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09年记账式附息(二十八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颁布单位:上海证券交易所文号:上证债字〔2009〕197号
颁布日期:2009-11-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2009年记账式附息(二十八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上证债字〔2009〕197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2009年记账式附息(二十八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09]142号)和本所有关规定,2009年记账式附息(二十八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2009年11月18日在本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为1年,票面利率为1.44%;本期国债起息日为2009年11月12日,到期一次还本付息,2010年11月12日(节假日顺延)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

二、本期国债于2009年11月18日起在本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方式为现券和回购。

三、本期国债上市交易的现券证券名称为“09国债28”,证券代码为“019928”。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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