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工作意见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工作意见
| 颁布单位:贵州省毕节地区行政公署 | 文号:毕署发〔2008〕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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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8-05-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工作意见
(毕署发〔2008〕15号)
为加大全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下简称网吧)管理力度,进一步解决网吧市场中存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增强网吧市场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工作,全区网吧市场管理得到不断加强,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市场中存在的问题。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区青少年沉迷网吧的现象仍然存在,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情况有所反弹,无证经营的“黑网吧”屡禁不止,上网登记不规范,执法力度不到位,规划布局不合理等问题依然突出,人民群众反映较为强烈。对此,全区各级各部门应给予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网吧市场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到,加强网吧市场管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是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的迫切期望。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深层次克服网吧市场管理中存在的模糊认识,彻底消除重发展、轻管理的错误观念,强化市场管理,加大整治力度,把加强网吧市场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和保护未成年人成长的希望工程,切实抓紧抓好,落到实处。
二、强化措施,力争网吧市场管理工作在年内取得新突破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通力合作、强化措施、严格执法、加强监管,力争我区网吧市场管理工作在年内取得新突破,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
(一)严厉查处网吧违法经营行为。文化部门要以禁止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为工作重点,依法严管重罚,强化市场退出机制。对累计3次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坚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一次接纳3名以上(含3名)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15天并处罚款;对一次接纳8名以上(含8名)未成年人或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二)坚决取缔无证经营黑网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无证经营的“黑网吧”要做到露头就打;对在市场巡查中发现、群众举报、相关部门通报及新闻媒体曝光的网吧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坚决查处取缔,决不手软;依法没收黑网吧经营的违法所得及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专用工具和设备(电脑主机、显示器、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等);对以“电脑培训班”等名义变相经营网吧的,依法予以取缔。
根据《条例》第27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70条,对无证经营网吧的,个人非法经营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50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非法经营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三)加强网吧信息、治安和消防安全监管。公安机关要加强网吧信息安全、治安安全和消防安全监管,督促网吧经营场所落实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从严打击利用网络游戏赌博和其他网上犯罪行为;对消防设施不完备、不合格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网吧,要立即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开展经营活动;积极配合文化、工商等部门开展网吧市场整治行动。
(四)进一步根治黑网吧生存的条件和环境。电信部门不得为无证经营的“黑网吧”接入互联网信号。对农村以个人用户名义申请开通互联网信号接入的,电信部门事前要对用户接入地进行实地勘查并明确告知申请者不得擅自开展网吧经营活动,对借个人用户之名,行经营黑网吧的之实的用户,一旦发现,立即取消信号接入服务;电信部门要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黑网吧”名单,及时终止互联网信号接入服务;对明知是“黑网吧”而又向其租赁经营场所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15条的规定予以查处。
(五)着力推进现有网吧市场结构调整工作。各县(市)要按照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公安部等十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着力推进现有网吧市场结构调整工作。采取行政和市场调节手段调整现有网吧结构,鼓励网吧经营单位通过收购、兼并、联合、重组、参股和控股等方式合作,削减目前网吧数量;认真进行规划和布局,引导网吧走集团化、规模化、档次化之路,不断提升网吧服务水准和行业形象。
(六)完善制度,进一步推进网吧市场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市场发展变化情况,不断落实和完善市场巡查制度、举报奖励制度、上网登记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解决好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执法不严、行政不作为等问题,进一步推进全区网吧市场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七)强化管理队伍建设,为网吧市场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创造条件,解决文化市场稽查人员缺乏的问题,把具有良好素质、专业对口、作风扎实的人员充实到文化市场管理队伍中来,不断加强文化市场管理队伍建设;各县(市)人民政府和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要按照《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将文化市场管理经费列入每年财政预算并拨付到位,为网吧市场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证。
三、加强领导,搞好协调,确保我区网吧市场健康发展
网吧市场管理工作,涉及文化、公安、工商及电信等部门,各县(市)要加强领导,迅速成立网吧市场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调动多方力量,搞好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真正使网吧市场管理工作落实到位、落实到人,抓出典型、抓出实效;要将网吧市场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体系,落实管理责任,对因执法不严、行政不作为等造成群众反映强烈并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人员,要依法给予处分;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违法经营和“黑网吧”充当“保护伞”的,要坚决查办,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定期召开网吧市场管理工作协调会,听取各职能部门的情况汇报,及时解决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依法管理好网吧市场管理工作,是我区各级各部门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注重统筹协调,加强市场监督,加大执法力度,使我区网吧市场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确保我区网吧市场持续、健康、规范发展。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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