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秘书处关于印发临夏州“十一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秘书处关于印发临夏州“十一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秘书处 | 文号:临州府秘〔2008〕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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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8-03-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临州府秘〔2008〕39号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秘书处关于印发临夏州“十一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省属驻临各单位:
现将《临夏州“十一五”金融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临夏州“十一五”金融业发展规划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十一五”是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了保持金融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支持全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临夏州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总体规划纲要》和临夏州《关于加强金融工作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特制定全州“十一五”金融业发展规划。
一、“十五”发展回顾
(一)信贷结构进一步优化,支持经济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2005年底,全州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64.13亿元,各项贷款余额36.25亿元,分别比“九五”末增长93.5%和21.48%;“十五”期间累计发放贷款116.91亿元,为全州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金融业已经成为推动全州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全力支持“三农”经济发展,农业贷款大幅增长。全州农业贷款余额7.83亿元,比“九五”末增加4.47亿元,增长1.34倍,年均增长18.53%。
——保证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中长期贷款快速增加。全州中长期贷款余额15.09亿元,比“九五”末增加4.48亿元,增长42.22%,年均增长7.3%,占比提高6.04个百分点。
——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乡镇企业贷款稳步增长。全州乡镇企业贷款余额3.16亿元,比“九五”末增加0.98亿元,增长44.95%,年均增长7.71%。
——大力支持社会消费需求,消费信贷迅速发展。全州消费贷款余额4.22亿元,比“九五”末增加3.44亿元,增长4.41倍,年均增长40.16%。
——票据融资稳步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全州金融机构票据融资余额1885万元,比“九五”末增加1684万元,增长8.39倍,年均增长1.57倍。
——努力拓展业务范围,中间业务收入增长较快。商业银行大力发展新业务,努力拓展服务领域,网上银行、电话银行、代理收费等业务陆续开通,“十五”期间累计实现中间业务收入3284万元。
——加大贷前审查力度,积极争取授权授信。加大对讲诚信、市场前景好、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的贷前审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行的授权授信,“十五”期间上级行共向我州2012户中小企业授信9.83亿元。
(二)金融改革初显成效,各项业务稳步发展
一是银行类金融机构运行平稳。截止2005年底,全州银行业金融机构共有分支机构261家,从业人员1918人,资产总额81.36亿元,负债总额80.38亿元,所有者权益9533万元,各项存款余额64.13亿元,各项贷款余额36.25亿元,全州银行业运行总体平稳。
二是金融改革稳步推进。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按照总行统一部署,积极推进综合改革,以改制上市为契机,剥离、核销不良资产5.43亿元。全州农村信用社以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转换经营机制为目标,稳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全州8县(市)农村信用社认购中央银行专项票据7247万元,信用社经营管理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
三是保险业稳步健康发展。截止2005年底,全州具有经营主体资格的保险机构2家。“十五”期间累计实现保费收入3.45亿元,累计承保额220.17亿元,其中:财险保费收入1.41亿元,寿险保费收入2.04亿元。累计赔付支出1.34亿元,其中:财险赔付支出0.86亿元,寿险赔付支出0.48亿元。
四是金融监管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州已形成中国人民银行临夏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临夏监管分局构成的金融监管体系,随着金融监管力度的加大和法制化水平的提高,金融机构风险防范能力普遍增强,资本充足率稳步提高,不良资产率持续下降,经营效益有所好转,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
(三)金融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信用意识有了提高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金融工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金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努力改善全州金融生态环境,为金融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保证。成立了以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州长为组长的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突发金融事件应急处置等领导小组。将2005年定为诚信建设年,组织开展“诚信临夏”大型系列宣传活动和万人签名活动,努力改善全州信用状况。制定《关于公职人员拖欠公款和逾期贷款的清收意见》,全面清收公职人员拖欠公款和逾期贷款。下发《关于搞好金融民事诉讼案件执行工作的通知》,积极帮助金融机构依法维权。不断壮大担保基金,拓展担保范围,改善了企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
二、“十一五”期间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为主线,以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以依法合规经营为原则,以金融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为保障,大力推进金融业发展。
按照这一指导思想,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投入增加与结构优化相结合原则。坚持把扩大融资规模、加大贷款力度、提高融资效率摆在金融业发展的重要位置,努力实现金融供给与需求的总量平衡。把加强“三农”金融服务,加大重点项目、重点产业和中小企业贷款作为结构调整的重点,采取更加积极的扶持政策,做大做强金融产业。
二是坚持深化改革与创新发展原则。金融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于改革,活力在于创新。要结合改革体制、转换机制,全面推动观念、管理和技术创新,以创新拓展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推动创新型社会建设。
三是坚持市场引导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原则。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积极寻找执行货币政策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引导和规范全州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加快金融资源整合,健全信贷服务机构,积极发展适应多层次金融需求的地方金融机构。合理利用各种信用资源,广泛开展“银企”合作。
