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广应用电子证照创新政务工作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广应用电子证照创新政务工作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0-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广应用电子证照创新政务工作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市数字办制订的《福州市全面推广应用电子证照创新政务工作模式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0月20日
福州市全面推广应用电子证照
创新政务工作模式实施方案
市数字办
(2014年10月)
为深化“马上就办”的要求,提高我市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推广应用电子证照创新政务工作模式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4]115号)以及《中共福州市委关于进一步深化“马上就办”的意见》(榕委发[2014]10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全面加快电子证照系统建设以及在政务工作中的应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建成全市电子证照应用支撑体系,建立“两同步、两优先、两支持”应用机制,同步生成、同步发放纸质和电子证照,优先受理和验证电子证照,支持公众在线应用电子证照办理行政审批业务和公共服务事项,支持市直各部门开展全流程电子化、网络化应用,推动实现“确立电子证照、电子文件作为法定办事依据,普遍推行电子证照和全流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的目标。
到2014年底,完成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建设和行政服务中心应用部署,选择部分行政审批或公共服务事项开展全流程电子化办理试点。
到2015年底,基本完成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所有证照的电子化转换;60%以上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支持全流程电子化办理;60%以上市场监管事项依托电子证照共享实现网上查验比对。
到2016年底,80%以上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支持全流程电子化办理;80%以上市场监管事项依托电子证照共享实现网上查验比对。基本建立电子证照常态化应用机制,显著改进行政管理方式。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电子证照应用支撑体系
搭建福州市电子证照库、人口库及法人库等系统的共享服务平台,通过各系统之间的信息交换和证照资源共享,实现企业和公众网上办事的统一身份验证和审批资料核验,最终实现电子证照在线生成、发放以及在线共享、查验、复用等功能,实现我市证照信息资源全网络、全流程的电子化闭环管理与应用。(市数字办负责,市直各单位配合)
(二)加快电子证照生成
遵循“谁生成、谁负责”的原则,把控好数据质量,确保电子证照照面信息与业务信息一致。
1.同步生成增量电子证照。推行电子证照生成常态化,将电子证照生成作为业务流程的正式环节,在生成纸质证照的同时生成电子证照,并推送至电子证照库。(市直各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
2.加快存量证照电子化转换。按照证照目录,对已颁发过的所有有效存量证照进行电子化转换,确保完整生成证照。按照“谁制作,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对所属证照生成的质量负责。(市直各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
3.建立电子证照常态化管理。建立电子证照常态化管理机制,确保随业务办理同步生成、随业务信息变更同步更新或废止。发现电子证照有误或缺失,要及时核对纠正、补充、更新。(市直各单位负责)
4.推进批文全程网络化办理。推动网上审批系统与市直党政部门办公自动化系统(简称“市直OA系统”)、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的集成对接,实现网上审批结果与市直OA系统批文的关联,并为证照系统提供所需的批文或证明材料。(市直各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
(三)推行电子证照应用
大力推行电子证照作为法定办事依据,推动部门间充分共享,提升审批、监管等工作的电子化水平。
1.开展电子证照推送服务。市直各有关单位应依托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与发放纸质证照同步向证照所有人推送电子证照,交由企业和公众自我管理和应用,并积极推送其他政务信息,提高信息服务水平。(市直各单位负责)
2.优先受理电子证照。支持企业和公众使用数字证书、电子签章生成办理政务业务所需的电子申报文件。优先受理电子文件、电子证照形态的申报材料。相关的纸质材料可以同步提交,或留存公众备查。(市直各单位负责)
3.加强证照共享和验证。在强身份认证或确定身份的基础上,凡是可以通过共享获取业务办理所需信息或证照的,不再要求公众提交相关纸质证照和申报材料。通过在线共享、比对、机读等方式验证证照,减少人工验证出错,杜绝假证伪证。(市直各单位负责)
4.简化优化证照年检。通过共享其他部门信息,解决监管信息不充分、不对称问题,实现对管理或服务对象常态化、动态化管理,减少证照年检种类和频率,倡导多年一检。确需年检的,要创新年检模式,推行年报公示制度,不再要求公众到达现场办理年检。(市直各单位负责)
5.实行全流程网上审批。坚持“网上审批为原则,网下审批为例外”,在行政审批中推广全流程电子化收件、网络化流转的审批模式,减少提交纸质材料,减少网下办理比例。优先选择附件简单规范、办理量大的公共服务事项,实现无纸化办理。(市直各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
6.支持市场监管信息共享。结合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在市场监管工作中充分利用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在线查询、验证、比对功能,及时发现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行政许可过期、吊销、撤销、注销后继续经营等违规情况,提升监管工作的效率。(市直各单位负责)
(四)加强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应用
各部门要加快推动各类政务活动全流程网上运行,减少线下业务活动。凡是推行政务全流程网上运行的,要统一使用符合标准的数字证书、电子签章等安全保障技术。引导各类政务网上办事系统普遍推行数字签名认证,以强化安全保障。(市直各单位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证照电子化应用的重要意义,成立电子证照应用专项工作推进小组,把推动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优先列为电子政务深化应用的重点工作和创新行政审批改革、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全市整体推进电子证照建设应用工作。
(二)加强跟踪督查。市效能办会同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数字办对市直各单位开展业务系统与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对接和应用的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每季度开展一次全面督查,通报各部门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三)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电子证照知识,引导企业和公众积极应用电子证照进行网上办事,让企业和公众切实感受到应用电子证照办事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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