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人民银行定西市中心支行关于定西市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指导意见的通知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人民银行定西市中心支行关于定西市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指导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定政办发[2008]90号 |
|---|---|
| 颁布日期:2008-10-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定政办发[2008]90号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人民银行定西市中心支行关于定西市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定有关单位:
人民银行定西市中心支行制定的《定西市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十月十六日
定西市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指导意见
(人民银行定西市中心支行二OO八年十月六日)
为了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督促定西金融机构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社会责任,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规以及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关于开展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的通知》(兰银办〔2008〕157号)精神,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意义
(一)践行社会责任是金融机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现实需要。金融机构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对利益相关者和环境负责,实现金融企业发展与社会、环境的协调统一。这既是促进整个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金融机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
(二)践行社会责任是金融机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责任。作为我国经济运行体系的核心参与者,金融机构承担着对股东、员工、金融服务消费者、社区、社会的责任,承担着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和公平竞争市场、可持续发展环境的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其行为要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满足社会的需要,服务客户,造福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是社会发展对金融机构的要求,履行社会责任是金融机构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三)践行社会责任是全社会对金融机构的现实要求。作为金融行业的主要成员,银行业金融机构是地方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其经营活动涉及到整个社会经济活动和人民生活的各个方面。积极践行社会责任,不仅是金融机构的使命和责任,也是社会对金融机构的期望和要求。
(四)践行社会责任是实现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把社会责任理念和要求融入金融企业发展战略、经营和企业文化,有利于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有利于激发创造活力、提升品牌形象,有利于提高员工素质、增强企业凝聚力,使金融企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得到提升。
(五)践行社会责任是提升金融机构竞争力的核心战略。金融机构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认真履行对社会及公众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有利于提升金融机构形象,构建良好的品牌优势和信誉优势。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是推动提升竞争力的有效途径,也是金融机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战略。
二、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认清目标,明确责任,统筹兼顾,积极实践,发挥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的表率作用,促进社会和谐和社会建设,为定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要求。要增强社会责任意识,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成为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表率,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表率,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表率,努力成为定西经济发展的模范和榜样。
(三)基本原则。坚持践行社会责任与促进金融企业改革发展相结合,坚持践行社会责任与创建和谐企业相统一。金融机构对其股东、员工、金融消费者、政府等利益相关者以及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承担相应的道义责任和法定责任。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积极保护股东、债权人、消费者、员工等利益相关者的权益,致力于民生事业及公共利益维护等公益事业,实现企业与社会协调发展。
三、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
(一)诚信经营。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商业道德以及行业规则,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积极按照国家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及其他政策,适时调整经营战略,关注社会整体利益。严格风险管理,安全稳健经营,维护股东权益。金融机构及工作人员不得向外界泄露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客户信息。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权益,忠实履行合同,恪守商业信用,反对不正当竞争,杜绝商业活动中的腐败行为。金融机构与金融消费者的业务往来,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及含有虚假内容的广告,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对所开发的金融产品,尤其是代客理财、衍生产品及创新业务等,就其风险因素等要向消费者做出客观真实的说明并给予明确的提示,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引导和培育公众的金融风险意识。金融机构要在实现自身不断发展的前提下,努力提升经营水平,增加营业收入,扩大纳税份额,更好地承担纳税义务,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服务经济。一是要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力度,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围绕全市促进农民增收“六大行动”,大力支持特色优势产业提升、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扶贫开发水平提高,全面促进农民增收。二是要加大对工业发展的信贷支持,以落实全市“工业强市十大行动计划”为契机,重点支持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铝冶炼加工、装备制造、农产品精深加工、现代制药、电能产业、盐化产业等行业和企业。三是认真落实金融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并结合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地域、行业和规模等特点,与企业建立务实、长期的银企合作关系,从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特点出发,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特点,开发适合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产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不断壮大。
