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濮政办〔2013〕40号
颁布日期:2013-07-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3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7月3日

2013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全面落实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做到“四个坚持、四个更加注重”,即坚持能耗强度和总量约束双控制,更加注重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争取以较少的资源环境代价实现更大的经济效益;坚持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更加注重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努力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实现结构性节能减排;坚持强化政策引导和法规约束,更加注重运用市场手段推动节能减排,建立健全促进节能减排的市场化运行机制;坚持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节能减排,更加注重在全社会多层次、多领域推进节能减排,形成人人参与节能减排的良好局面,确保2013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1%,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5.6172万吨、0.4529万吨、2.1223万吨和5.3116万吨,减排比例分别为7%、10%、2.2%和2%。

二、重点工作

(一)推进产业结构向节能环保型发展。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控新上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全过程管理,完善项目节能审查和验收制度。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深化区域环评,建立产业集聚区和重点项目环评“绿色通道”。完善差别化的土地供应政策,重点保障国家鼓励发展的高技术、高附加值和低消耗、低排放项目建设用地。继续推进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全年淘汰落后造纸产能6.4万吨。

(二)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加快节能重大项目建设,重点支持工业综合节能改造、高效节能技术(装备、产品)产业化示范、重大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建筑节能示范等。继续组织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重点推广节能灯、半导体照明产品(LED)、节能汽车、家用空调、平板电视、电冰箱、洗衣机和热水器等节能家用产品,以及电机、风机、水泵、变压器等节能工业产品。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现有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配套管网建设,争取全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3.7万吨/日,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0.2万吨/日,年内实现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全覆盖。加快建设燃煤电厂脱硝装置,全年完成1台装机21万千瓦燃煤机组脱硝装置改造。推进建材等非电行业脱硫脱硝治理。推进造纸、纺织、合成氨等行业废水深度治理,引导有条件企业建设污水处理中控系统。加快畜禽养殖业排泄物综合利用等工程建设,全市完成50家以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项目建设。完成国家、省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完成的减排项目。加快黄河、海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农业清洁生产“双十”示范工程。开展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土壤、场地、河流底泥等治理与修复试点。加强节能减排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

(三)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减排。继续组织实施百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做好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加强目标考核,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试点,百家企业全年节能16.2万吨标准煤。在建材、化工等行业组织实施能效对标达标年度行动计划。对电力、造纸、化工等行业实行排污总量控制,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从行业内等量替代解决。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7%。制定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从政策法规、体制机制、规划设计、标准规范、技术推广、建设运营和产业支撑等方面全面推进建筑节能,新建民用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市本级节能标准实施率达到99%,所属县区节能标准实施率达到95%,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20万平方米,新增建筑物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达到25%以上。全年公共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分别降低2%和3%。继续加大交通运输行业产业升级补贴力度,促进班线客车LNG节能环保型客车更新换代,完成淘汰更新新型节能环保出租汽车504辆,使我市双燃料出租汽车占总量的98.3%,力争完成全部119辆节能环保型公交客运车辆挂牌运营工作,打造我市绿色交通综合运输体系。强力推进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加快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制定全市公共机构年度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组织公共机构实施一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创建10家市级、3家省级、1家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年公共机构单位综合能耗降低4%。深入推进商贸流通、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全年新增农村户用沼气1000户,建设联户沼气工程9处。

(四)壮大循环经济规模。推进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建设,组织实施一批重点支撑项目。大力发展绿色建材产业,推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节水型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重点工业行业、农业、城乡生活用水节约用水管理,制定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五)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落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凡政府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优先采用本市高效节能产品。培育壮大节能产品龙头企业,重点支持高效照明、高效节能电机和节能家电等生产企业做大做强。开展城市道路、大型公共设施照明系统LED改造试点。

(六)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加大对节能减排科技进步与创新的投入。认定一批市级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组织先进适用节能技术推广活动,重点推广绿色建材、生物质能、模块化同层排水节水系统等节能技术。推广一批工业清洁生产技术。加强与有关社团组织和非政府机构在节能环保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七)落实节能减排经济政策。继续执行对高耗能行业实行差别电价,对超能耗产品实行惩罚性电价,从元月1日起执行脱硝电价政策。继续推行居民用气阶梯气价。执行鼓励再生水利用的价格政策,全面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大力推进国IV油品升级替代,严格限制外地机动车转入,强力推进机动车尾气检测。深化主要污染物总量预算管理制度。积极推进“阳光环保”管理机制,把环保目标考核、资金分配、环评审批、总量核定等多个领域纳入到“阳光环保”管理,逐步形成完善的“阳光环保”体系。适时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减排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探索企业利用折旧资金、新增利润等实施节能减排改造、节能服务公司利用节能项目做抵押贷款等政策。做好符合节能环保条件的企业和节能环保领域企业的上市培育工作。

