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2-12-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意见

龙政综〔2012〕6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古蛟新区、永丰新区、龙雁新区、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区、漳平台湾农民创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落实好省政府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十二条措施和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行动计划,加大我市技术改造力度,确保工业稳定较快增长,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力争“十二五”期间累计完成技术改造投资1300亿元,年均增长32%以上,其中今明两年分别完成技术改造投资200亿元和260亿元。组织实施“百项千亿”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每年争取25项重点技改项目列入省“百项千亿”计划,其中13项实现投产,累计建成投产“百项千亿”重点项目50项以上。

实现技术创新能力提高。新增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60家以上,累计达150家以上。其中:新增国家级2家、省级10家以上、市级48家以上。开发省级以上“五新”项目150项。重点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突破。

实现机械装备水平提高。着力培育1个千亿级的机械产业。加快壮大机械产业集群,重点发展工程机械、运输机械、环保机械、矿山机械和农业机械,力争到“十二五”末年产值达到1000亿元。至2015年,全市装备工业总产值达到1100亿元,形成工程机械、环保机械、汽车产业和电子信息产业配套体系较为完善的产业集群;基本建成世界级工程机械制造基地、全国环保设备研发生产基地、海西商用汽车及配件加工基地。

实现节能减排水平提高。到2015年末,全市单位GDP能耗比2010年下降19%,达到0.959吨标准煤/万元,单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37.66%,达到1.04吨标准煤/万元。

实现企业规模扩大、效益增长。钢铁、装备制造、建材、化工等传统产业的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实施技术改造,尽快提高经济规模,大企业(大集团)占整个产业的比重明显上升,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年产值超亿元企业超300家,其中产值超百亿元企业集团3家,力争5家。

二、技改重点

以产业基地建设为中心,以项目带动为抓手,以百亿产业、百亿企业为龙头,以工业园区为载体,突出发展“1+2”主导产业,打造“155”产业基地,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进龙岩产业集中区建设,形成一区一特色,一县(市、区)一工业主导产业的区域发展格局。

1.储备工业技改项目。尽快建立与省级对应的“万亿”技术改造项目储备库,强化“三维”项目对接,高起点谋划一批符合市场需求、附加值高、工艺装备领先、投资大的技术改造项目,争取更多、更好、更大的项目列入省、市两级“万亿”技术改造项目储备库;突出抓好东源环保工业园、龙岩畅丰车桥异地技改扩建项目、龙马环卫专用车辆及装备项目二期、福建龙麟集团有限公司一期、紫金铜冶炼二期等一批上亿元、十亿元以上的重大技改项目前期工作,落实项目业主责任制,建立重点项目“一个业主、一套班子、一笔经费”保障机制,确保重点技改项目早开工建设。

2.支持扩大先进生产能力。认真执行《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扶持工业稳定增长若干意见的通知》(龙政综〔2012〕272号),鼓励有市场、有效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应用先进制造系统、设备,扩大先进生产能力,占领市场先机,形成规模效益。着力推进龙州环保设备生产项目、龙工精密铸锻件制造项目二期、连城赛特真空绝热板扩建项目等扩大产能技改项目建设。

3.推动产业聚集升级。强力推进技术改造,逐步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开发一批高新产品,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延伸和完善产业链条。着力推动龙岩干冰膨胀烟丝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新龙马发动机生产项目、上杭紫金铜业阳极泥综合回收工程、长汀金龙稀土公司永磁材料生产项目二期等一批重大产业链延伸项目。

4.鼓励企业异地技术改造。实行退城入园,中心城市“一重山”范围内今后不再新上工业项目,乡镇工业集中区与居住区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打造工业走廊,沿重要通道打造“工业板块”,把工业项目引向重要通道沿线的工业集中区。推进产业升级,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城市“优二进三”,形成服务业与城市化相互支撑、互为推动的良性格局。培育发展新型业态,重点发展现代物流、现代商贸、创意产业等新型业态。着力推进新罗龙化异地技改扩建项目、漳平现代装备制造业特钢铸造基地等搬迁改造项目建设,加快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新罗龙州工业园区“优二进三”步伐。

5.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借助“6?18”平台,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企业应用新技术进行生产线改造升级。对被国家或省列入重大科技计划的项目、列入省项目成果交易会技术对接的项目,可按国家、省项目补助资金的20%—30%的比例,从市科技三项费用中择优给予资金配套;对未进入省扶持的技术成果对接项目择优给予奖励或提供贷款贴息。加快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十二五”期间每年创建10家以上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至“十二五”末力争我市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达150家以上,2012年对通过市级、省级、国家级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30万元、100万元,由市财政和受益财政各承担50%。

6.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贯彻落实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省经贸委有关加快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的工作部署,加快工业生产过程的信息技术应用,提高传统产业装备的信息化水平,加强信息技术与企业内外部管理的融合,建设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实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的试点,重点扶持工业研发设计信息技术应用示范、工业生产过程控制信息技术应用示范、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示范等。

7.加强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支持企业节能和循环经济项目建设,重点抓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电机改造等重点节能工程,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指导企业制定节能改造方案。推进瓮福紫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能源管理平台建设,争取列入工信部示范项目。

加快推进我市列入福建省“十二五”第一批2个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城市(县)、3个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和16家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建设。深化循环经济示范试点,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实施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工业园区建设,引导企业进入产业基地、工业园区,推进基地、园区集中供热和能量梯级利用,加快基地、园区废水集中收集、处理、回用和废渣的综合利用设施的建设。鼓励参与国家循环经济“十百千示范行动”。提高对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建设的奖励标准,2012年对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循环经济示范区的工业园区(集中区)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15万元;对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和受益财政各承担50%。支持古蛟新区蛟洋工业区铜产业、龙雁新区龙雁工业集中区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建设。

