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09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颁布单位:深圳证券交易所文号:
颁布日期:2009-06-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09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09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09年6月17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国债为1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证券编码为“100911”,证券简称为“国债0911”,票面利率3.69%,每半年付息一次,到期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到期日为2024年6月11日,标准交易单位为“10张”。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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