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意见的通知》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定政办发〔2007〕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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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7-02-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意见的通知》
(定政办发〔2007〕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二月八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
为适应新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自觉性,大力推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全市教师的整体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职业道德好、业务能力强,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求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和职业道德教育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性
民族振兴,教育是根本;教育发展,教师是关键;教师素质,师德最重要。教育是人与人心灵的相互交流和相互塑造的过程,教师的道德人格不但直接影响学生在校期间的成长,而且可以通过塑造学生的品德、个性、人格,影响其一生。教师的良好言行和为人处事的良好风格,可以成就一批学生;反之,其不良言行和为人处事的不良风格,往往造成一些学生成长中的缺憾,甚至严重阻碍学生的健康成长。多年来,全市通过开展师德教育,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不断提高,涌现出了一大批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精心育人、开拓创新的先进典型,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同时,也必须看到,当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体罚、侮辱、甚至猥亵学生的事件时有发生。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极个别教师身上,但严重损害了教师队伍的整体形象。因此,切实加强师德建设,大力提高师德水平,已经成为一项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各县区、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切实增强抓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地位,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提高师德建设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促进教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的全面提升。
二、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
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依据,主动适应当前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主动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主动适应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使广大教师坚定社会主义信念,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广大教师在学校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和教育教学改革的主力军作用。
(一)教师要努力做到“八要”
1、要认真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
2、要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循循善诱,认真上好每一节课,教好每一个学生。
3、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地对待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地发展。4、要树立优良教风,不断学习新知识,刻苦钻研业务,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5、要关心集体,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维护学校荣誉。
6、要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宣传正确的教育思想和科学的教育方法,取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
7、要培养高尚情操,保持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
8、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
(二)教师要必须做到“八禁”
1、严禁散布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
2、严禁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不参与邪教活动,不上不健康网站或参与赌博等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3、严禁讽刺、挖苦、歧视和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4、严禁向学生推销任何商品或强迫学生购买未经批准的各种音像制品、教辅材料、学习用具、生活用品。不参加、不举办亦不动员学生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补习班、辅导班、特长班,不搞有偿家教。不私自向学生收取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5、严禁接受学生或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礼金,不向学生及学生家长索要钱物或让其为个人提供服务,不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6、严禁在上课时间使用任何通讯工具。
7、严禁酗酒,不准酒后上课或找学生谈话,不在教学区吸烟。
8、严禁在考试中徇私舞弊。
三、加强学习,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师德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师德建设必须贯穿于教育行政工作和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贯穿于教学、教研和社会活动的各个环节。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新型的教育理念,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使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
(二)加强业务培训进修。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夯实专业理论,提高专业技能和科研水平,特别是要加强对现代先进的教育教学新理念、新思想的研究和探讨,以及对《教育学》、《心理学》、现代教育信息技术的学习和运用。要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师德建设的积极性,使他们充分认识到这既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要求,也是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生活地位的要求,不断增强教师参与师德建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组织教师对各种教育法律法规的再学习。特别是要对《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全体教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及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依法施教的水平,提高抵制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封建迷信及各种伪科学的自觉性,增强教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精心组织,加强对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领导
(一)强化职能,靠实责任。全市教师队伍管理实行市上统筹规划,以县区为主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发挥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村委会(街道、社区)对所辖区教师队伍的监管作用。市、县区政府每学期都要对教师队伍建设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定期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街道、社区)要对群众反映的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问题要及时向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反映,积极参与对学校管理工作的评议活动。
(二)健全机构,加强监督监管。为保证师德师风建设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增强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县区、校要及时成立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为加强群众监督,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市、县区教育局要设立“师德建设监督信箱”和“师德建设举报(投诉)电话”,对投诉事件,必须在两周内反馈处理意见,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县区每学期要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上级主管部门,市上不定期组织抽查。监察、司法等部门要对属各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学校事务要积极配合主管部门,每年都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督导、检查,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呈报同级政府。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学校党团组织和教代会,充分发挥学校内部的监督作用。
(三)选准载体,营造氛围。为推动全市师德建设,增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各类学校要采取集体教育、典型引路、自我塑造、检查评比、心理诊断等方法,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收看录像和交流讨论的多种有效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要大力宣传职业道德高尚的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通过组织报告会和巡回演讲,广泛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为把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引向深入,决定把每年9月份确定为“师德宣传教育月”。通过开展主题活动,积极营造活动氛围,力争使师德师风建设抓出成效,抓出特色。
(四)表彰先进,鞭策后进。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争优创先活动,进一步完善相应的评估方案,采取相应的评估措施,依据评估和考评结果,定期表彰奖励师德建设先进单位和评选“师德标兵”等,对师德建设的优秀经验应及时总结和推广。
(五)严格校长选拔任用。校长的选拔任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校长任用条件,要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进行严格全面地考察,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对没完成任期目标的要及时调整和撤换。要进一步完善校长负责制和推行校长聘用制。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县区级以下中小学校长必须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各学区不得擅自任命学校校长。对拟聘任的校长要进行全面的考察考核,广泛听取当地乡镇政府、村委会(街道、社区)及群众的意见。要选拔任用一定比例的优秀女教师参与学校领导工作,切实保障教职工对校长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严格资格准入,建立教师交流制度。积极探索建立教师资格定期考核、考试制度,严禁聘用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担任教师。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自己认定范围内的教师资格每隔五年审查一次,对于不符合教师任职条件的要缓聘、低聘或解聘。建立教师交流制度,城区、沿川学校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和山区的教师和学校管理人员要进行定期交流,落实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制度(一年以上)。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务,应有在乡村中小学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
(七)加强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对每年新参加工作的教师在第一学年都要进行不少于一个星期的岗位集中培训。在日常教学工作中,要指定师德高、能力强的教师对其进行帮教指导,使他们尽快地投入到教育教学实践中去。对帮教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在学年结束后进行认真总结,对于个别确实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对年龄偏大、业务能力有限的老教师要及时进行继续教育,定期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使其尽快地适应新时期的课程改革的要求,搞好教育教学工作。
五、健全机制,完善对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合理评价
各县区、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要坚持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与教育教学改革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形成完善有效的工作机制,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内容落实。
(一)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政策导向。制定师德师风考评实施细则。要把师德表现与教师自身发展和实际利益挂钩。把每年的日常考核和学期、学年考核有机地结合起来,在考核中要完善教师个人自评,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的考核办法,每学期定期发放问卷,了解社会、家长、学生、教师对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真正把师德师风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纳入到考核中来,考核结果作为职务续聘、解聘、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惩戒处罚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师德建设评估不合格的单位,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无起色或效果不明显的,要在适当范围予以通报。对于个别工作不认真,纪律松散的教师要指定专人进行帮扶教育。对于道德败坏、思想品质恶劣、有严重心理和精神疾病、不宜任教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调离或清除教师队伍。对于师德师风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在评优选先、职务评聘、年终考核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于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以及对师德师风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知情不报或有包庇行为的人员也要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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