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铜政办〔2012〕150号
颁布日期:2012-12-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22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1〕70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快我市体育产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大力发展体育健身服务业,积极引进品牌体育赛事,培育特色运动休闲和体育创意文化娱乐新兴业态,稳步发展体育彩票业,做大做强体育用品业,协调推进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逐步建成符合铜陵实际的体育产业体系,形成政府保障群众基本体育公共产品和服务、市场满足群众多元化多层次体育消费需求的体育产业新格局,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到2015年,体育产业总量初具规模,体育产业增加值以平均每年20%以上的速度增长,力争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超过0.5%。创建1—2个体育产业功能集聚地,培育2家以上有竞争力的体育骨干企业,打造1个以上具有铜陵特色、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体育品牌产品。体育市场繁荣发展,居民人均体育消费显著增加,体育服务贸易较快发展,体育产业从业人数占全社会就业人数比例明显提高,基本形成特色鲜明的体育产业体系。

到2020年,体育产业增加值继续保持平均每年20%以上的速度增长,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以上,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建立门类齐全、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具有铜陵特色的体育产业体系;基本建立规范有序、繁荣发展的体育市场,形成多种所有制并存,各种经济成份竞相参与、共同兴办体育产业的格局;基本建立有利于体育产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形成体育公共服务与市场服务相互结合、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重点发展领域

(一)体育健身休闲业。普及徒步、球类、游泳、钓鱼、轮滑、体育舞蹈、健身气功、风筝等传统体育健身休闲项目,做大做强武术、龙舟、舞龙、舞狮等民间体育休闲项目,培育登山、山地自行车、水上运动、汽车运动等时尚体育健身休闲项目。发展和扶持社会体育俱乐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体育健身休闲业,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多元化的体育消费需求。

(二)体育竞赛表演业。通过政府引导、社会捐助、市场运作的方式承办汽车摩托车越野赛、水上运动、徙步运动、举重等单项体育比赛,依托水资源优势把水上运动打造成有影响的区域品牌赛事。

(三)体育用品业(制造和销售)。借助铜工艺品制造优势,开发奥运特许品、纪念品、奖牌奖章等体育铜工艺品,做大做强体育服装、体育装备制造业,建成体育用品商城。

(四)体育旅游业。发挥我市紧依“两山一湖”和中转旅游资源优势,打造以体育旅游为主题的体育健身、体育休闲和赛事观光项目。培育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和景区,引导有效体育消费,提高体育旅游整体服务水平。

(五)体育服务业。开展各类体育健身培训,推广普及体育健身指导,发展体育中介咨询服务组织,培育运动康复、运动营养等体育服务业。

三、主要任务

(六)优化产业布局,培育“一主、两副、三带”体育产业功能聚集地。进一步优化体育产业布局,推动和引导市、县(区)依据资源进行合理定位,分类建设“一主、两副、三带”体育产业功能集聚地,即以西湖新区为“一主”,依托市体育中心、西湖健身岛,重点发展体育赛事表演、体育用品销售、体育健身培训、体育广告、体育场馆租赁及体育旅游等产业。以东部城区和南部城区为“两副”,建设重点培育体育用品制造、健身养生、体育餐饮等民间民俗传统体育项目;以大铜官山公园、滨江岸线、长江路为“三带”,重点发展体育休闲、健身服务和户外运动等项目。

(七)壮大市场主体,培养骨干体育产业企业。重视培养骨干体育产业企业,引导本地龙头企业牵手体育产业,鼓励有条件的体育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拓展招商引资,吸引外地体育产业企业来铜落户。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体育产业,积极扶持中小体育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其在自主创业、吸纳就业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提升技术结构,改善组织结构,促进体育产业良性发展。

(八)发展体育经济,繁荣体育市场。发展体育健身、健康咨询、运动康复、健身培训等服务业,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层次的体育消费需求,丰富体育健身休闲服务项目,繁荣城乡体育市场;以培育品牌赛事为龙头,开发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市场,探索完善大型综合性运动会、单项体育赛事的市场开发和运作模式,放大体育赛事的综合效益,带动体育中介市场发展,促进体育服务贸易。研究探索体育彩票市场发展规律,加强销售渠道建设,扩大销售规模。

(九)推进融合发展,促进相关产业发展。发挥体育产业的综合效应和拉动作用,促进体育与文化、旅游、科技、医疗、广告、电子信息等相关产业的融合,促进体育影视动漫、体育会展、体育传媒、体育文化创意等相关业态的发展。充分利用体育训练基地、体育休闲项目、体育赛事活动、大型体育场馆等体育资源,发展体育旅游业,培育体育旅游的精品线路、赛事和景区。

四、政策保障

(十)推进体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体育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业依法经营的管理体制。放宽市场准入政策,大力发展非公有制体育企业。积极探索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重大体育文化赛事活动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加强各级各类体育社会团体、体育俱乐部等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制定相关政策,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规范体育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体育市场规范发展。加强体育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管,对于高危险体育项目的经营活动,依法确定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准入和开放条件、技术要求和服务范围。加强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产品质量检测,确保设施和管理服务符合要求,确保消费者人身安全。推行体育服务质量认证制度,建立和完善体育服务规范,提高体育服务水平。开展体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高体育服务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

(十一)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体育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设立体育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市级设立体育产业专项扶持资金(具体管理办法另发),从2013年起每年安排200万元。采取贷款贴息、项目补贴、政府重点采购和奖励等方式,对符合政府重点扶持方向的体育产业项目给予扶持。创建和完善体育产业信息、投融资及体育产权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不同的方式筹措发展资金,支持体育产业发展。

(十二)支持重大体育产业项目建设。制定体育产业园区、重大项目建设规划,促进体育产业聚集发展。各级政府在编制区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时,要科学规划公共体育设施和体育产业重点项目用地,纳入当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计划,优先安排纳入本级体育发展规划的重点体育设施和体育产业项目用地。多渠道投资兴建体育设施,为体育产业园区和重大项目建设做好服务。体育企业享受国家、省及市有关文化产业、旅游发展等相关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在用电、用水、用气方面给予政策优惠。

(十三)加速无形资产开发。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各类体育组织、体育场馆、体育赛事依法开发其专有名称、标识等无形资产,依法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制定市综合性运动会市场开发政策,规范完善全市体育群众性体育组织的市场开发政策,理顺和明确各相关主体在市场开发活动中的责任、权利、义务,依法保护体育无形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体育赛事主办者依法享有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以及各项相关权利,广播电视部门对体育赛事活动的转(直)播予以支持,探索实行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的有偿转让。强化知识产权对各类体育企业的导向作用,提升体育产业的知识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加强体育产品品牌建设,推动体育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增加体育商标内涵,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体育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促进体育产业的发展,切实加强对体育产业工作的领导,把体育产业发展纳入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和组织实施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加强考核调度,确保政策落实。体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体育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有相关人员专门负责体育产业管理工作。市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力合作,形成推动体育产业发展的合力。

(十五)加强体育产业基础工作。市体育、统计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体育产业统计工作机制和体育产业信息发布制度,建立体育产业统计长效机制,确保体育产业统计工作的及时性与准确性。发展体育中介组织,建立和完善体育经纪人制度,促进体育中介业发展。加大体育产业人才培养力度,重点培养管理、经营、中介、科研等高层次体育产业人才。按全市引进创新创业人才相关规定,给予引进符合条件的体育人才同等待遇。

县、区要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完善体育产业政策,进一步抓好政策措施的落实,促进体育公共服务与市场服务相结合、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努力开创我市体育工作新局面。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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