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商务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5-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皖商明电〔2013〕66号
各市商务局,广德、宿松县商务局,中石化安徽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安徽销售分公司:
近期,我省有的地方发生个别加油站因销售不合格油品而导致车辆发生故障的事件,影响恶劣。为保护环境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销售油品使用安全,促进我省成品油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成品油市场监管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油品质量监管工作重要性认识
成品油被誉为交通运输行业特别是现代物流业的血脉,油品质量状况事关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事关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地、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油品质量监管重要性的认识,加强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综合整治,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为我省成品油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进一步完善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机制
各地商务管理部门、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按照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等四部门《关于促进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提升的指导意见》(国质检监联〔2012〕496号)、省商务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成品油市场秩序的意见》(皖商运字〔2012〕551号)等文件规定,督促成品油经营企业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成品油入库查验、进销存台账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成品油经营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制度,进一步完善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机制,督促企业依法规范经营。
三、进一步加大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力度
各地商务管理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与工商、公安、安监、环保等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通过联合执法,进一步净化成品油市场环境。自现在起至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形成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各市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组织开展自查,重点检查供油协议执行情况,有关证照,标识、标牌,油品进、销、存台帐和油品质量等。省商务厅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联合组织对重点地区进行督查和抽查,同时抽检油品质量。
特此通知
安徽省商务厅
201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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