四是坚持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与加强风险防控并重原则。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加快金融业发展的前提。金融业发展要与全州加快发展的总目标相统一,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各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政府,不断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企业信用管理机构,加快化解潜在金融风险,严防严控新的金融风险,在强化风险控制中谋求金融业的快速发展。
五是坚持以人为本与可持续发展原则。金融机构要牢固树立宗旨观念,以人为本,改善金融服务,保障金融供给,建立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体系,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结合,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二)发展目标
——各项存款。全州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新增56亿元,增长87.5%,年均增长13.4%,2010年余额达到120亿元。其中储蓄存款新增42亿元,增长91.3%,年均增长14.1%,余额达到89亿元。
——各项贷款。全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新增40亿元,增长1.1倍,年均增长16.1%,2010年余额达到75亿元。同时,稳步发展票据融资业务,不断提高票据融资占各项贷款的比重。
——贷款质量。全州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在2005年的基础上,力争每年下降4个百分点,2010年末控制在14%以内;其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0%以内,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8%以内。
——银行业经营效益。大力拓展中间业务,改变过度依赖存贷款利差的盈利模式,中间业务收入在2005年基础上翻两番,银行业整体实现盈利。
——保险业。力争4—6家国内保险公司在我州组建分支机构,2010年末具有经营主体资格的保险公司达到6—8家,保费收入突破9000万元,保险深度达到1.5%,保险密度达到50元/人。
三、“十一五”金融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正确理解和把握金融与经济的关系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经济孕育金融,金融繁荣经济。全州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经济部门的同志,要学习金融、熟悉金融、研究金融,科学利用金融资本加快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机构要正确处理自身发展与支持地方经济的关系,增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全州实际,找准信贷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切入点,拓展服务领域,加大信贷投入,提升服务水平,力求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中实现金融业自身的发展,努力实现经济、金融的“双赢”目标。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金融信贷政策,促进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和可持续增长
人民银行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金融信贷政策,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通过制定《信贷增长指导意见》等方式,引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合理配置信贷资源,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努力实现信贷投入的增加和结构优化;及时组织召开金融联席会议,分析金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建议;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更好地实现经济、金融信息共享。同时,要不断提高国库经理水平,加快现代支付清算体系建设和征信体系建设,全面做好货币发行和外汇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反洗钱工作水平。
临夏银监分局要切实加强银行业监管,确保全州金融业安全稳健运行。要坚持“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的监管理念,以监管工作的“四个目标”和“六条良好监管标准”为准则,强化风险监管和持续监管,规范内部管理,积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落实不良贷款“双下降”责任制,严把机构准入和高管人员审查关,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完善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制定分类监管方案和风险预警机制,加强拨备和资本金监管,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从而实现经济金融的良性互动和可持续增长。
(三)优化信贷结构,全力支持全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着力改善“三农”金融服务,全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支持新农村建设政策,不断满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金融需求。人民银行要继续用好支农再贷款政策,准确预测全州农贷资金需求,及时向上级行申请支农再贷款限额,加大支农再贷款投放力度,确保全州农贷资金的合理需要。农业发展银行要在巩固传统粮油购销业务的同时,将政策性信贷业务拓展到农村基础设施、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与销售、农林牧渔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领域,积极营销新的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和农业小企业贷款。农业银行要充分发挥支持县域经济的金融主渠道作用,按照“面向‘三农’,以县域为基础,城乡联动,农工商综合经营”的股份制改革定位,积极争取授权授信,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农村信用社要不断完善产权制度、组织形式和内控机制,继续加大对农户和农村二、三产业的投入,重点支持农村种养业、加工业、多种经济组织和社区重点企业的发展。其他国有商业银行要对“企业+基地+农户”、“贸、工、农”一体化产业链的各个环节给予全方位的信贷支持,加快调整信贷营销策略和重点,努力增加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投入。
二是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有效满足企业贷款需求。金融部门要正确认识与中小企业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积极开发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新产品,对产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发展有潜力、管理较规范、还贷守信用的县域科技型、财源型、成长型中小企业,在坚持政策的前提下,适当简化贷款手续,给予信贷支持;对还款有保障、经营业绩好的优质中小客户,要继续实行“一次核定,周转使用”的授信管理方式,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对不完全符合信贷准入条件,但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要积极运用资金定价手段覆盖贷款风险,有效满足企业多样化资金需求。金融机构要与中小企业建立稳定的联系,及时掌握企业生产、销售和资信状况,解决企业合理的贷款需求。
三是加大项目贷款投放力度,积极支持项目拉动战略。要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必须狠抓项目建设,保持较高的投资总量,拉动经济快速增长。各金融机构要按照州委、州政府“一线两点”发展布局和项目拉动、基础建设、产业开发的发展重点,深入研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项目前景,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准确把握自身发展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加大对康临高速公路等一批基础设施、生产财源型项目的贷款力度,有效保证项目的顺利建设和健康运行,支持“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实施,促进全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四是突出信贷支持重点,全力扶持支柱产业和特色经济发展。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总体发展思路,充分利用我州的特色优势资源,采取有效措施,培育新的优质客户群体,寻找新的信贷增长点。围绕清真食品和民族特需用品加工业,加大对清真牛羊肉和乳制品、地毯、砖雕、民族服饰等龙头企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围绕水电能源工业,支持炳灵、冶木河二级、白川、福川、达板、莲麓等水电能源工业建设;围绕特色旅游产业,支持黄河三峡、恐龙足印、古生物化石、松鸣岩等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景区综合配套服务功能,促进景区景点提升档次。通过支持、发展支柱产业和特色产品,促进全州经济快速发展。
