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有关海外上市预选企业进行准备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
颁布日期:1995-09-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

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有关海外上市预选企业进行准备工作的通知

1995年9月25日证委发[1995]24―29号]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天津中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高速公路开发公司;

经报国务院同意,你公司已被列为海外上市预选企业,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你公司依据此通知,按海外上市要求进行准备工作,并办理有关审批手续。上市前

期准备工作有一定进展后,你公司应将改制重组和发行。上市的初步方案及上市时间安排的

初步考虑报送中国证监会,经中国证监会确认上市时间安排后,进行后一阶段工陷。

二、完成有关准备工作后,须另行取得国务院证券委正式批复,方可在海外发行上市。

你公司应按严格规范的要求认真做好海外上市准备工作,并与中国证监会及时联系。

国务院证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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