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十四号)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大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贵港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十四号)

贵港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2月12日表决通过李健龙为贵港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郑海平为贵港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

现予公告。

贵港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

201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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