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阜城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阜政办秘〔2011〕7号
颁布日期:2011-04-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开展阜城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阜政办秘〔2011〕7号

颍州区、颍泉区、颍东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智能电网建设,深入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开展阜城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从现在起至2012年底,用两年左右时间对阜阳主城区、部分郊区范围内供电设施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建立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实现用电信息全采集、全覆盖。

二、建设内容

1.阜阳供电公司负责将目前运行的电能表全部免费更换为可以实现远程数据采集的智能电能表,并免费更换配套电表箱、空气开关等设备。

2.阜阳供电公司负责对原有的电力信息传输通道(含小区电力管道)进行全面建设,并在小区内增加必要的智能采集终端等供电基础设施。

三、建设步骤

以电力主干线路和居民小区为单位,分区域逐步实施,按照“安装一片、调试一片、建成一片、应用一片”的要求,确保智能电能表更换和电力信息传输通道建设有序推进,确保按时完成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工作。

四、有关要求

阜阳供电公司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制定详细工作计划,主动加强沟通协调和宣传工作,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切实做到规范、安全、文明施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全力支持,为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环境。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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