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淮政办秘〔2013〕44号
颁布日期:2013-05-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掌握我市森林资源现状,根据省林业厅《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新一轮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林资调〔2012〕37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开展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的领导,经市政府同意,成立全市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县区政府要充分认识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组织,负责组织和协调辖区内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确保森林资源调查工作收到实效。

二、调查时间和步骤

2013年4月10至22日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013年4月23至25日举办全市调查工作技术人员培训班;

2013年4月26日至6月20日开展外业调查;

2013年6月21日至7月10日进行内业统计汇总;

2013年7月11至20日调查成果审定与上报;

2013年7月21日至31日汇总上报调查成果。

三、调查的方法和范围

由市统一组织安排,三区一县同步进行,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负责调查工作的技术指导、质量检查和结果审定。各县区按照2012年5月1日起实行的《安徽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实施细则》和全市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实施方案,调查辖区内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县、区林业主管部门是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的具体实施单位,调查人员从林业局机关、事业单位和乡镇林业站、农业综合服务站调配,技术力量不足的县、区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共同完成调查工作任务。

四、经费准备

本次调查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各县、区政府要在资金上给予充分的支持,解决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调查工作的迅速、顺利开展。

附件:淮北市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3年5月6日

附件

淮北市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谌伟副市长

副组长:张杰民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盛林市林业局局长

成员:任士新市财政局副局长

申晓光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峰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应立伟市城乡建委副主任

刘红军市水务局总工程师

李春虎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梁红市林业局副局长

李春山濉溪县政府副县长

任浩烈山区政府副区长

王雷杜集区政府副区长

李健相山区政府副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梁红兼任办公室主任,闫春玲(市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科科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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