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阿坝州创建信用社区促进再就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阿府办函〔2007〕288号
颁布日期:2007-11-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阿坝州创建信用社区促进再就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府办函〔2007〕288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行阿坝州中心支行、州财政局制定的《阿坝州创建信用社区促进再就业的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批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阿坝州创建信用社区促进再就业的实施方案

州劳动保障局人行阿坝州中心支行州财政局

(二〇〇七年十月)

为贯彻落实全省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扩大我州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规模,方便广大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鼓励更多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现制定阿坝州创建信用社区促进再就业的实施方案。

一、创建依据、目的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成银发〔2006〕64号)精神,为发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作用,建立社区信用担保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为下岗失业人员创业提供方便,扎实做好促进就业再就业金融服务工作,积极推动创建信用社区试点工作。

二、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为重点,以城镇社区为对象,以基层劳动保障平台为依托,充分发挥社区贴近贷款人的优势,建立社区信用担保机制,简化小额担保贷款手续,加强跟踪管理服务,鼓励支持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促进再就业和经济发展。

三、创建条件

(一)信用社区建设已纳入社区工作的重要内容,有劳动保障专职工作人员,有工作经费和固定工作场地,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

(二)社区各类台帐齐全、数据准确,个人信用档案、小额担保贷款档案规范完善。

(三)工作人员熟知政策,积极推荐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并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

(四)社区认真受理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并与借款人签订《借款承诺书》。

(五)社区对借款人建立跟踪服务卡,定期走访借款人,跟踪了解其生产经营状况。

(六)社区积极协助担保机构和承办经营机构督促借款人按期偿还贷款,并配合开展欠贷欠息的催讨和诉讼,已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回收率达90%以上。

四、创建办法

(一)按照信用社区创建条件确定信用社区。

(二)州创建信用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创建的信用社区进行评审,对评审合格的信用社区,由州创建信用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命名和授予“信用社区”匾牌。

五、政策措施

(一)信用社区内的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可上浮至5万元。

(二)下岗失业人员所在社区出具个人资信证明并与信用社区签订《借款承诺书》的,免除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反担保手续,由财政部门(担保机构)直接为其向承办银行(各县农业银行)进行担保。

(三)信用社区内的下岗失业人员办理小额担保贷款,社区在5日内完成审查手续,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在5日内完成相关审批、核保手续,农业银行各县支行在5日内审查、发放贷款。

(四)按照成银发〔2006〕64号文件规定,对命名和授牌的信用社区小额担保贷款回收率达到90%、93%、96%以上,分别按照社区内当年实际到期贷款回收率的1%、2%、3%给予工作奖励;对当年小额担保贷款回收率达到90%以上的经办银行,按其实际发放贷款金额的0.5%给予手续费补贴。信用社区工作奖励和经办银行手续费补贴所需资金,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在各县财政安排的就业再就业资金中列支。

(五)对小额担保贷款不良率达到20%、存在突出问题的社区,应立即停止该社区信用担保贷款的推荐资格,责成其尽快整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标准的,由州创建信用社区工作领导小组撤销命名,并在全州范围内进行通报。

六、职责分工

(一)社区主要职责。推荐申请贷款人参加创业培训,负责个人信用审查和推荐;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档案;与借款人签订《借款承诺书》,协助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和农业银行督促贷款人按期还本息等。

(二)农业银行主要职责。负责对社区推荐和财政部门承诺的小额担保贷款及时审核、发放;会同财政部门对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进行资信调查;按季提出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申请;按期催收贷款等。

(三)劳动保障部门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大力组织开展创业培训,指导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参与贷款跟踪管理,配合农业银行和财政部门对欠贷欠息进行催讨和诉讼。负责对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进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操作程序培训等。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负责承办。

(四)财政部门主要职责。负责审核社区提供的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的条件,推荐贷款和承诺担保;采取多种形式扩充担保资金来源,及时足额安排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加快贴息资金申请的审核速度,确保贴息资金及时拨付到经办银行。

(五)人民银行主要职责。按月统计通报辖区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情况;协调农业银行及时解决信用社区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农业银行做好财政部门承诺的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创建信用社区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将创建信用社区工作纳入就业再就业工作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阿坝州创建信用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担任,副组长由州劳动保障局局长、人行阿坝州中心支行行长、州财政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劳动保障局,负责信用社区建设的宣传、组织、评审等日常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创建信用社区工作内容多、任务重、涉及面广,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分工协作,发挥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作用,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按季召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总结经验、分析并解决存在问题。

(三)加强政策宣传工作。各部门要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开展创建信用社区和信用知识普及活动,帮助居民了解创建信用社的目的、方法等,进一步改善小额担保贷款运行的外部环境,逐步建立起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就业再就业的长效机制。

附件:阿坝州创建信用社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阿坝州创建信用社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白理成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张海清州劳动保障局局长

杨开德人行阿坝州中心支行行长

单木真州财政局局长

成员:李根全州劳动保障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郑琨人行阿坝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秦林州农行副行长

胡昌明州财政局副局长

莫尚权州劳动保障局调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劳动保障局,莫尚权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志雄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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