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中心公司领导联席会议纪要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中心公司领导联席会议纪要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兰政办发【2008】2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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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8-12-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中心公司领导联席会议纪要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8】225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中心公司领导联席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十二月二日
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中心公司领导联席会议纪要
2008年11月7日下午,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城市发展投资中心主任、市城市发展投资公司董事长吴继德主持召开了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中心公司领导联席会议,就《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城投公司工作有关问题与建议的请示》、《兰州市城市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进行了研究。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由市城投公司负责,从公司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出发,以股权多元化为重点,按照"政府主导、股权多元、市场运作、收支自主、滚动发展"的总体思路,拟定进一步理顺市城投公司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方案,集中解决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推进股权多元化。按照"抓大放小"的原则,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开放、放开、放权、放活”的要求,着力提高公司市场化运作的程度与水平,凡是能够独立经营与核算的项目都要下放给相关二级公司负责实施,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同时要加大考核力度,保证项目收益,公司总部逐步向只负责公益性项目投资与实施业务过渡。二是规范项目运营。由政府有关部门遵循公益性项目与经营性项目分别占51%和49%的比例安排年度投资计划,市财政将进一步加大对公益性项目的投入,并继续加大对经营性项目的支持力度,原则同意将兰州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权和城市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特许经营权授予市城投公司,由市建管委负责办理具体移交手续。三是对公益性项目探索试行政府委托代建制。由城投公司以出售股权等多种市场化手段进行融资建设,对城市次干道改扩建和其它一些小型项目,可由相关县区政府负责投资建设。四是建立和完善收益分配办法。坚持全市土地储备与出让工作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城投公司)“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按照“土地集中、收益分成”的原则,全面促进主城区与各县区的项目建设。五是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原则同意《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公司薪酬分配办法》,执行中要充分体现51%参照公务员发放、49%依据工作绩效进行市场化动态考核发放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城投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工程建设、拆迁安置、资金调度、绩效考核、审计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不断吸引有经验、有能力、有创劲的优秀人才,全面推行“工效挂钩”考核办法,充分发挥薪酬激励作用,建立正常的薪酬增长与干部晋升机制。以上五个方面的内容形成方案后,于11月30日前报市政府研究。
二、由市国土局负责,拟制兰州市土地储备与出让工作管理办法,就我市土地储备、报批手续、抵押担保和收益分配等方面内容提出具体意见,抓紧与省国土厅衔接后,尽快提交市土地领导小组会议研究。
三、由市财政局负责,遵照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在《兰州市城市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综合我市城乡建设与发展中资源经营收入、项目开发收入和财政匹配收入“三大收入”,对应成本、建设与偿债“三大支出”情况,整合原有城市建设偿债准备金制度,以政府财政匹配资金为管理重点,拟制兰州市城乡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四、由市房产局负责,对我市现有拆迁管理方面的办法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与整合,拟制兰州市城乡建设拆迁管理办法,明确加快政府公益性项目拆迁的特殊规定,同时明确对市城投公司实施经营性项目拆迁工作的合理支持办法,报市政府研究。
会议要求,市属各有关部门对市城投公司承担的公益性项目,务必本着“减少环节、特事特办、一路绿灯、加快进度”的原则,全力以赴保证项目前期手续的及时办理,努力加快市城投公司经营性项目开发实施进度。
出席人员张津梁高材林陶军锋葛延年宋智虎鲁福有石春生万里刘大可张永财孙敏毓高兴贵张鹏举
列席人员张喜林李向平万力贾军政王鹏
地点市城投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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