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芜政办〔2009〕33号
颁布日期:2009-07-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芜政办〔2009〕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芜湖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芜湖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测绘局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09〕30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在全市范围内杜绝无测绘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非法从事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加工、提供等测绘活动的行为,各种涉密地理信息泄密、窃密案件和非法提供互联网地图、出版服务行为得到依法查处,各种涉外、涉军非法测绘活动得到有效遏制,相关监管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市、县政府对地理信息市场的监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显著好转。

二、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地理信息获取、提供、使用、生产、出版、传输和保管等重要环节,针对无测绘资质或超出资质许可范围非法采集、加工、提供地理信息的单位,以及可能发生涉密地理信息泄密、窃密等问题的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项目,都要开展深入有效的查、堵、防、追工作。

(一)组织开展市场检查

组织进行全面清理。对从事地理信息数据获取、提供、使用、生产、出版、传输和保管等各重要环节,开展一次集中清理,梳理出地理信息产业从业单位、地理信息服务网站、出版服务企业、测绘生产单位涉外和涉军测绘、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和外国组织或者个人来芜测绘项目。组织督促各单位自查、整改。

在此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对存在隐患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从源头上杜绝涉密地理信息泄密、窃密和非法提供互联网地图、出版服务案件的发生,使我市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显著好转。

(二)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主要查处无测绘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非法从事地理信息生产的行为,查处各种涉密地理信息在获取、提供、使用、生产、出版、传输和保管过程中的泄密、窃密案件和非法提供互联网地图出版服务行为,查处涉外、涉军非法测绘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应立即责令停止相关活动,没收有关地理信息数据,并依法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测绘、保密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通过办培训班、开座谈会、举办讲座和图片展览等形式,普及测绘法律知识。利用各种法定宣传日,通过制作专版、开展咨询等形式,不断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地图管理、保密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公民在互联网上不随意传播不宜公开的地理信息,引导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行业加强自律,强化网站经营者的信息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为专项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组织进行整改,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监管制度,建立地理信息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形成统一监管、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联合监管机制。

三、时间安排

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分两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从本文下发之日起至2009年9月,完成对地理信息市场的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为成立组织,制定方案,培训人员,召开会议,宣传发动,动员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组织地理信息产业从业单位开展自查,调查摸清地理信息市场的基本情况。认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地理信息市场存在的各类违法案件。

第二阶段,从2009年10月至2010年2月,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认真组织整改,规范市场行为。完善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高政府监管能力。各县、区政府组织对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向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工作总结。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督查,并形成总结报告按时上报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地理信息是国家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性信息资源,广泛应用于经济建设、国防建设、行政管理和人民生活等领域,直接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地理信息违法违规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有序有力有效地组织开展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地理信息市场环境,推动地理信息产业的发展繁荣。

(二)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成立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同志任组长,市政府信息办、国家安全局、工商局、新闻出版局、国家保密局、芜湖军分区司令部等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县、区政府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机构,充实执法力量,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皖政办〔2009〕30号文件中明确的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部门执法优势和行业特点,加强协调,密切协作,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情报互通、联动查处、齐抓共管机制,抓住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准

工作重点,共同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四)强化监督,严格督查。各县、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检查指导力度,及时掌握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并向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指导做好整改工作;对发现的突出问题或重大隐患,要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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