(八)完善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动节能服务公司、用能企业、金融机构、设备厂商、科研机构等建立战略联盟,培育一批合同能源管理骨干企业。鼓励具有规模和实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整合资源,开展专业化节能服务。落实电力需求管理办法,制定配套政策,规范有序用电。完善节能发电调度,按照以热定电原则调度供热机组发电,加大对清洁环保机组倾斜力度,适当提高脱硝、中水机组发电小时数。出台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制度,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九)强化节能减排能力建设。逐步理顺市节能监察机构职能,三分之二以上县成立节能监察机构,初步建立起市、县节能监察体系。开展节能监察机构执法培训,年内将市、县节能监察人员培训一遍。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利用数据在线采集和实时监控。完善全市能源利用监测与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工作。加强能源统计能力建设,重点提高基层单位和重点用能单位提高能源统计水平。加强环境统计能力建设,重点提高县(区)基层环保部门统计能力建设水平。强化地表水、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完善重点源自动监控系统。所有建设项目所需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全部通过网上申报、核定和备案。推进环境监管、监测机构标准化,加强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市、县减排监控体系。

(十)健全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适时修订节能统计监测和考核办法。公布2012年度各地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组织2012年度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价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分解下达各县(区)2013年度节能减排指标计划。加强节能形势分析,探索建立科学化、常态化的节能预测预警机制。完善由环保部门牵头的减排形势季度会商制度,按季度对全市减排形势进行分析。稳步推进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实施能源消费总量预算管理,研究开展企业或项目用能指标有偿转让和交易试点。

(十一)增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适时开展低碳园区和社区等试点,探索形成有利于低碳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推进低碳技术示范和推广,重点支持操作性强、应用前景广阔的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技术。

(十二)加强节能减排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条例及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办法、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加强节能减排日常监督检查,对严重违反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及节能减排有关标准,未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违规使用明令淘汰用能设备,虚标产品能效标识,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达不到标准要求,未落实节能产品强制性采购制度,虚报瞒报能源统计数据,未按要求运行减排设施等行为,公开通报或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实行节能减排执法责任制,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等行为,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执法机构负责人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责任。

(十三)增强全民节能减排意识。组织开展节能宣传月、节水宣传周、“六五”环境日等宣传活动。继续组织开展家庭社区、青少年、企业、学校、军营、农村、政府机构、科技、科普和媒体等十个节能减排宣传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以节能减排为内容的学校主题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活动。组织开展驾驶员节能驾驶比武竞赛活动。在全市重点企业中组织开展以“比管理创新、比技术进步、比安全生产、降能耗、降排放”为主题的节能减排竞赛活动。

附件:1.2013年各县(区)节能指标计划

2.2013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县(区)计划

3.2013年市有关部门节能减排工作分工安排

附件1

2013年各县(区)节能指标计划

地区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指标计划(%)

全市

3.1

濮阳县

3.2

清丰县

3.6

南乐县

3.1

范县

3.4

台前县

3.6

华龙区

3.8

开发区

3.2

附件2

2013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县(区)计划

单位:吨

地区

化学需氧量

氨氮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濮阳县

9987

671

4881

1118

清丰县

7875

571

2408

1169

南乐县

11801

651

1788

301

范县

7400

705

2796

1301

台前县

10037

678

2391

304

华龙区

5199

780

1017

931

开发区

3917

471

5933

11439

附件3

2013年市有关部门节能减排工作分工安排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参加单位

一、推进产业结构向节能环保型发展

1

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商务局

2

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

市发改委

3

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市环保局

4

完善差别化的土地供应政策

市国土局

5

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市工信局

市发改委、环保局、财政局、安监局、质监局

二、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6

加快节能重大项目建设

市发改委

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事管局

7

继续组织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市工信局

8

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现有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配套管网建设

