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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演唱组合Super Junior到山东青岛演出的批复
| 颁布单位:文化部 | 文号:文市函〔2010〕1293号 |
|---|---|
| 颁布日期:2010-06-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演唱组合SuperJunior到山东青岛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1293号
山东省文化厅:
你厅鲁文市[2010]4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省南京大唐亚太国际演出交流有限公司、蓝海华谊兄弟国际文化传播江苏有限公司共同邀请韩国演唱组合SuperJunior(金希澈、崔始源、申东熙、李东海等)一行11人,于2010年8月28日到山东省青岛市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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