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酒泉市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指导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酒政办发〔2008〕110号
颁布日期:2008-06-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酒泉市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指导意见的通知

酒政办发〔2008〕110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驻酒有关单位:

人民银行酒泉市中心支行《酒泉市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酒泉市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指导意见

(人民银行酒泉市中心支行)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酒泉市辖金融机构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实现“推进三化、建设三市”的蓝图建设中,认真践行好社会责任,实现金融企业与社会、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意义

(一)践行社会责任是金融机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践行社会责任要求金融机构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对利益相关者和环境负责,实现金融企业发展与社会、环境的协调统一。这既是促进整个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金融机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

(二)践行社会责任是全社会对金融机构的广泛要求。金融机构是地方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其经营活动涉及到整个社会经济活动和人民生活的各个方面。积极践行社会责任,不仅是金融机构的使命和责任,也是全社会对金融机构的殷切期望和广泛要求。

(三)践行社会责任是实现金融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把社会责任理念和要求全面融入金融企业发展战略、经营和企业文化,有利于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有利于激发创造活力、提升品牌形象,有利于提高员工素质、增强企业凝聚力,使金融企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得到重大提升。

二、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可持续发展,牢记责任,强化意识,统筹兼顾,积极实践,发挥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的表率作用,促进社会和谐和社会建设,为酒泉经济实现全面发展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二)总体要求。金融机构要增强社会责任意识,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成为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表率,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表率,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表率,努力成为酒泉经济发展的栋梁和全社会的榜样。

(三)基本原则。坚持践行社会责任与促进金融企业改革发展相结合,坚持践行社会责任与创建和谐企业相统一。金融机构对其股东、员工、金融消费者、政府等利益相关者以及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应该承担相应的道义责任和法定责任。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积极保护股东、债权人、消费者、员工等利益相关者的权益,致力于环境保护及公共利益维护等公益事业,实现企业与社会协调发展。

三、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

(一)坚持依法经营。金融机构应当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商业道德以及行业规则,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积极按照国家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及其他政策适时调整经营战略,关注社会整体利益。严格风险管理,安全稳健经营,维护股东权益。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金融机构及工作人员不得向外界泄露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客户信息。及时足额纳税,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权益,忠实履行合同,恪守商业信用,反对不正当竞争,杜绝商业活动中的腐败行为。

(二)坚持诚实守信。金融机构与金融消费者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及含有虚假内容的广告,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对所开发的金融产品,尤其是代客理财、衍生产品及创新业务等,就其风险因素向消费者做出客观真实的说明并给予明确的提示,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引导和培育公众的金融意识和风险意识。

(三)不断提高持续盈利能力。完善公司治理,优化发展战略,合理配置营业网点布局。在管理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分析各经济主体对银行服务的需求,加大对小企业,下岗失业人群、贫困大学生等社会弱势群体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强对县域经济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社会瓶颈领域的金融服务。通过强化金融企业管理,提高管控能力,加强风险防范,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四)切实提高服务水平。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服务。应当围绕消费者需求创新产品及服务,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金融产品和更好的金融服务,最大限度满足金融消费者的合理需求。保护消费者权益,妥善处理消费者提出的投诉和建议,努力为消费者创造更大的价值,取得广大消费者的信赖与认同。

(五)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金融机构应当高度重视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在经营管理中确保经营战略、政策和程序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要求,严格审查融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不得以降低环境标准作为业务竞争手段。从严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贷款,停止或者压缩对生产能力过剩、技术落后、不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项目的资金投入。通过信贷等金融工具支持客户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引导和鼓励客户增强社会责任意识。

(六)维护辖区金融稳定。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合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强化案件治理,防范系统性风险,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同时,为诚实守信者提供畅通的金融服务,限制与不守信用客户的业务合作。充分发挥信用的导向性作用,推动“信用酒泉”的构建。

(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完善用人制度,建立公平、公正、讲求效率的薪酬体系与激励机制,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依法与员工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尊重职工人格,公平对待职工,杜绝性别、民族、宗教、年龄等各种歧视。建立职业培训制度,重视员工自身成长,积极开展员工培训,提高员工职业素质和从业技能,为员工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听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议等对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提出的建议,关心和重视员工的合理需求。关心职工生活,切实为员工排忧解难,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卫生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

(八)参与社会公益事业。金融机构应当关心社会发展,参与社区建设等社会公益活动,关注并以实际行动推进捐资助学、扶危济困等社会慈善事业,积极参加各类志愿者活动,鼓励员工志愿服务社会。热心参与慈善、捐助等社会公益事业,关心支持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福利事业。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情况下,积极提供财力、物力和人力等方面的支持和援助。

四、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措施

(一)树立和深化社会责任意识。深刻理解践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社会责任意识,高度重视社会责任工作,参照国内外优秀企业践行社会责任的良好做法,明确社会责任目标,在业务流程和管理程序中体现社会责任的管理要求。经常研究和部署社会责任工作,加强社会责任全员培训和普及教育,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和工作方式,努力形成践行社会责任的金融企业价值观和企业文化。

(二)建立和完善践行社会责任的体制机制。各金融机构应当依据自身业务实际,建立适应的评估机制,定期评估社会责任践行情况。及时评估信贷等核心业务对社会与环境等方面的影响,将社会责任评估与改善内部管理相结合,提升经营管理绩效。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工作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社会责任指标统计和考核体系,有条件的金融企业要建立践行社会责任的评价机制。人民银行在年底终了,要对各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情况,按照金融稳定目标考核责任书相关内容进行考核。

(三)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制度。金融机构应当定期向人民银行提交社会责任践行情况评估报告及客户满意度报告,每年1月30日前向人民银行提交上一年度践行社会责任情况报告。各金融机构可以通过辖内有影响力的报纸、网站等渠道,公开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接受公众直接监督。有条件的金融企业要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布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的现状、规划和措施,完善社会责任沟通方式和对话机制,及时了解和回应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利益相关者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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