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报送2014年度工作报告和开展2014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报送2014年度工作报告和开展2014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民政部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2-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民政部关于报送2014年度工作报告和开展2014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民函〔2015〕55号
各部管基金会:
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的要求,我部将组织部管基金会报送2014年度工作报告,开展2014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2014年12月31日前在我部登记的基金会均须报送2014年度工作报告,参加2014年检。
二、参加年检的基金会须登陆中国社会组织网,在网页右侧的“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大厅”中找到基金会专栏,在“年检”中点击“网上填报”,进入后输入用户名、密码即可填写年度工作报告。基金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较上年有变化,填写中尤其注意年度工作报告中新增加的关于上传年度审计报告的内容。年度审计报告和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要求出具。
三、各基金会在网上报送成功后,请将年度工作报告打印成纸质文本,与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和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一并于2015年3月20日前报我部民间组织管理局。
四、我部将对部分基金会开展抽查审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年检结果将在中国社会组织网的“通知公告”中公布。请各基金会于年检结果公布后持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到我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加盖年检印章,跨年将不再受理。
六、我部指定《中国社会报》和《公益时报》为刊登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摘要的媒体。基金会应当于年检结果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年度工作报告摘要在《中国社会报》或《公益时报》上公布。年度工作报告全文由我部在中国社会组织网和中国基金会网上公布。
民政部
2015年2月6日
联系方式:郑帅(010-58124067),沈东亮(010-58124069),李莉(010-58124068),李季(010-58124070)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55号王府世纪301-2室
网上填报操作咨询:010-644590479147转114
《中国社会报》联系电话:010-66061778
《公益时报》联系电话:010-65953696转1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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