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13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13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市政办〔2013〕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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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6-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13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中央及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
市纠风办《关于2013年全市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7日
关于2013年全市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纠风办2013年6月5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纠风工作会议、市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2013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3年的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题,积极构建“阳光+科技+机制”的纠风工作模式,深入实施“六安工程”,深化巩固“六项治理”,督促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狠抓工作落实,以纠风工作新成效取信于民,为打造“纠风惠民阳光市”,加快实现“清廉漓江、高效政府、务实桂林”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单位
(一)深入实施“六安工程”,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1.深入实施“安农工程”,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挪用惠农直补等违规违纪行为。继续深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加强涉农收费管理,在全市范围内重点开展计划生育、农民建房、生猪屠宰及向村级组织收费的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办法,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切实纠正利用一事一议变相增加农民负担问题。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管,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纠正和查处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环节发生的违背群众意愿、与民争利等损害农民利益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重心下移,关注“三农”,实现惠农政策公开透明,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打造纠风惠民阳光村屯。(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参加单位:市财政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物价局、质监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人社局、审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农机局、人口计生委、粮食局、工商局、扶贫办、监察局、纠风办、人民银行桂林中心支行、政务办)
2.深入实施“安康工程”,保障群众健康。加强对医改、医疗卫生专项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截留、挪用、虚报、套取资金及权钱交易、优亲厚友等问题。深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医药购销中虚开、假造发票等违法行为及其背后隐藏的商业贿赂和不正之风问题。推行药品采购配送“两票制”,规范医药购销秩序,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修订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办法,逐步实现招采合一、量价挂钩,有效降低药品虚高价格。积极推广“阳光用药”电子监察试点经验,对医疗机构诊疗用药行为进行实时监督。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安全质量和服务行为的监管,建立多方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保证人民群众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继续开展治理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工作。推动建设“安康工程”示范药店和安全示范餐饮店建设。(牵头单位: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参加单位:市质监局、工商局、物价局、商务局、公安局、监察局、纠风办、桂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信委、国税局、地税局、食安办、政务办)
3.深入实施“安心工程”,保障救济款物及低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严格救助资金和低保资金监管、重点岗位监控,严格规范救灾物资采购行为,健全救灾资金和低保资金审批发放程序,建立和完善乡村两级会计台帐,严格执行救灾救济款物和低保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完善资金物资监管和惩戒机制。建立完善救灾救济款物备案制和监管体系,严格公示公开,加强救灾救济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确保救灾救济款物合规、合理使用。加大救灾救济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严肃查处各种截留、贪污、挪用、克扣、私分救灾救济资金和低保资金的行为,确保救灾救济款物公平公正、及时足额拨付。(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审计局、监察局、纠风办、政务办)
4.深入实施“安保工程”,保障专项资金规范运行。加大对社保基金、扶贫资金、住房公积金、医改资金、新农合基金、城镇医保资金、移民资金和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十项工程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挤占、截留、挪用各项基金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完善社保基金内控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和稽核,提高自控能力,纠正违规征缴社会保险费、违规支付社会保险基金等问题。加强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快建立公积金监管长效机制。完善扶贫和水库移民资金申报和审核制度,杜绝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国家补助资金现象。完善新农合基金报账制度,落实公开公示制,加强对新农合基金拨付、使用、收支和补偿报销受益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基金运行环节。创新基金资金发放方式,逐步实行“一卡通”社会化发放形式,推广“阳光社保”建设,确保各类保障性资金规范管理、安全运行。积极引入电子监控、资金备案制切实提高资金的拨付率、兑现率和准确率,确保资金安全有效。积极开展“安保工程”示范单位建设。(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住建局、扶贫办、卫生局、水库移民局,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审计局、监察局、纠风办、人民银行桂林中心支行)
5.深入实施“安教工程”,保障学生平等受教育。开展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建设资金、学生助学金等教育惠民资金及专项教育经费的监督检查,严肃纠正和查处贪污、挪用、套取教育资金等问题。认真清理教育收费文件,纠正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问题。以城市为重点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教育主管部门要合理划定并向社会公示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程序和结果,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接收学区内学生比例不得低于招生数的90%,不得通过任何考试方式招生,未经批准不得招收特长生,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三限”政策,招收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招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教育主管部门应当一次性下达并公布每所学校的招生计划,对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得建立学籍,禁止在择校生之外招收借读生、自费生。大力开展创建无教育乱收费学校活动,加大公开公示力度,降低教育成本,减轻家长负担,规范教育收费,打造一批“安教工程”阳光学校。(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物价局、审计局、新闻出版局、监察局、纠风办、政务办)
6.深入实施“安居工程”,保障群众安居乐业。推动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退出制度机制,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工作的监管,确保配置公平合理。坚持分配对象明确、程序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纠正和查处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利用职权侵占以及违规转租、转借、转售、闲置保障房等行为。开展保障性住房公平分配示范创建活动,开展“阳光和谐安居工程”活动,创建“安居工程”示范小区。(牵头单位:市住建局、房产局,参加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审计局、规划局、监察局、纠风办、政务办)