五是实施普惠金融,积极支持社会事业发展。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着力解决事关群众切实利益的突出问题,是金融业义不容辞的社会职责。各金融机构要深入开展“助学贷款进村镇,小额贷款进社区”活动,努力做好助学、再就业等领域的金融服务工作。加快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进度,确保贫困家庭大中专学生完成学业。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失地农民以及退伍军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信贷支持力度,帮助其实现就业再就业。同时,进一步做好民贸、民族用品企业贴息工作,确保国家对民族地区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减轻企业利息负担。
六是加强外汇管理和服务,积极支持临夏涉外经济发展。加强外汇市场准入退出、外资外债、进出口核销和外汇账户的审核登记备案,进一步完善外汇管理。开展宣传培训,引导金融机构、企业更好地适应外汇管理改革。改进服务方式,指导企业利用避险工具,提高应对汇率风险的能力。积极探索符合临夏实际的外汇管理和服务工作新方法新措施,不断延伸服务领域,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外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和金融投资,帮助涉外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全力支持外向型经济发展。
(四)加大改革和创新力度,提升金融业综合实力
一是继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国有商业银行要巩固和发展改革取得的成效,建立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形成科学的制衡关系和运作机制。邮政储汇局要按照改革统一部署,组建邮政储蓄银行,拓展信贷业务范围,促进邮政资金回流地方,成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新力量。农村信用社要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市场定位,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十一五”期间是专项票据兑付的关键期,各部门要本着对工作负责、对农村信用社负责、对临夏经济发展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提高对兑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级政府要进一步重视和关心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帮助清收、盘活不良贷款,依法打击企业逃废银行债务。银监局要按照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督促农村信用社制定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兑付考核效率和质量。人民银行要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监测考核,严格按照“成熟一家,上报一家”的原则,认真履行审核职责,做好专项票据兑付审核上报工作。农村信用联社要准确把握专项票据兑付考核的重点和关键,切实提高专项票据兑付质量,早日实现“花钱买机制”的目标。
二是积极推动金融业务创新。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强市场调研,发挥自身优势,明确发展方向,加快业务创新,提高产品的设计能力;丰富信贷产品,创新服务方式,努力使产品种类系统化、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便捷化,有效满足不同主体的信贷需要,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三是不断完善支付体系建设。加快完善以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为核心,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支付系统为基础,票据支付系统、银行卡支付系统为重要组成部分的支付清算网络体系,不断扩大支付系统的覆盖面,疏通汇划渠道,为全社会提供、推广多种便捷的支付结算工具。强化支付结算管理,坚决杜绝随意压票、退票以及无理拒付、截留客户资金行为,公开银行结算方式、业务处理时间和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增强保险的保障功能。保险公司要坚持立足保险搞服务,贴近州情谋发展的原则,以和谐社会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为重点,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在巩固、提高原有险种的基础上,努力挖掘市场潜力,拓展业务领域,大力推动“保险进乡村”和“保险进企业”工程,重点发展农业保险、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和责任保险。不断开辟农村保险市场,加大对农村的延伸力度,着力服务“三农”,实现服务社会、发展自身的目的。
(五)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为金融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一是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和完善征信体系。人民银行要在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的同时,加快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进程,全面采集、整理、保存个人信用信息,为全州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乃至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进一步完善信用评级体系。金融机构要做好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督促企业依照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规范财务制度,提高企业信用等级和信用透明度;各级政府要强化中介服务环境建设,提升中介机构的专业化水平和诚信水平,加强对中介评估机构的管理,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信用评价功能。完善信用担保体系,进一步壮大担保基金,扩大担保范围,创新担保模式,建立和完善县域担保机构,切实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
二是切实维护金融企业合法权益。政府部门要积极采取综合措施,帮助金融机构清收保全信贷资金,维护金融债权,杜绝借改制、破产等途径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依法严厉打击扰乱金融秩序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三停五不”规定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公职人员拖欠公款和逾期贷款的清收意见》,确保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取得实效。各级司法机关要进一步加强金融执法特别是金融胜诉案件的执行力度,探索建立金融案件立案、执行的绿色通道。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税款的企业和个人,实行联合制裁。
三是建立政、银、企合作协调长效机制。各级政府要把金融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和关心金融工作。建立健全辖区内金融机构经营服务工作激励机制,对在经济社会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给予表彰奖励。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好牵线搭桥工作,在帮助企业做好项目筛选、论证的同时,通过召开银企座谈会、重点项目推介会、贷款营销洽谈会等多种方式,及时向银行发布重要经济信息,推介优良项目,促进信贷资金与企业、项目的有效衔接。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中小企业在办理抵押、登记、评估、过户等环节收费的管理,减轻企业融资成本,提高服务水平。金融机构要转变经营理念,认真分析企业信贷需求,及早参与项目论证,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发展,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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