(三)关注民生。要创新金融促进就业的金融产品,以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为契机,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积极参与信用社区创建工作,利用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做好创业项目贷款等工作,充分发挥“小额贷款+创业培训+信用社区建设”的机制优势。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助学贷款。加强与教育、财政等相关部门的配合,协调解决助学贷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营造有利于助学贷款业务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
(四)强化服务。要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服务。要围绕消费者需求创新产品及服务,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金融产品和更好的金融服务,最大限度满足金融消费者的合理需求。保护消费者权益,妥善处理消费者提出的投诉和建议,努力为消费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五)优化结构。要高度重视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在经营管理中确保经营战略、政策和程序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要求,严格审查融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不得以降低环境标准作为业务竞争手段。从严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贷款,停止或者压缩对生产能力过剩、技术落后、不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项目的资金投入。加大对节能环保领域的信贷支持,推动产业升级,加快技术改造,促进企业由高耗能、高耗材、高污染向节能、环保方向转变,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通过信贷等金融工具支持客户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引导和鼓励客户增强社会责任意识。
(六)维护稳定。要加强风险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强化稳定意识,防范系统性风险,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同时,为诚实守信者提供畅通的金融服务,限制与不守信用客户的业务合作。充分发挥信用的导向性作用,推动“信用定西”建设。
(七)关爱职员。金融机构要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完善用人制度,建立公平、公正、讲求效率的薪酬体系与激励机制,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依法与员工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建立职业培训制度,重视员工自身成长,积极开展员工培训,提高员工职业素质和从业技能,为员工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听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等对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提出的建议,关心和重视员工的合理需求,关心职工生活,切实为员工排忧解难。
(八)参与公益。要关心社会发展,参与社区建设等社会公益活动,关注并以实际行动推进捐资助学、扶危济困等社会慈善事业,积极参加各类志愿者活动,鼓励员工志愿服务社会。热心参与慈善、捐助等社会公益事业,关心支持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福利事业。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情况下,积极提供财力、物力和人力等方面的支持和援助。
四、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的主要途径
(一)树立社会责任意识。深刻理解践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社会责任的意识,高度重视社会责任相关工作,参照国内外优秀企业践行社会责任的经验和做法,明确社会责任目标,在业务流程和管理程序中体现社会责任的管理要求。要经常研究和部署社会责任相关工作,加强践行社会责任全员培训和普及教育,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和工作方式,努力形成践行社会责任的金融企业文化。
(二)合理运用“绿色信贷”杠杆。要做好信贷资源高效配置工作,在信贷资源配置过程中,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国家的宏观政策和“绿色信贷”要求进行资源配置,引导资金和贷款流入促进国家环保事业的企业和机构,并从破坏、污染环境的企业和项目中抽离,从而实现资金的“绿色配置”。谨防将信贷资源投向高能耗、低效益、环境污染严重、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项目,要围绕国家信贷政策导向,积极支持中小民营企业发展,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支持环保型、低能耗型企业的发展。
(三)加强优质服务工程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服务方式,改进服务手段。要围绕客户的需求创新服务,在微笑服务、规范服务以及提高服务效率等基础上,着重在支付结算、中间业务方面进行创新,把“服务”的概念扩展到柜台之外,把“服务”的范围推广到交易发生之前。
(四)积极推进金融创新。要注重金融创新,重点在中小企业的融资、个人融资、个人住房贷款等信贷产品方面实现突破,不断满足社会各个阶层的金融需求。要高度关注社会弱势群体,让全社会享受到优质的金融服务。
(五)优化自身资源配置。金融机构在改革过程中要减少社会公共资源的占用,在保持本企业内部的稳定发展的同时,构建内部和谐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关系,建立科学的薪酬体系,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成为社会体系中最稳定、最具活力、最具示范效应的窗口行业。
(六)责任贯穿企业文化。要将责任文化贯穿企业文化建设的始终,使文化体现在如何对待他人、对待自己,如何对待所处的自然环境。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必须体现社会责任的内涵,必须把社会责任作为企业文化培育和再造的一个重要内容。
五、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的保障措施
(一)建立践行社会责任组织领导机制。成立推动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人民银行定西市中心支行行长、定西银监分局局长任副组长,农业发展银行、各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省信用联社定西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在人民银行定西市中心支行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全面领导和安排部署下积极开展工作,努力促进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取得实效。
(二)建立和完善践行社会责任的协作机制。人民银行定西市中心支行要制定《定西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活动实施方案》,会同市银监局组织和指导辖内金融机构开展工作。引导各金融机构依据自身业务实际,建立相应的评估机制,定期评估社会责任践行情况。及时评估信贷等核心业务对社会与环境等方面的影响,将社会责任评估与改善内部管理相结合,提升经营管理绩效。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工作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社会责任指标统计和考核体系,有条件的金融企业要建立践行社会责任的评价机制。
(三)建立践行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各金融机构要定期向人民银行定西市中心支行提交社会责任践行情况评估报告及客户满意度报告,每年1月底前向人民银行定西市中心支行提交上一年度践行社会责任情况报告。各金融机构通过市内有影响力的报纸、网站等渠道,公开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接受公众直接监督。有条件的金融企业要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布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的现状、规划和措施,完善社会责任沟通方式和对话机制,及时了解和回应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利益相关者和社会的监督。
(四)建立践行社会责任考核评价机制。人民银行定西市中心支行要成立“定西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评价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践行社会责任评价的各项工作。每年度1月20日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照人民银行定西市中心支行印发的践行社会责任评价办法及考评标准,逐项进行自查打分,写出自查报告,报送人民银行定西市中心支行评价领导小组。人民银行定西市中心支行在年底要对各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情况,按照金融稳定目标考核责任书相关内容进行考核,并在全市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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