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参加商务部赴以色列投资贸易促进团的通知

颁布单位:商务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0-12-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规范性文件

关于邀请参加商务部赴以色列投资贸易促进团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中国、以色列经贸联委会第五次会议将于2011年2月在以召开。为做好配合工作,商务部拟于同期组织贸易投资促进团赴以开展活动。

以色列是世界高科技中心之一,在电子通讯、现代农业、水资源利用、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环境保护等领域具有全球领先的科技创新和研发能力,并希在上述领域加强与中国企业合作。

现邀请与以方在上述领域已开展合作或有意开拓以色列市场的企业参团,并请提供你单位已开展或探讨项目进展情况,能否届时签署文件(包括合同、意向书、备忘录等)。上述材料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烦请于12月27日前报商务部(西亚非洲司)。

联系人:董浩宇韩冬杰

电话:010-65197533010-65197539

传真:010-6519790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商务部西亚非洲司

201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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