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2011年五一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1-04-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2011年五一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2011年五一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发改电〔2011〕12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当前的物价稳定工作。今年以来,我省价格水平高位运行,1-3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累计上涨5.1%,其中3月份当月上涨5.8%。“五一”期间消费趋旺,影响价格稳定的因素增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价格监管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二、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各级价格部门要加强对节日期间的市场价格监测。即日起,启动粮油、肉禽蛋奶、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日报制度,及时预警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一旦出现价格异常波动,要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省政府,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积极有效应对。

三、全力保障市场供应。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好价格调节基金的作用,通过加大生产、调运、投放储备等多种措施,增加节日期间的市场供应。要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有效解决当前个别地区部分应季蔬菜品种因集中上市引发的滞销等问题,防止价格大起大落。

四、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各级价格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节日期间市场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群众生活必需品以及交通运输、餐饮娱乐、旅游门票等商品和服务价格,严厉查处价格欺诈、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对性质恶劣、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要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公开曝光。

五、有效应对油运价格矛盾。要针对油价持续上涨可能引发的问题,积极研究制定应对措施。适时综合运用顺价、燃油附加、补贴等办法,及时疏导油运价格矛盾,切实维护出租车、公路客货运等交通运输行业的稳定。省财政拨付的2010年度油价补贴清算资金,要于5月底前发放到位。要继续清理整顿涉及车辆的各项收费,进一步降低运输行业负担。

六、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要认真宣传各级政府在稳定市场价格方面所采取的政策措施,及时发布节日期间的商品储备、市场供应及价格信息,合理引导消费预期。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澄清虚假报道和不实信息,消除不良影响,确保社会稳定。

各地要将“五一”期间的市场价格监管情况和查处的典型案例于5月3日上午报省物价局。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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