(二)深化巩固“六项治理”,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深化庆典、研讨会、论坛、博览会、运动会、评比达标表彰过多过滥问题的治理,杜绝铺张浪费。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坚决制止、取消一批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形式重于内容的庆典活动,研究制定规范节庆活动管理的实施细则,严格报批程序;进一步规范大型综合性体育运动会和规范博览会(展会)举办行为,巩固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成果。(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参加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民政局、商务局、文化局、人社局、新闻出版局、体育局、监察局、纠风办)
2.深化公路“三乱”问题的治理,规范物流收费。继续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坚决纠正收费标准偏高、收费期限过长等问题,撤并违规设置、已经到期的公路收费站点,严格执行并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规范“电子眼”执法行为,严肃纠正和查处涉路涉车的违纪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桂林公路局,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审计局、物价局、农业局、财政局、公安局、商务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工商局、监察局、纠风办)
3.深化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问题的治理,促进社会和谐。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工作,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范房屋征收行为,推进房屋征收信息公开,严禁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加大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的监管力度,纠正未批先征、边批边征、以租代征等违规行为,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征地拆迁补偿机制,保障被征地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参加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法制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审计局、人社局、监察局、纠风办、中级人民法院、拆迁办)
4.深化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治理,维护消费者权益。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收费专项检查,取消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纠正和查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借贷款之机强制收费、乱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等问题。规范清理收费项目,合理确定收费水平,并逐项向社会公开。加强电信服务质量监管,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突出问题,坚决查处虚假宣传、强行扣费、违规营销、恶意吸费等问题,规范电信收费行为,提高资费透明度。完善电信企业服务承诺制度,督促电信企业公开服务内容和标准,自觉履行承诺。(牵头单位:市工信委、桂林银监分局,参加单位:市物价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纠风办、市发展改革委)
5.深化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暗箱操作问题的治理,确保考录招聘公平正义。加强对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监管,坚决纠正和查处“因人设岗”、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操作规程、失职渎职等行为,确保考录和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开展公职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纠正和查处政府部门中“公职”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问题。(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参加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公务员局、编办、监察局、纠风办)
6.深化政风行风方面存在问题的治理。在全市46个政府部门和10个公共服务行业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建立健全“网络+服务对象+评议员”三位并进的评价体系,使民主评议活动成为各级各部门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成为收集民意、倾听民声、转变作风、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平台,促进各部门各行业提高政风行风建设水平。将民主评议与重点纠风专项治理任务相结合,会同专项治理重点部门在全市统一开展本系统的民主评议活动。推动各部门、各行业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以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为重点,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努力解决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效率低下以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等问题。创新政风和行风热线工作,组织开展政风行风热线进基层活动,围绕市委、市政府环境综合整治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面对面户外活动,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纠正和查处涉黄涉非等损害社会风气的问题。(牵头单位:市纠风办,参加单位:市文明办、广电局、政务办,市直、中区直各有关单位)
(三)加强对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惠民工作实效
加强对社保惠民工程、健康惠民工程、教育惠民工程、强基惠民工程、安居惠民工程、土地整治惠民工程、农补惠民工程、生态惠民工程、文化惠民工程、畅通惠民工程等今年市政府十项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及资金的监督检查,严格规范民生资金管理使用行为,确保专款专用。积极推动民生资金电子监控系统,利用科技手段加强监管,提高资金的拨付率、兑现率和准确率,确保各项为民办实事工程按计划实施,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牵头单位:市政府督查室,参加单位:市人社局、卫生局、教育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文化局、交通运输局、扶贫办、农业局、纠风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认真落实纠风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确保任务落实。市、县(区)纠风办要认真履行抓总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强化工作指导,督促有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中央、自治区、市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好“三农”工作等政策落实情况、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纠风监督员队伍,坚持日常监管与集中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把监督检查贯穿始终,确保工作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要抓紧完善制度。
(三)狠抓案件查处。加强纠风案件查办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异地纠风工作组,集中力量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不正之风案件进行重点查处,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司法、审计、信访、监察、纠风等机关和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深入调查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典型案件要有选择地公开曝光,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要通过查办案件,查找问题,堵塞漏洞,完善体制机制。
(四)严格责任追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着力解决政府部门不依法行政和监管不力等问题。强化对滥用权力、失职渎职、决策失误、行政违法等问题的责任追究,督促和约束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致使不正之风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推进源头治理。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引发不正之风的深层次问题,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通过制度创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逐步推行行政决策公开,建立健全涉及民生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机制和决策失误问责制度,降低决策社会风险,确保民生工程真正惠民。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分析研究,努力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遏制在萌芽状态。
(六)注重示范建设。深入开展“纠风惠民阳光行动”,积极构建“阳光+科技+机制”模式,着力培育纠风惠民服务品牌,努力打造“阳光纠风”、“科技纠风”、“制度纠风”工作亮点。认真做好纠风惠民“五大板块”示范点和临桂县“纠风惠民阳光县”建设,不断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促进全市纠风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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