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11-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蚌埠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11月18日

蚌埠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

转型升级发展实施意见

为充分发挥银行业在经济增长和促进结构调整中的引领作用,加快推进我市经济结构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现就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围绕“重振雄风、再创辉煌,重返全省第一方阵”目标,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加大信贷结构调整力度,找准支持经济转型发展的有效着力点,把资金用足、用活、用好,持续加强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全面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地发挥银行业对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支持作用,为打造蚌埠经济升级版、加快建设区域性特大中心城市提供强有力的信贷支持。

二、工作重点

1.推动多元化银行体系建设。支持、吸引更多股份制商业银行进驻蚌埠。力争2014年全市农村信用社全部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固镇县组建村镇银行,马鞍山农商行在怀远设立分支机构。支持试点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进一步增设服务县域经济、“三农”领域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创设专职服务于小微企业的社区银行服务体系,不断提高金融服务覆盖面。逐步在全市形成机构种类全、网点覆盖率高、资金供给充裕、市场竞争充分、专业化水平高的银行体系,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转型发展。

2.创新贴近转型需求的信贷产品。深入实施“金融服务拓展年”活动,高质量开展“金融服务进百企”活动,进一步扩大范围,持续丰富和创新服务方式,帮助企业制定“一揽子”综合融资方案,大力发展产业链融资、商业圈融资和企业群融资。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促转型和防风险并重原则下,围绕企业主要资金需求,创新开发龙头企业与上、下游供应商之间和协作配套企业之间的供应链金融品种,将在建工程抵押融资、订单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林权抵押融资和仓单质押融资等作为重点推动产品,满足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

3.优先保障重点项目贷款。支持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银团贷款、项目贷款等多种形式,优先投向市“3461”计划、“5116”工程、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美好乡村建设,做好与国开行对接工作,推动商业银行与国开行合作。

4.强化重点产业信贷支持。围绕我市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加大对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的信贷支持,力争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重点支持硅基功能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和产业聚集区建设,促进工业园区优化升级、做强做大。

5.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引导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满足我市传统优势产业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项目的资金需求,加大对精细化工、纺织服装、高质烟酒等传统加工业改造提升的信贷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联合贷款、收购贷款等形式,支持传统优势产业中的重点企业开展收购兼并和企业重组,促进传统产业提升改造、转型升级。

6.持续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落实“六项机制”和“四单”制度,继续实施差别化监管政策,适当提高对小微企业贷款的不良贷款容忍度,加强对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服务覆盖率和申贷获得率的监测、考核力度,并将总体目标和具体考核要求分解落实到每一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科技型、创新型、创业型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小微企业贷款户数高于上年同期水平,不断提高小微企业的信贷覆盖面和可获得性。

7.改进小微企业服务方式。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集中区域延伸服务网点,有序发展网络融资平台,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结算、理财、咨询等综合性金融服务。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中心、事业部等专业机构,重点培养一批小微企业优秀客户经理队伍。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辟小微企业贷款“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贷款效率。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行开放式、一站式金融服务模式,综合营销信贷产品、理财产品、电子银行等金融产品。

8.推动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创新。借鉴外地成功模式,推广适用于小微企业不同层次、差别化的金融产品。总结和推广整贷直发模式的相关经验,大力发展就业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扩大工商银行工业园区小企业融资、建设银行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范围和规模,探索建立中小企业贷款联保增信平台。增加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贷款规模。推进中小企业出口担保贷款,大力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9.加大对“三农”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统筹发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的协同作用。鼓励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业务,加大对农田水利设施、农业科技创新、生态环境改造的信贷投放力度,满足农业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大力发展涉农零售贷款业务。涉农金融机构要发挥各自优势,千方百计增加涉农贷款规模,确保实现涉农贷款增量高于上年、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的目标。

10.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积极支持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县域、乡镇设立服务网点。推广农业保单质押贷款、县域林权抵押贷款等金融产品。探索和推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扩大运用“公司+农户”、“专业合作社+农户”等金融服务新产品。强化对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开展林权、大中型农机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深入推进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阳光信贷”、“富民惠农金融创新”三大工程,支持农业银行扩大县域“三农金融事业部”试点范围。

11.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应利率市场化改革,对产品有竞争力、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实行优惠利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重点治理各种不合理收费和高收费行为,严格执行“七不准”和“四公开”规定,取消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收费政策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违规抬高融资成本、存在不规范经营行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年度高管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对落实不到位的进行严肃查处。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监管政策措施引领。银行业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增机构、扩规模、调结构、优服务、练内功”的监管工作措施,继续加大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监督考核力度,围绕银行业支持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发展,以优化信贷结构为中心,以支持转型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发展为重点,以支持薄弱环节为突破口,细化、量化银行业年度经营目标监管责任,通过市场准入、尽职免责等正向激励机制,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流向转型升级企业和项目。

2.构建政银企信息沟通平台。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地区发展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结构调整规划以及重大政策信息、重点工程立项等内容,筛选、推荐具有成长性和发展潜力的企业,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资金及时介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与经济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强化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全市经济金融运行情况,提高银行业对经济信号的灵敏度。

3.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健全预警处置机制,继续加大对高利贷、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打击力度。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强部门间的信用信息披露和共享,依法开放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坚决打击借资源整合、经济转型之机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促进地方金融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银行业支持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营造良好环境。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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