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进一步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十条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进一步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十条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11-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进一步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十条意见的通知
闽食药监法〔2011〕332号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的十条意见》(闽政〔2011〕77号),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服务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推进海峡西岸食品药品安全先行区建设,现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措施:
一、推进简政放权。定期组织食品药品监管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进一步简化审批项目和程序;积极支持配合相关部门推行并联审批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认真梳理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局事权划分,除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将审批项目下放设区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对于无法下放的审批事项,积极探索窗口前移、收件代办、远程受理等方式,方便企业就近申办审批事项。
二、缩短审批时限。继续开展“快受理、快考核、快审核、快上报、快下达批件”的“五快”服务,进一步缩短行政审批时限,对能当场受理的行政审批申请当场受理,需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并允许容缺预审,限时补报。大力提高技术审查效率,对申请新开办以及新一轮认证的企业,在符合规定并保证认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审查进度,GMP、GSP认证检查完成时限原则上应比规定时限平均缩短10个工作日。实行审批时限承诺制和超时审批默许制度,推进行政审批全面提速。
三、完善网上审批。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实现网上审批省、市、县三级局互联互通。实施网上审批事项全流程网上运行,及时将审批流程和批件领取通知在各级局网站上公开,方便企业随时了解审评审批进展情况。通过审批事项全流程网上运行,实施网上监察,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实现审批行为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和责任追究。
四、创新服务方式。深化服务百姓、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三服务”活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服务方式,主动提供政策咨询,主动帮促企业发展,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要完善“企业直通车”和“项目绿色通道”,对于创新药物等重点项目和重点生产经营企业,实行专人专件指导服务。深入企业调研,了解创新药物的研发和生产经营情况,为企业提供政策法规和有关技术辅导,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五、转变会风文风。大力精简文件,尽量压缩发文数量,提高发文质量,做到言简意赅,一目了然。大力精简会议,能合并的会原则上合并,能不开的会原则上不开,各业务工作会议原则上一年只开一次。对确实需要召开会议的,严格控制会议规模,降低会议成本。改进会议方式,提倡召开网络视频会议。
六、推行“一线工作法”。按照“责任在一线落实,调度在一线进行、服务在一线到位、问题在一线解决”的要求,对各级党委、政府研究确定的事项、上级交办事项和基层、企业、群众亟待解决的问题,要抓紧抓实,一抓到底。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一线,加强工作调研,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帮助基层提高政策的执行力。加大对生产一线帮扶指导力度,对主动要求按新版GMP申请认证的企业,要鼓励、指导和支持企业尽早通过新版GMP认证。完善监管方式,深入推行“驻乡巡村”等工作制度,不断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服务的覆盖面。
七、推进政务公开。按照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办事制度。通过在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发放办事指南,设置电子触摸屏、网站等形式,全面公开办理事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审批结果和咨询、投诉电话等,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升级改版省局门户网站系统,突出“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三大功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升级OA系统,为省、市、县三级局公文、信息传递提供高效便捷的工作平台。
八、转变机关作风。加强工作协调统筹,优化机关工作制度和程序,增强工作合力。规范基层文件、信息报送程序和范围,克服多头报送现象;整合对基层的相关检查考评项目,努力为基层减负减压。完善机关内部工作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要明确职责,各负其责。同时,加强信息沟通,加强互动联动,增强工作的协调性,提高工作的执行力。增强服务意识,坚决整治“中梗阻”,坚决反对推诿扯皮、办事拖拉、庸懒散漫的不良作风,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完善服务制度,加强各级受理服务中心的管理和建设,认真落实首问责任、一次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否定报备等工作制度。
九、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健全执法体系,完善监管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完善区域执法联动、重大案件备案、案件情报调研等工作制度,强化监管执法合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监督检查方式,加强对行政不作为的监督,促进履责到位;进一步完善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制度,积极探索行政许可环节的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基准,提升执法的规范化水平。
十、加强效能问责。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估体系、标准和方法,促进绩效评估更加科学、更加客观;合理运用绩效评估结果,不断提高机关行政效能。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加强对行政审批等关键环节的重点监控和风险防控,对群众反映强烈、企业投诉频繁的单位,适时组织明察暗访,结合行政效能问责制,对“吃拿卡要”和“不作为乱作为”等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坚决予以严肃处理。
各级局要根据省政府《关于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的十条意见》精神和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出台细化落实措施,不断提高机关办事效率,树立勤政为民、高效廉洁的队伍形象。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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