市发改委

市住建局、环保局

9

加快脱硝脱硫设施建设

市环保局

市发改委、市能源办、濮阳供电公司

10

推进造纸、纺织、合成氨等行业废水深度治理,引导有条件企业建设中控系统

市发改委

市环保局、工信局

11

加快畜禽养殖业排泄物综合利用等工程建设

市畜牧局

市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农业局

12

加快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建设

市环保局

市发改委

13

组织实施农业清洁生产“双十”示范工程

市发改委

市环保局、农业局

14

开展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土壤、场地、河流底泥等治理与修复试点

市发改委

市环保局

15

加强节能减排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

市发改委

市环保局

三、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减排

16

继续组织实施百家企业节能行动

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质监局、统计局

17

组织实施能效对标达标年度行动计划

市工信局

18

对电力、造纸、化工等行业实行排污总量控制

市环保局

市工信局

19

制定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市发改委

市住建局

20

打造我市绿色交通综合运输体系

市交通运输局

21

强力推进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工作

市环保局

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

22

制定全市公共机构年度节能减排工作方案

市事管局

市发改委、财政局

23

推进商贸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

市商务局

24

推进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作

市农业局

市科技局

25

抓好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工作

市工信局

四、壮大循环经济规模

26

推进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建设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环保局

27

大力发展绿色建材产业,推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住建局、环保局、农业局

28

加强节水工作

市发改委

市住建局、水利局

五、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29

落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

市财政局

30

培育壮大节能产品龙头企业

市发改委

市科技局、财政局

31

开展LED改造试点和提前淘汰白炽灯试点

市发改委

市住建局、事管局

六、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

32

加大对节能减排科技进步与创新的投入

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

33

认定一批市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

市科技局

市发改委、环保局

34

组织国家和省先进适用节能技术推广活动

市科技局

35

推广一批工业清洁生产技术

市工信局

36

加强与有关社团组织和非政府机构在节能环保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市发改委

市环保局

七、落实节能减排经济政策

37

对超能耗产品实行惩罚性电价

市工信局

市发改委

38

执行脱硝电价政策

市发改委

39

全面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

市发改委

市住建局

40

继续推行居民用气阶梯气价

市发改委

市住建局

41

加强机动车减排氮氧化物监管

市环保局

市发改委、公安局

42

深化主要污染物总量预算管理制度,积极推进“阳光环保”管理机制

市环保局

43

适时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

市环保局

市发改委、财政局

44

完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

45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减排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

人行濮阳中心支行

市政府金融办

46

做好符合节能环保条件的企业和节能环保领域企业的上市培育工作

市政府金融办

市发改委

47

制定出台农业领域节能减排相关政策措施

市农业局

八、完善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

48

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人行濮阳中心支行、国税局、地税局、市政府金融办

49

落实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制定配套政策

市发改委

濮阳供电公司

50

进一步完善节能发电调度

市发改委

51

加强电力行业的节能减排监管

濮阳供电公司

52

在化工、建材两个行业试行“领跑者”标准,发布主要高耗能产品“领跑者”目录,明确实施时限。

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统计局、质监局

53

出台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制度

市环保局

54

积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

市环保局

市发改委、财政局

九、强化节能减排能力建设

55

加强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

市发改委

56

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利用数据在线采集和实时监控

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质监局、能源局

57

完善全市能源利用监测与信息管理系统

市发改委

市住建局、质监局、事管局、能源办

58

加强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市质监局

59

加强能源统计能力建设

市统计局

60

加强减排统计能力建设

市环保局

市统计局

61

加强减排能力建设

市环保局

市财政局

十、健全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

62

适时修订节能统计办法

市统计局

63

适时修订节能监测办法

市统计局

市发改委

64

适时修订节能考核办法

市发改委

65

发布2012年度各县(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通报

市统计局

市发改委

66

发布2012年度各县(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通报

市环保局

67

组织2012年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价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市发改委

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68

组织2012年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价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市环保局

69

分解下达各县(区)2013年度节能指标计划

市发改委

70

分解下达各县(区)2013年度减排指标计划

市环保局

71

加强节能形势分析

市发改委

市统计局、能源办、濮阳供电公司

72

加强减排形势分析

市环保局

市公安局、农业局、统计局、畜牧局

73

稳步推进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

市发改委

市能源办、濮阳供电公司

十一、增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74

适时推进低碳试点工作

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住建局

75

推进低碳关键技术自主研发

市科技局

十二、加强节能减排监督检查

76

修订节约能源条例

市发改委

77

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条例及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办法、辐射污染防治条例

市环保局

78

加强节能减排日常监督检查

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其余成员单位

79

实行节能减排执法责任制

市监察局

十三、增强全民节能减排意识

80

组织开展节能宣传月活动

市发改委

81

组织开展节水宣传周活动

市水利局

市住建局

82

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

市环保局

83

继续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专项宣传活动

市发改委

市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环保局、农业局、事管局、市政府国资委等单位

84

组织开展以节能减排为内容的学校主题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活动

市教育局

85

组织开展驾驶员节能驾驶比武竞赛活动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安局

86

在重点企业中组织开展节能减排竞赛活动

市总工会

市发改委、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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