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十一批)

颁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证监会公告〔2012〕18号
颁布日期:2012-08-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规范性文件

证监会公告〔2012〕18号

现公布《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十一批)》。

中国证监会

2012年8月3日

附件一:《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十一批)》.doc

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十一批)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按照改进和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工作安排,我会对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规章)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规章5件,现将目录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第十一批废止的证券期货类规章目录

附件:

第十一批废止的证券期货类规章目录

序号名称文号发布部门发布日期

1关于做好特别处理上市公司恢复正常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证监公司字〔1999〕19号证监会1999年3月9日

2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证监发〔2001〕147号证监会2001年11月30日

3关于授权证券交易所对面临退市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进行调查处理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2〕11号证监会2002年5月23日

4关于执行《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的补充规定证监公司字〔2003〕6号证监会2003年3月18日

5关于做好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续工作的指导意见证监公司字〔2004〕6号证监会200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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