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七届第27号)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文号:主席令7届第27号
颁布日期:1990-04-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法律及人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七届第27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90年4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杨尚昆

1990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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