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和任命名单的决定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号:
颁布日期:1979-07-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法律及人大文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和任命名单的决定

(1979年7月3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一、为了加强对外国投资的管理,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任命谷牧副总理兼委员会主任。

二、为了加强对进出口、外汇平衡和引进新技术工作的管理,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管理委员会,任命谷牧副总理兼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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