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行亳州市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亳州市文化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行亳州市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亳州市文化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亳政办〔2010〕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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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9-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行亳州市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亳州市文化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亳政办〔2010〕6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人民银行亳州市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亳州市文化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日
关于金融支持亳州市
文化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人民银行亳州市中心支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以亳州为重点的新皖北旅游区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快文化旅游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金融支持我市文化旅游业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切实提高对文化旅游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我市文化旅游资源丰富,文化旅游业是我市着力发展的五大产业之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皖北地区发展,省"十一五"旅游规划确定了"以亳州为重点,以’两淮一蚌’为阵地,皖北六市为支撑,文化旅游为主题,打造新皖北旅游区"的工作目标。我市制定了《亳州市旅游业发展行动计划(2010-2012)》,明确了15项主要任务,力争3年内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总投资实现20亿元,到2012年旅游业收入占GDP达8%。加快亳州文化旅游业发展,是振兴亳州经济的重要增长极,是亳州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标志。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紧紧抓住文化旅游业发展新机遇,高度重视文化旅游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延伸信贷宽度和深度,寻求银行业和旅游业互惠互动、实现双赢的有机结合点,促进全市文化旅游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进一步加大对文化旅游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紧紧围绕我市文化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按照"总量适度、节奏平稳、结构调整、风险防范"的总体要求,围绕旅游"吃、住、行、游、购、娱",重点培植和支持有特色、有效益的文化旅游企业和项目,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实效性,保持信贷总量较快增长。
(一)围绕文化旅游发展空间战略布局,加大重点地区信贷投入。要认真把握我市文化旅游业正由起步阶段向全面推进阶段发展的契机,加强与文化旅游开发重点地区的联系与合作,认真分析和研究金融支持的配套措施,在地区文化旅游体系基础建设、改善各项旅游软硬件条件、客运体系建设、旅游酒店等接待能力建设和文化旅游相关服务建设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二)围绕重要文化旅游项目和品牌,加大信贷投入。各金融部门要加大对重要文化旅游项目的投入,支持打造精品线路。积极跟踪项目进度,做好金融配套服务工作。围绕文化旅游产品核心品牌加大信贷投入,对文化旅游部门推介的旅游品牌产品要提前介入,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誉、产品附加值高、市场潜力大的品牌产品,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三)围绕文化旅游骨干企业、中小文化企业,加大信贷投入。各金融机构要加强与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合作,扩大对中小文化旅游企业的授信担保渠道,探索发展中小文化旅游企业联保联贷产品。支持金融机构对于具有稳定物流和现金流的企业扩大收益权质押贷款范围。
三、加快推进文化旅游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
(一)各金融机构要通过动态监测、循环授信等具体方式,积极开发与文化旅游经济相关的信贷创新产品。探索对商业性开发景区以景区经营权和门票收入等为质押的贷款业务,拓宽文化旅游企业融资渠道。积极探索开发适合文化旅游企业的应收帐款质押贷款、仓单质押贷款、融资租赁贷款、权利质押贷款等多种形式的金融信贷产品。
(二)探索建立新型融资担保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旅游企业上市融资。构筑文化旅游企业贷款融资担保合作平台。充分发挥担保机构的功能和作用,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之间的信任与合作,共同解决文化旅游企业的融资困难问题。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担保机构推介的文化旅游项目贷款申请,要及时审定,符合条件的要尽快办理。按照省有关规定,对成功上市的文化旅游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上市费用补贴。
(三)支持金融机构与保险公司加强合作,推动保险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支持金融机构加强与保险机构合作,针对文化旅游业提供"信贷+保险"金融服务。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合文化旅游企业的保险产品,完善对文化旅游企业的保险服务,设立针对文化旅游产业的专门服务部门或岗位,鼓励保险机构为文化旅游企业提供承保、理赔"绿色通道",对信誉好、风险低的文化旅游企业给与适当的费率优惠。
四、全面提升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金融服务水平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针对我市文化旅游产业的金融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比较落后以及农村地区旅游景点银行卡服务、电子汇兑网络建设滞后的实际,各金融机构要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增设ATM、POS机等自动化服务设施,推广使用银联卡结算。要调整和优化网点结构布局,在各主要景点、景区、宾馆、饭店、超市等安装刷卡终端,提高支付结算效率,推动文化旅游相关行业的刷卡消费。
(二)各金融机构要深化延伸与文化旅游企业的合作。要提高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提供多种内容的一揽子金融服务,做好文化旅游企业从初创期到成熟期各个发展阶段的融资方式衔接。积极给予包括信用贷款在内的多元化信贷支持,并做好相应的投资咨询、资金清算、现金管理等金融服务。主动向文化旅游企业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对于国家和省市重点支持的文化旅游企业、项目和工程,要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效率。
(三)各金融机构要逐步建立和完善金融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统计制度,加强对文化旅游产业贷款的统计与监测分析。人民银行亳州市中心支行将把各金融机构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作为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重要内容,加强考核工作。
五、不断优化金融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金融生态环境
(一)建立沟通联络机制。由市政府金融办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政银旅三方工作协调机制。积极落实国家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的相关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和扶持效应。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让文化旅游企业展示经营实力,让文化旅游项目展示投资前景,让银行宣传信贷政策、推广金融产品、介绍信贷业务,促进银企双方相互了解、增强信任、加强协作,实现双向选择和良性互动发展。
(二)继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做好征信数据库信息采集工作,不断扩大征信数据库信息采集范围,较好地发挥信用信息系统数据库的作用,提高信用信息的使用效果,提高社会公众的信用意识。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开展诚信企业评选活动,营造企业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完善信贷激励机制。积极探索建立金融支持地方文化旅游经济发展的激励考核办法,激励、引导银行业机构加大对文化旅游经济发展的信贷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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