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莆田市兴化湾南岸开发建设筹建处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4-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莆田市兴化湾南岸开发建设筹建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成立兴化湾南岸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莆委[2011]20号)及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11]1号精神,为便于沟通联系和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兴化湾南岸开发建设。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莆田市兴化湾南岸开发建设筹建处”,作为先行挺进兴化湾南岸的市级机构,与兴化湾南岸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兴化湾南岸开发建设的前期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主任:姚景华(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主任:谢国良(市港口局局长)

陈文雄(湄洲湾港口局副局长)

黎瑞炼(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调研员)

许文恩(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员)

陈龙贤(市规划局副调研员)

王明辉(市环保局调研员)

徐金海(市港口局副局长)

苏美琼(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吴金鹏(荔城区政府副区长)

吴健明(涵江区政府副区长)

邱金财(秀屿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刘炜凡(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发展科科长)

陈俊杰(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副主任)

魏长春(湄洲湾港口局规划建设处处长)

吴建通(市国土资源局农转用科科长)

郭国成(市规划局涵江办事处主任)

林爱新(市环保局监察与自然保护科科长)

苏朝军(市港口局规划建设科科长)

杨智锦(市海洋渔业局海洋管理科副主任科员)

蒋瑞华(荔城区发改局局长)

林文清(涵江区港口办主任)

阮春高(秀屿区发改局局长)

筹建处主要职责:编制和落实兴化湾南岸整体开发规划和方案;协调和审定跨行政区域的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协调和制定有关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产业布局、工业园区整合与提升、社会服务保障、生态环境建设等相应政策和措施;参与兴化湾南岸区域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资;协调与兴化湾北岸(江阴港区)产业发展交流与协作等的具体事宜。

二O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最新全文(2017年实施)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关文件的通知

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