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国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宁国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宁办发〔2015〕1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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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11-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宁国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局以上单位:
《宁国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宁国市委办公室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3日
宁国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品位,改善市民生活环境,实现环境改善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15年开始,启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创城为民、创城惠民”的理念,动员全市力量,积极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通过开展争创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卫生问题。同时,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市品位和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与身心健康水平,促进人与环境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实施步骤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总体安排是:2015年启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2016年确保通过省级卫生城市复审,同时申报国家卫生城市;2017年迎接国家卫生城市评审验收。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11月-2015年12月)
1.动员部署(2015年11月):召开创卫工作动员大会,动员全市上下积极参与创卫工作。
2.建立创建机构(2015年11月):成立创卫办,抽调西津、南山、河沥溪、汪溪四个街道及卫计委、城管、住建委、市场监管、公安、宣传等部门人员集体办公。调整完善市爱卫会成员、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组织学习创卫有关标准,了解并掌握创建工作的方法和步骤。
3.制定实施方案及创卫任务分解表(2015年11月):对照国家标准制定创卫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目标,制定创卫任务分解表,将创卫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部门、各单位。
4.自查整改(2015年12月):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认真查找不足、及时整改,完善各类申报材料和创卫资料。12月底前,向省爱卫会申请省级卫生城市复审。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1月-2017年12月)
1.组织申报(2016年1-3月):对创卫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编写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申请报告,制作创卫专题片,上报省爱卫会列入向全国爱卫会推荐名单。
2.专项整治(2016年4-6月):对照申报国家卫生城市的11项必备条件,开展病媒生物控制达标等必备条件的专项达标整治活动;根据省爱卫会复审结果,针对创建中薄弱环节,分类分项目开展专项整治;随时迎接省爱卫会考核并确定为申报国家卫生城市推荐城市。全国爱卫办接到省爱卫会的推荐报告后,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并受理申报。
3.迎接暗访、整改提高(2016年7月-12月):迎接全国爱卫会组织的专家暗访。根据全国爱卫会暗访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改进意见,制定落实整改措施,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
4.评估公示(2017年1月-12月):迎接全国爱卫会专家组技术评估及考核验收。按照国家爱卫会评估报告再进行整改并接受省爱卫会复核。技术评估通过后,全国爱卫会组织专家组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为拟命名国家卫生城市,并进行社会公示。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8年以后)
5.巩固提高(2018年以后):进一步提高城市卫生管理水平,完善城市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
三、责任分工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包括8大项,40个分项,涉及发改、卫计、经信、教体、公安、财政、编制、住建、城管、环保等部门以及西津、南山、河沥溪、汪溪、竹峰、港口等街道、乡镇,具体责任分工见《宁国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任务分解表》(附件2)。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宁国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附件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原则,实施“一把手”工程。
(二)加强协调配合。市创卫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牵头指导全市“创卫”工作。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与配合,着力形成“创卫”工作合力。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新闻媒体要树立正确舆论导向,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引导广大市民群众参与“创卫”工作。每年组织1-2次大型宣传活动,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四)强化监督检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要把“创卫”工作作为每年督查工作的重点内容。市创卫办要开展阶段性检查验收,做到达标一项,验收一项,巩固一项,发展一项。
(五)严格考核奖惩。把“创卫”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对完成任务好、工作成效大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严重影响全市创卫工作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宁国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成员名单
2.宁国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任务分解表
http://220.179.251.198:2000/xxgkww/GovInfoOpen/web/GKinfo.aspx?id=695740442/201511-0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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