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四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南平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四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南平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南政办〔2011〕154号 |
|---|---|
| 颁布日期:2011-09-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四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南平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政办〔2011〕1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第四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南平市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第四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
博览交易会南平市实施方案
一、活动名称
第四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
二、活动时间
2011年10月28日—31日
三、活动地点
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四、总体思路
落实“海西规划”为主线,以“一脉传承·创意未来”为主题,突出两岸、突出产业、突出投资、突出交易,力争在“展会规模和质量、项目签约数量、合同签约额和现场交易额”有新突破,着力把海峡文博会打造成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合作交流和投资贸易的重要平台和文化品牌。
五、主要内容
(一)博览会。省上下达南平市的主题馆南平展区(特装展位12×15平方米)。主要为海西绿色腹地创意产业精品项目提供展览和交易场所。着力突出“印象大红袍”、文化创意、影视基地、武夷茶文化,版画、建盏、剪纸、根雕等特色项目。做到图片、影像、观众参与相结合。通过多媒体演示、电视墙、图片悬挂、实物展示等手段,充分展示闽北特色。区域分为展示、洽谈、演示等。
(二)交易推介。通过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展示,促进文化产品、服务及投融资项目的推介和交易,构建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项目的推介和交易平台。
(1)项目对接和交易。一是文化产业对接与项目合作;二是文化艺术产品洽谈交易。
(2)项目签约。按省上要求我市应完成签约项目2亿元,组织2个以上投资或交易项目现场签约。
(三)现场销售。按省上要求我市应完成现场交易额2000万元。
(四)展示宣传。武夷山市做好“印象大红袍”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展示与宣传。
六、工作计划
(一)9月中旬,完成参加交易会实施方案。9月下旬,南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完成主题馆南平展区布展初步方案征集和公开招标工作。
(二)9月底,南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完成主题馆布馆资料的收集。
(三)10月10日前,有关县(市)向南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上报参展项目。
(四)10月20日前,完成招商和落实交易项目(现场签约项目2个以上),完成南平市文化产业招商项目编印工作。
(五)10月25日,南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进驻厦门展区主题馆布展。参展县(市)有关单位到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报到,领取展位证。各参展县(市、区)有关单位布展。
(六)10月28日—31日,参加开幕式,各县(市、区)开展展览、洽谈(或交易)。
七、组织机构
根据省上要求,成立第四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南平市代表团。
团长:刘亚圣市政府副市长
副团长:陈健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建新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陆旭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成员:张平市台办副主任
刘钢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尚毅市发改委副调研员
郑万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姜贵梅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潘敏芳延平区政府副区长
郑永宏邵武市政府副市长
朱锡勇武夷山市政府副市长
雷佩兰建瓯市政府市长助理
刘寒建阳市政府副市长
徐晓东顺昌县政府副县长
张昌华浦城县政府副县长
陈高宏光泽县政府副县长
王瑛松溪县政府党组成员
余向红政和县政府副县长
代表团秘书处设在南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郑万平兼任秘书长,姜贵梅兼任副秘书长。
八、工作职责
(一)南平市委宣传部负责做好第四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在本市的新闻宣传报道、展会期间的宣传报道和对外协调。
(二)南平市发改委牵头,负责投资或交易项目签约,协调落实省上下达的交易额任务。市台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配合,
(三)南平市台办负责邀请台湾等境内外投资商、采购商到会参观、洽谈。
(四)南平市文化广电新闻局负责起草《第四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南平市实施方案》,负责主题馆南平展区(特装馆)的布馆,负责主题馆布馆资料和展品的收集。负责编印南平市文化产业招商项目。负责汇总工作、经费预算和市本级参加人员食宿安排等。
(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参展单位的招展工作。负责邀请台湾等境内外投资商、采购商到会参观、洽谈,以及投资或交易项目签约。负责文化产业招商项目的策划和文化产品的推介工作。
(1)负责完成第四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主题馆(特装)南平展区的展品送展,提供本地有代表性的文化产业项目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实物、图片等资料。
(2)负责完成各地在第四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会标准展位的参展任务,按组委会要求完成签约项目和交易额任务(见附表)。
(3)负责文化产业基地展示宣传工作。
(4)负责组织本地客商参会或组团观摩。
附件:各县(市、区)第四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会标准展位、签约项目和交易额、文化产业园区、示范基地推介及客商、采购商邀请任务一览表
各县(市、区)第四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会
标准展位、项目签约和交易额文化产业园区、示范基地推介及客商、采购商邀请任务一览表
县(市、区)
标准展位(个)
签约项目
(万元)
现场签约项目(个)
现场交易额(万元)
文化产业园区、示范基地推介(个)
客商、采购商邀请数(个)
备注
延平
2400
200
1
1、签约项目可以是第三届文博会以后到第四届文博会期间签约的项目;
2、签约项目可以是文化艺术、文化娱乐、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园林业(包括公园、动植物园和自然保护区)、广告业等行业的项目,也可以是文化产品、工艺美术品、根雕艺术品等产品,以及跟文化产业相关联的产品。
邵武
6000
1
500
1
武夷山
6000
1
200
1(印象大红袍)
1
建瓯
7
3600
800
1
建阳
1400
1
200
1
顺昌
1400
200
1
浦城
1400
200
1
光泽
800
200
1
松溪
1200
300
1
政和
800
200
1
合计
25000
3
300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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