和协调环境工作,确保新建站按时开征,确保完成新建站征收目标任务。

2、完成省下达谷集收费站通行费收入800万元;

3、优化收费环境,杜绝人情车、特权车,确保通行费漏征率控制在2%以内。

三、分责偿还省转贷资金来源

1、辖区内干线公路通行费应分的收入;

2、汽车养路费超计划收入省辖市分成部分;

3、县(市、区)筹措的其他资金。

鹿邑县

一、分责偿还省转贷资金额

鹿邑县应承担省转贷资金24766万元的偿还责任,按照贷款年利率6.84%计算,2007年应偿还利息1694万元。

二、工作目标

1、完成省下达陈楼收费站通行费收入1100万元;

2、优化收费环境,杜绝人情车、特权车,确保通行费漏征率控制在2%以内。

三、分责偿还省转贷资金来源

1、辖区内干线公路通行费应分的收入;

2、汽车养路费超计划收入省辖市分成部分;

3、县(市、区)筹措的其他资金。

太康县

一、分责偿还省转贷资金额

太康县应承担省转贷资金22468万元的偿还责任,按照贷款年利率6.84%计算,2007年应偿还利息1537万元。

二、工作目标

1、积极做好拟设收费站申报工作,按照省政府批准的建站要求,做好新建站的征地拆迁和协调环境工作,确保新建站按时开征,确保完成新建站征收目标任务。

2、优化收费环境,杜绝人情车、特权车,确保通行费漏征率控制在2%以内。

三、分责偿还省转贷资金来源

1、辖区内干线公路通行费应分的收入;

2、汽车养路费超计划收入省辖市分成部分;

3、县(市、区)筹措的其他资金。

沈丘县

一、分责偿还省转贷资金额

沈丘县应承担省转贷资金12234万元的偿还责任,按照贷款年利率6.84%计算,2007年应偿还利息837万元。

二、工作目标

1、积极做好拟设收费站申报工作,按照省政府批准的建站要求,做好新建站的征地拆迁和协调环境工作,确保新建站按时开征,确保完成新建站征收目标任务。

2、优化收费环境,杜绝人情车、特权车,确保通行费漏征率控制在2%以内。

三、分责偿还省转贷资金来源

1、辖区内干线公路通行费应分的收入;

2、汽车养路费超计划收入省辖市分成部分;

3、县(市、区)筹措的其他资金。

西华县

一、分责偿还省转贷资金额

西华县应承担省转贷资金25639万元的偿还责任,按照贷款年利率6.84%计算,2007年应偿还利息1754万元。

二、工作目标

1、完成省下达安营收费站通行费收入1110万元;

2、优化收费环境,杜绝人情车、特权车,确保通行费漏征率控制在2%以内。

三、分责偿还省转贷资金来源

1、辖区内干线公路通行费应分的收入;

2、汽车养路费超计划收入省辖市分成部分;

3、县(市、区)筹措的其他资金。

扶沟县

一、分责偿还省转贷资金额

扶沟县应承担省转贷资金9245万元的偿还责任,按照贷款年利率6.84%计算,2007年应偿还利息632万元。

二、工作目标

1、积极做好拟设收费站申报工作,按照省政府批准的建站要求,做好新建站的征地拆迁和协调环境工作,确保新建站按时开征,确保完成新建站征收目标任务。

2、优化收费环境,杜绝人情车、特权车,确保通行费漏征率控制在2%以内。

三、分责偿还省转贷资金来源

1、辖区内干线公路通行费应分的收入;

2、汽车养路费超计划收入省辖市分成部分;

3、县(市、区)筹措的其他资金。

商水县

一、分责偿还省转贷资金额

商水县应承担省转贷资金22508万元的偿还责任,按照贷款年利率6.84%计算,2007年应偿还利息1540万元。

二、工作目标

1、积极做好拟设收费站申报工作,按照省政府批准的建站要求,做好新建站的征地拆迁和协调环境工作,确保新建站按时开征,确保完成新建站征收目标任务。

2、完成省下达郝岗收费站通行费收入1350万元;

3、优化收费环境,杜绝人情车、特权车,确保通行费漏征率控制在2%以内。

三、分责偿还省转贷资金来源

1、辖区内干线公路通行费应分的收入;

2、汽车养路费超计划收入省辖市分成部分;

3、县(市、区)筹措的其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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