8.大力扶持培育名牌。每三年制定《龙岩市申报福建省名牌产品三年计划》,对我市优势产业申报福建名牌工作进行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并深入福建名牌产品申报企业进行摸底和指导,确保每年申报质量和数量的提升。要把质量管理工作落实到企业中,指导企业增强质量品牌意识,提高质量品牌管理水平,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竞争力。提高社会质量品牌意识,展现质量品牌建设成就,提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和信誉形象。各级工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要利用报刊、网络、会议论坛等多种媒体和活动,积极宣传,营造关心质量、重视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9.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建立市级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组织协调机构,研究解决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落实有关政策和配套措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优势企业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境外并购和投资合作,支持市场前景好、有效益、有助于形成规模经济的兼并重组。落实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着力争取民营企业总部回归,引导市外企业总部入驻或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

三、政策措施

1.加大财政支持。一是为支持企业科技进步,技术创新、项目技改、节能、新产品研发,2012年市财政预算安排了“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2240万元、“企业技改贴息补助专项资金”600万元、“节能与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400万元、“科技创新资金”450万元、“新产品试制费”350万元等专项资金。二是支持扩大先进生产能力。鼓励有市场、有效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增加生产,2012年度对全年用电增长3%以上的工业企业,除按省里规定享受电补外,新增用电给予配套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奖励金额低于2000元的企业不予奖励。三是实行“一企一策”。对列入《福建省2012年工业转型升级创新百项千亿投资计划》(闽经贸投资〔2012〕194号)、2012年投产且当年新增产能发挥30%以上的项目,将其新增地方级“三税”(主要指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30%奖励给企业,项目核准(审批、备案)的投资主管部门负责认定并出具意见,由企业所在地受益财政负责兑付。

2.拓宽融资渠道。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加强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技术改造的信贷支持,促进银行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运用银团贷款、联合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支持重点企业技术改造。支持项目业主通过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债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企业上市、增发配股、设备租赁等方式融资。吸引保险资金、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资金以资本入股、获取红利等方式参与企业技术改造。

以融资性担保公司新设(确认)和变更为契机,促进全市担保行业规范发展,力争到2015年培育30家以上实到资本超1亿元、担保基金放大超5倍、年为企业提供担保贷款超150亿元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积极稳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及应急预案,确保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力争到2015年七个县(市、区)和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都设立1家注册资本超亿元的小额贷款公司。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公司,通过发挥创投公司股权投资及其先进管理的作用,促进一批企业实现上市融资,力争到2015年,全市新设2家规范的创业投资公司。

3.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指导企业用足用好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对投资强度大、税收贡献大、带动能力强的工业企业或重大工业项目实行“一企一策”的具体奖励和补助政策;积极帮助企业落实技术改造项目进口设备免税和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零部件进口免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购进或自制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所发生的进项税额抵扣以及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等政策,落实好国家和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4.实施技改项目绿色通道。开辟技术改造审批绿色通道,切实做好城乡规划、用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等项目前期工作。各级投资管理部门要简化和规范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手续,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对需经国家、省审批(核准)的项目,市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省厅有关部门的沟通汇报,跟踪落实,争取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5.保障建设用地。市国土资源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在申请安排技术改造项目用地计划时,要优先保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建设用地。对符合规划、原工业用地不改变土地用途,利用自有土地进行技术改造、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采用厂房加层、翻建等多种措施盘活存量工业用地实施技术改造项目的,县(市、区)政府要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6.优化发展环境。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自主经营、有偿服务”原则,促进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资金融通、信用担保、管理咨询、信息服务、市场开拓、人才培训、技术攻关为重点内容的服务体系建设。构建由中介服务机构、科技服务机构、教育培训机构组成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网站,及时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融资、政策等方面的服务。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时为产业集群内的各类企业提供资金融通、信用担保、管理咨询、信息服务、市场开拓、人才培训等各类服务。继续开展成长型企业培训,积极争取省、市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计划每年培训1000名各类管理人才,引导和鼓励各类咨询机构加强与企业的管理咨询对接,争取每年成功对接10家企业,促进被咨询企业迅速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引导和推动产业集群建立行业协会、同业商会、企业家协会等行业自律性组织,加强行业内企业之间的交流和合作,不断增强产业集群自身的服务功能。

四、加强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经贸委主任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市企业技术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各县(市、区)政府和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古蛟新区、永丰新区、龙雁新区、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区、漳平台湾农民创业园区管委会也要建立相应机构,加强对技术改造工作的领导。

2.完善管理体系。每年初需明确当年技术改造投资重点,加强项目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做好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的核准、备案管理工作,严格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简化工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手续。市统计局要建立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统计指标体系,完善市、县技术改造统计监测制度,强化投资动态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

3.营造浓厚氛围。县(市、区)政府及市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加强技术改造的重要意义和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政策措施及技术改造的先进典型、发展成效,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参与技术改造的浓厚氛围。引导不同所有制、不同类型、不同行业企业加强技术改造,提升核心竞争力。

4.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完善工业项目建设情况快速反馈通道,加强上下沟通;强化“百项千亿”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跟踪调度和季度通报制度,建立重点项目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和滚动推进机制,确保完成年度任务。每年开展一次对各县(市、区)政府技术改造工作的绩效考核并进行通报,对工作前三名的分别给予表扬。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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