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三亚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大常委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三亚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15年1月6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三亚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1月26日召开,建议议程为:1、听取和审议三亚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三亚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三亚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和批准2014年三亚市预算执行与2015年三亚市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5年三亚市预算;4、听取和审议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审议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8、选举;9、决定三亚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的设立及其主任委员的人选。

延伸阅读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试行)

关于印发《白银市农村五保供养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