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实施第十六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任务的通知

颁布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京政办发[2010]9号
颁布日期:2010-04-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实施第十六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任务的通知

京政办发[2010]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市第十六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各项任务分解到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请切实巩固前十五个阶段治理成果,抓紧落实第十六阶段控制大气污染各项措施,确保圆满完成任务。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和市环保局要加强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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