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王力宏到安徽省演出的批复

颁布单位:文化部文号:文市函〔2011〕132号
颁布日期:2011-02-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王力宏到安徽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132号

安徽省文化厅:

你厅皖文秘[2011]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安徽省合肥市汉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美籍歌手王力宏,于2011年5月15日到合肥市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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